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战狼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与吴京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判决为终审判决,判决结果维持2020年一审判决:吴京胜诉、获赔34.2万元,并且连续七天刊登声明向吴京赔礼道歉。 据悉,战狼公司未经吴京许可,私自使用他的肖像做广告,将吴京的照片和名字用在槟榔外包装,并且还标注了"电影《杀破狼》主演吴京助力战狼品牌"的文字,在各大社交平台,大肆做广告。吴京发现这一行为后认为,战狼公司侵害吴京肖像权、姓名权,遂将其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