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 ,有关于孙杨事件最终落下帷幕 ,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宣布重审结果 ,从最初的八年禁赛期缩减至4年3个月 ,其实从一审以八年禁赛期结束后 ,孙杨就开始上诉 ,而之所以会这个案子会重审 ,是因为瑞士最高法院觉得 ,一审的仲裁庭主审官是意大利人 ,在此之前还发表过种族歧视的言论 ,这或许会导致他对于孙杨事件有不公正的倾向 ,所以才会驳回初审的结果 ,经过第二次听证后 ,孙杨的禁赛期从原先的八年减到了四年三个月 ,或许是觉得这一结果或许会难以服众 ,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对此进行了解释 ,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在第二次听证会的仲裁小组认为 ,孙杨在18年的行为是鲁莽的 我们都知道当时孙杨因为质疑质检人员的资质 ,所以没有让其带走已经抽好的血液样本 ,而这恰巧就是本次事件的一个导火索 ,因为他的这个举动导致了赛外反兴奋剂检查不能完成 ,违反了国际泳联反兴奋剂条例的相关规定 ,如果根据此规定去处置的话 ,孙杨的行为其实是需要处以四年的禁赛期的 ,因为孙杨在14年的时候就已经有过一次 ,没有遵守反兴奋剂组织的相关规定 ,所以被处以3个月的禁赛 ,根据国际泳联的规定 ,如果运动员第二次发生此事件的话 ,那么将会被处以2倍的禁赛处罚 ,孙杨之所以会在第一次听证会被处以八年禁赛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 ,而这次根据国际泳联在2021年新颁布的规定 ,对运动员第二次未能遵循反兴奋剂的规定 ,有了比较灵活的处理方式 ,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过错程度来酌情考虑 所以在第二次听证会结束后有这样的一个结果 ,第一是因为新规定的颁布 ,再者就是国际体育法庭给出的理由 ,"2019年9月4日至5日的样本收集情况 ,在范围的较低端应当有一段不符合资格的时期" ,那这句话是否可以理解为 ,按照抽检规则的最低标准要求 ,确实存在抽检孙杨的工作人员是"临时找来的人员"呢 ,所以才会有这句"有段不符合资格" ,因为这句话并没有完全具体化 ,所以只能够暂时这样理解 ,第二次听证会结果出来后 ,孙杨的律师对于这一结果发出了一则声明 ,"孙杨是世界顶级的运动员是中国的骄傲 ,国际仲裁机构所做出的的裁决 ,首先是有效的其次对比第一次的结果来看的话 ,是有了很大进步的 ,但是对于孙杨来说这只是个人的得与失 ,其实孙杨事件的结果也在暴露一个问题 ,那就是国际的斗争和关系 ,国内制度和对于运动员保护方面的弱点和缺点凸显了出来 ,孙杨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却在国际斗争中 ,倒在了政治立场上 ,我只能永远说孙杨没有违反规则" 从律师的这段话不难看出几个关键的信息 ,那就是孙杨没有服用禁药 ,再一个就是孙杨这是作为国际斗争中的一个"牺牲品" ,了解这件事情的始末的人应该都知道 ,其实无论是第一次还是第二次听证会 ,她们讨论的自始至终都不是孙杨服用禁药一事 ,而是当时孙杨因为质疑检查人员的资质不够 ,采取了一些不规范的行为 ,没有让她们带走已经抽好的血检样本 ,正是因为孙杨的这一行为导致了后面的事件 ,拒绝让其带走抽检的样本 ,在法庭上确实是很难得到认可的 ,如果所有运动员都以不同理由去拒绝工作人员 ,带走自己的样本 ,那岂不是就乱了套了 ,所以国际组织肯定在这件事情上是不会让步的 ,但是如果说不让她们将样本带走就是服用禁药了吗 ,这个并不能够得到肯定的答案 ,因为之前那么多场比赛 ,孙杨肯定也多次都被抽检过从没有传出过有什么问题 ,这也从大概率上说明了 ,孙杨这个事件与服用禁药一事无关 ,而这一结果的公布难免会有质疑声 ,更是有人翻出了十年前佟文的事件 ,为何都是遭到禁赛风波 ,佟文能够翻案而孙杨却没能够免罪? 这件事的背后究竟隐藏着些什么 ,其实吃过几次亏就会有所成长 ,那些之前被视为是洪水猛兽的规则 ,有时候也可以成为为己所用的工具 ,10年前的荷兰柔道世锦赛中 ,佟文夺得了女子78公斤级的冠军 ,原本是值得骄傲的事情 ,可是在9月份的药检中却查出 ,她的A瓶样品中含有禁药的成分 ,当时的她听取了中国柔道写会的建议 ,撤回了对于B瓶样品的再次检验 ,但是在11月份的时候 ,国际柔联在未通知本人的情况下 ,擅自对B瓶进行了检验 ,而检验的结果依旧是阳性 ,最终在2010年的4月4日 ,国际柔联对于佟文进行了处罚 ,禁赛两年以及取消了之前世锦赛的金牌 ,直到2010年的7月份 ,佟文才上诉国际体育仲裁法庭,要求将自己的禁赛处罚撤销 至于理由则是国际柔联违反了相关规定 ,因为尿样检测是必须运动员或者是代理人在场才能够进行 ,而且根据国际反兴奋剂组织的规定来看 ,只有运动员在A、B两次的检测中 ,都是阳性的话才能够证明这个运动员服用了禁药 ,有这两者的保证下判决的结果才算有效 ,然而佟文的B瓶样品在被检测的时候自己并未在场 ,所以在11年2月24日的时候 ,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对于佟文这一事件 ,做出了最终裁决 ,取消国际柔联对于佟文禁赛两年 ,以及没收世锦赛金牌的处罚 ,当时作为国际体育仲裁法庭仲裁员的陶景洲律师说过 ,"佟文之所以能够胜诉关键在于程序正义 ,运动员有权利在B瓶样品打开以及检测的时候在场" ,从这些不难看出无论是佟文事件还是孙杨事件 ,"程序瑕疵"一直都是被反复提及的 ,佟文抓住了这个漏洞所以才能够完成逆转 ,反观孙杨的话 ,因为违反抽检规则所以予以禁赛处罚 ,但是这并不能够抹杀他曾经在游泳方面的成就 ,以及为国争光的时刻 ,以他以往的成就来看 ,完全是继飞利浦斯之后又一个伟大的运动员 ,通过二审后虽然在禁赛期上缩短了时间 ,但是对于孙杨自己而言多少还是有些遗憾的 ,好了以上就是本期视频的内容了 ,对于这件事不知道你有什么不一样的看法 ,欢迎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