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评40年人设要翻车? 前两天窜出来的热搜,给Sir吓了一跳。 #刘德华抄袭阿生#。 #四川导演起诉刘德华监制主演的扫毒2抄袭# 什么事? 随手一查,事情由头到尾像个笑话。 2019年上映,刘德华、古天乐主演《扫毒2》,被指抄袭15年前的网络电影《完美情人》。 15年前?网络电影?听都没听过? 又一个来碰瓷的吧。 等等。 再仔细一查,Sir又有点为华仔捏一把汗。 爆料人,是《完美情人》导演苟某所在公司官博。 不整声明,直接亮法院受理文件截图。 文件截图里,刘德华及电影《扫毒2》六家出品方公司以侵权纠纷被告上法庭。 导演方提出"六大罪状",看似条理清晰: 请求法院认定七被告侵害了原告电影《完美情人》的改编权、摄制权; 判令上述七被告停止电影《扫毒2:天地对决》的院线播映、电视播映、信息网络传播、音像制售等一切相关发行活动; 判令被告刘德华在新浪网、搜狐网、凤凰网显著位置发表经原告认可的公开道歉声明;判令上述七被告连带赔偿原告9999.9999万元; 判令上述七被告承担原告为本案支出的合理费用60万元; 判令上述七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不仅亮起诉书,苟导还委托律师发函,义正言辞要求金像奖协会撤销《扫毒2》所有金像荣誉。 走完法律程序,苟导接受采访,再添一锤。 "这不是刘德华第一次抄袭。" 2007年,刚毕业的苟导曾向刘德华所在公司映艺娱乐投过剧本,名为《和刘德华一起唱歌》。 8年后,自己没有下文的剧本设定,和刘德华投资电影《我的少女时代》极其相似。 △ 来源:上游新闻 这是直接锤了两次抄袭啊。 要是都像导演所说,那华仔出道40年的名声不都得幻灭? 事件后,被告方也有一些回应。 六大出品公司之一寰宇娱乐发表声明,态度坚定: 电影全原创,案子交由律师处理,寰宇不再作回应。 一边,是代表作无数,人脉观众缘丰厚的圈内常青顶流。 一边,是名不见经传的边缘小导演。 网上舆论,已经两边倒。 是不怀好意的碰瓷,还是孤注一掷的维权? 该挺谁? 需要注意: 此案已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即将进入法律程序,Sir尊重法律最后给出的结果,抄袭可不是几张声明就能成立的罪名,更不是靠名声和资源就能随意洗脱掉的黑点。 不过。 接下来Sir再细细品味这一事件的许多细节,发现实在古怪。 原告:《完美情人》。 2006年上线优酷、搜狐,时长105分钟的网络电影。 (优酷发行版本名为《春天别恋》)。 百度百科简介,战绩辉煌 在2006年取得北美连续3个月电视点播"华语电影"第一名的销售业绩;并取得优酷全年点播前三名影片。 呃…… Sir不太清楚2006年网络电影行情怎么样,但是,如果按百度所说,一部战绩如此牛叉的网络电影…… 为啥豆瓣只有7个短评??? 7条短评,还有4条是因为这次事件来的新评论。 最近一条真正关于电影的评论,去年2月。 被告:《扫毒2:天地对决》。 2019年7月5日在内地上映,邱礼涛的快手商业片,刘德华、古天乐主演。票房12亿,是近年市场表现最成功的香港电影之一。 到底哪里抄袭? Sir暂时没有在网络上找到原告苟钰生导演《完美情人》的全片资源或者是相关剧本。 只有剧情梗概。 2006年的北美发行版本 少女被人强奸,强奸犯阴差阳错成为了自己的男友。 在面对"爱情"和"真相"之间,少女与加害者都在爱与恨的边缘徘徊。 (傅慎行:???) 2016年的导演十周年发行版 商界"阴阳人"丁力表面正经商人,私下却是走私犯。 被戴绿帽子,杀死妻子。 妻子义兄和义父一个选择复仇,一个被气疯。 最终丁力与其义兄在湖边决斗。 总之就是4个男人的恩怨情仇:男一梁风(阿生饰)、男二丁力、男三警察张强,以及男一、男二曾经共同拥戴的长者姚坤(义父)。 《扫毒2》呢? 因儿时亲眼目睹父亲被毒品所毁而嫉毒如仇的慈善家兼金融巨子余顺天(刘德华饰),出动巨额赏金抓捕地藏(古天乐 饰)。 警员林正风(苗侨伟 饰)本致力搜证拘捕地藏,毒贩却因巨额悬赏导致人身安全受威胁,他在执行保护毒贩的任务时深感无奈,但又被余顺天的出价所诱惑,陷入黑白正邪的心理挣扎。 原来,余顺天和地藏有不可告人的同门关系,一场天地对决一触即发。 梗概来看: 一个由"戴绿帽"串起的情杀; 一个三方对决的毒战。 哪里像? 哦对,原告那边的苟导还贴心绘制人物关系对比图。 △ 图源:微博@四川依然美丽 这下懂了吧: 你也是双雄师出同门,你也是多年兄弟反目成仇…… 还不是抄? 如果单凭这牵强的人物关系就断定是抄,谁来给《黑社会》(2005年)、《跛豪》(1991年)、《义胆群英》(1989年)和《O记三合会档案》(1999年)解释一下? 不止人物关系,苟导还亮出两部片子的情感线继续补充。 《完美情人》:男主前女友是男二妻子,男主和现女友因为谎言分手。 《扫毒2》:男主前妻和胖子(???)是男女朋友,男主和律师老婆(因隐瞒儿子的存在)分手。 △ 图源:微博@四川依然美丽 Sir有点智商不够用了。 人家还很贴心地在"证据"中留下一个悬念: 这"胖子"是谁? Sir连夜拉了好几遍《扫毒2》,也不见证据链里关键人物"胖子",希望眼尖的毒饭找到的话来提个醒。 除此之外,还说男一、男三见面场景、出场顺序都"一样"…… △ 图源:上游新闻 未见全貌,不予置评。 总之,《扫毒2》vs《完美情人》相似处到底有哪些,谈不谈得上抄袭,因为没看过后者全片,Sir无从判定。 但有些事情还是能客观分析的。 "状告"过程实在太多破绽。 在原告向香港电影金像奖协会所发出的律师函中,因为涉及剧本抄袭,明确要求取消《扫毒2》所获得的一切奖项。 然而,《扫毒2》没有一个奖是和剧本有关。 这场闹剧中心还有一个引人注目的名字: 被告之一,刘德华。 不管接受采访,还是发博,或者是为导演发声的媒体配图,必提刘德华。 来看看苟导的控诉 "从故事内容到人物关系、结局、拍摄手法抄袭。" 故事、人物,是编剧的活;拍摄,是导演的锅。 剧本镜头撞了,列证据,告导演和编剧,没毛病。 可他的起诉对象,是电影六大出品公司以及刘德华。 到底关刘德华啥事? 因为刘德华是《扫毒2:天地对决》监制? 当年刘德华坠马后复出,为了还债,自减片酬出演《扫毒2》,还担任监制,能有票房分成。 监制是导演和制片人的中间人,既要协调资源,需要时对创作也有话语权。 中国华语区有这么一个重要的角色,类似于在导演和制片人之间,要有一定经验的人来扶持和把握新导演,在他的创作上给予一定帮助。 王小帅(知乎) 说得通。 确实够格对电影负责。 那。 剩下五位怎么不一起告? 在采访里,导演解释了这个原因:刘德华不止"抄袭"了一次。 2007年,导演刚毕业不久,曾向刘德华及其公司"映艺娱乐有限公司"寄送过自编的电影剧本《和刘德华一起唱歌》。 2015年,就有了偶像是刘德华,最后成功听刘德华唱歌的电影《我的少女时代》大火。 苟导强调,情节撞了。 女主非常喜欢刘德华,男主吃醋与其分手,结局刘德华出现并劝两人复合。 可能苟导没有仔细看《我的少女时代》。 林真心和徐太宇始终暧昧,未曾戳破那层窗户纸。而两人分开,也是因为徐太宇移民美国。 尴尬的是,"撞剧本"的《我的少女时代》,刘德华有客串是没错,出品方也有他也不假。 但剧本,是《我的少女时代》陈玉珊导演给的…… Sir翻咱们苟导的微博时,发现他早在今年5月21日就开始维权了。 @于谦,你们侵权了。 这通篇看下来,我们苟导似乎是整个电影圈剽窃创意最大的受害者。 谁都逮着他抄? 谁抄谁火? 苟导的才华Sir希望有朝一日真能见识见识。 可有一件事,Sir必须想提醒一下。 咱这公司名,是不是也撞得有点狠? 原告: 成都环球博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环球? 博纳? Sir第一眼差点信了,这都大公司啊。 擦擦眼睛,自己品品: 在新闻一出之后,博纳影业火速与原告撇清了关系: 跟我无关。 我是李逵,不是李鬼。 除此之外,电影《完美情人》的发行还有另一位: 福克斯兄弟(影业)。 啧啧。 真·兄弟公司,起名思路都一样。 远在好莱坞的福克斯怕是没想到,自己在有生之年还有比被收购更凄惨的遭遇:撞名。 而苟钰生导演这次不仅列出了硬核的证据。 还有后续"上价值"。 在他本人担当主策划的"四川依然美丽"活动组委会微博中,留下一封喊话刘德华的小作文。 通篇都是对于阿生导演怀才不遇的愤懑。 只能说,不论是自导自演的《完美情人》,还是自导自演的完美闹剧中,阿生导演都非常想要被认可,被知晓。 在这篇讲述抄袭始末的发声稿中,大多都是围绕着苟钰生个人的背景故事进行展开。 翻来覆去,却怀才不遇。 师出无名,便另辟蹊径。 高啊。 以上,就是此次事件大概的来龙去脉。 Sir再次强调,结果等法院调查,相信清者自清,更相信法律会还每一个创作者公道。 但Sir更想说 我们当然应该全力支持每一个创作者维护自己的作品、成果,但更要警惕的,是"维护"之名背后不怀好意的谋算。 想起之前刘德华出道40年时接受采访说的故事。 进军歌坛初始,他给黄霑第一印象: "从没见过写歌这么笨的人。" 华仔没有抱怨,被骂,就再写呗。 直到有一天。 黄霑看完华仔的歌词,直接在专栏中,大肆表扬,那首经典的《冰雨》。 创作如此,做人如此。 这也是Sir想对每一位中国影视人说的。 少年。 你可以笨。 但请别投机,请别奸滑。 本文图片来自网络 编辑助理:穿Prada的南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