气愤!辽宁交警在积水中执勤,路过小车竟故意加速将交警全身溅湿
近日,辽宁锦州市,交警在积水中执勤时,等待通行的一辆轿车明明看见交警就站在积水中,通过时还故意加速,溅起两道高高的水墙。站在积水中的交警以及一名群众瞬间被全身淋湿。之后肇事的轿车并没有停下来,而是继续往前开走。
这样的事情,应该说是板上钉钉的故意肇事行为了吧?可是在评论区中竟然还看到了不少给司机"洗白"的声音。比如这种:我看不一定是故意的,他可能怕中途车熄火了,加之可能经验不足,所以才加速冲过去。
还有这种:并不一定,首先车与人距离比较近,前方有积水,如果是没经验的司机,并不知道应该如何控制前进的速度。况且,这车启动动力应该不错,如果是个女司机就很有可能出现这情况,所以还得看调查结果。
能这样为司机的行为着想,也真是不容易了。只是,自己傻,难道也要当别人是傻吗?"快走沙慢走水"这种常识要说不知道也就算了,可交警明明就站在积水中,水的深浅还能不知道吗?这种情况下还有什么好顾虑的?
还有就是说司机经验不足的,经验不足也可以理解,但是车辆快速驶过积水会溅起水花,这是生活常识吧?如果连这种生活常识都不懂,那根本就不适合开车,因为我有理由相信司机连油门和刹车都分不清楚,干脆直接吊销驾照好了。
所以,对于这种明显是有意为之的行为,完全都不需要有任何的理解和怜悯,应该直接重罚,最好吊销驾照重新考试。大家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