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大部分情况下,企业都是强势这一方,而员工往往处于弱势一方,员工的很多合法权益被企业侵害。但社会上,也有很多人利用企业管理漏洞,以企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申请劳动仲裁,利用司法机关诈骗企业,要求企业支付双倍工资,而且往往得逞。这种情况下,企业成了弱者!以下这个案例值得企业人事部门的警惕。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当面签订,防止企业招到碰瓷! 温州有一个案件,两夫妻专门诈骗企业。手段就是夫妻俩先进入一家公司上班。然后公司人事要求他们签劳动合同。他们会说劳动合同内容太多,需要先拿回家看看再签。人事管理员觉得这种要求也合理呀,当然就让他们拿回家了。第二天他们把合同拿过来给人事管理员,这时候劳动合同上已经签上他们的名字了。人事管理员也不会怀疑签名是假的。就把合同归档了。他们夫妻等到工作快满一年的时候,以单位没有和他们签劳动合同为由把单位告了。单位在法庭上当然说我们签过的劳动合同的啊,夫妻俩说劳动合同上的名字是假的,不是他们自己签的。然后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果,名字确实不是他们夫妻俩签的。仲裁庭和法院先后裁定企业向他们夫妻俩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 然后这两夫妻拿到双倍工资以后,又到其他企业上班。故伎重演,好几个企业都上当受骗,赔偿他们11个月的双倍工资。 最后又和一个企业打官司。企业代理人觉得,他们夫妻俩应该不会是第一次作案,然后就查了他们夫妻俩名下的判决书,发现类似情况很多。公司报案了。最终两夫妻被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坐牢去了。 如果这两夫妻不是贪心不足,反复诈骗的话,偶尔照片一两次,根本无法认定他们实施了诈骗行为,企业还得赔偿。 所以说有时候企业也是弱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