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张恒爆出1.6亿天价片酬两天之后,郑爽迎来了人生的"高光时刻":因为涉嫌阴阳合同偷漏税而登上央视新闻,上海市税务局已经接受"群众举报",开始对郑爽进行调查。 被日薪208万打击得丧了两天还没缓过来的吃瓜群众,几乎奔走相告:查,好好查! 大家最期待的莫过于,一向以疯疯癫癫著称的郑爽,会不会鱼死网破,咬出更多涉嫌阴阳合同的圈内人?甚至,哪怕说出几个跟她一样代孕了的明星也好啊。 本来,她跟张恒闹到如此难堪的一步,就很令人匪夷所思,经纪人可以说是明星最亲密的伙伴,更别提张恒不仅是她的经纪人,还是男朋友,不对,是当时的老公,两人之间当时几乎没有秘密可言,如今看来张恒的心思确实深沉得可怕,有那么多把柄在对方手里,郑爽是怎么敢和他撕的? 2018年,因为范冰冰的阴阳合同事件,娱乐圈掀起大规模的补税潮,法不责众,只有范冰冰一个人被罚了8.84亿,其他人补完税就没事儿了,截至2018年底,影视行业纳税人自查申报税款117.47亿元。 再加上限薪令和影视寒冬,虽然网友隔三差五还是会讨论天价片酬,但总体而言,这两年明星的片酬似乎已经降了不少,谁知道,又出来一个1.6亿。 当年范冰冰的阴阳合同,总金额才3000万片酬,其中1000万阳合同已缴纳税款,另外2000万通过拆分合同的形式逃税,才过去一年,在如此大力度的打击之下,2019年郑爽拍《倩女幽魂》,阴阳合同的金额居然就能翻几番,简直是在顶风作案挑战底线。 明星们又要人人自危了吗? 估计他们都恨死了张恒和郑爽。 不过,其实在张恒爆料之前,就已经有多位明星接连注销公司了,可能是已经听闻了什么风声? 在这一群注销公司的明星之中,很多都耐人寻味,王千源曾因6000多万的天价片酬震撼过无数网友; 朱正廷、孟美岐、吴宣仪均是乐华艺人,去年就有人发现,乐华旗下的多位艺人都与父母注册了同一地址的科技公司,乐华与芒果台一向交好,魏大勋也与芒果台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芒果台的台柱子何炅,今年已经因快本收礼事件、父亲被强制执行等问题元气大伤…… 这瓜似乎越吃越大,而吃瓜群众也越吃越兴奋,大家都希望郑爽和张恒狗咬狗咬出更多内幕之后手牵手一起进监狱,毕竟,如果阴阳合同属实,作为郑爽当时的经纪人,张恒也是共犯。 那么如果属实,郑爽会坐牢吗? 法律博主"法山叔"专门就此事做过科普。 按照张恒爆料,《倩女幽魂》打给郑爽的片酬是1.6亿,如果完全按照片酬来纳税,一共需要缴纳近5300万。 但这1.6亿,其中4800万以阳合同的形式直接打给她,另外1.12亿则以注资的形式注给了郑爽妈妈控股的某科技公司。 前者作为明星片酬,属于劳务报酬,后者属于投资,不需要报税,如此一来,一共少缴纳了3700万。 但法山叔计算的只是郑爽按照个人劳务报酬需要报的税,实际上,按照张恒晒出的聊天记录,爽妈一直在研究税收问题,她提出将郑爽作为自己担任法人代表的公司的签约艺人,让对方将这4800万打到公司账户上,如此一来,税率更低,郑爽又可以少交921万的税。 也就是说,这样连番操作,郑爽实际到手的钱是1.498亿元,仅纳税1013.6万元,与单一演员聘用合同签约片酬1.6亿元应缴纳的税款差额为4105.7万元。 普通老百姓对4100万(对不起,我又飘了,把5.7万的零头抹去了)没有实感,是不是又到了"科普"的时间? 相当于你中500万的彩票,连续中八次还不够! 但你中彩票,都还要缴税呢,所以远不止八次。 一旦阴阳合同事件查明属实,郑爽可能面临三方面的责任: 一是行政责任,就是郑爽需追缴税款及滞纳金,这部分钱大概是1.48亿;除此以外,当时接受注资的公司也会面临1800多万的罚款——好吧,看多了以亿为单位的金额,我竟觉得才1800万,算个啥? 二是民事责任,也就是项目违约金,当时《倩女幽魂》剧组给她开了那么高的片酬,甚至还给了她推荐男一、男二及B组导演团队等权利,结果却因为她而迟迟无法播出,如果事先有约定,应该是可以追责的,一月份时就有传闻称有剧组要起诉郑爽了,还一度有传闻称郑爽低价变卖了上海的别墅。 《倩女幽魂》的出品公司是北京文化,这家公司也大有问题,明明手握多个票房大爆的电影,却连年亏损,2020年其副董事长曾实名举报北京文化财务造假,我买过它家的股票,被坑得很惨…… 这个剧组,从一开始就处处透着一股洗钱的味道,我甚至都怀疑,他们是真的想拍出一部正常的剧然后正常播出吗? 当然,也不必因此就觉得打给郑爽那1.6亿不是支付给她的"纯利润",而是给郑爽委派某种"秘密任务",通过她洗钱之类的,怎么可能呐?以郑爽爱财如命雁过拔毛的性格,这笔钱到了她手里还能再转出去吗? 何况她自己当时明显也很激动地一直追着张恒问钱到没到,还自己算好了一天赚208万的账。 跑题了,再回到第三方面的责任,也就是刑事责任。 法山叔的解答是:如果她按时足额缴清罚款和滞纳金,可以不必坐牢——当初范冰冰应该就是这样;但如果她不能把钱交齐,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其实,比起郑爽最终的结果,我更关心的是,这一次整顿,到底能不能真的彻底杜绝阴阳合同与天价片酬,因为现在的娱乐圈太可怕了,明星拍一部戏几个月,是普通老百姓几辈子都赚不来的钱,小孩子都无心念书,只想着早早进娱乐圈。 郑爽一部戏到手1.6亿,很多公司一年下来净利润都达不到这么多,正如法山叔所说,同样是1.6亿的利润,一个明星能创造多少就业岗位,而一家实体经济能创造多少就业岗位?拉动多少地方经济?革新多少技术?带动多少税收? 无论是实打实的经济意义,还是对社会风气的引导,明星的高价片酬都是畸形的、早就应该被整顿的。 不过,看到另一种说法,我觉得也很值得思考,那就是天价片酬确实是市场选择形成的,即便都是明星,也分三六九等,而头部艺人与底层艺人的收入差距,可能跟明星与普通人的收入差距是一样的。投资方愿意给头部艺人开那么高的片酬,是因为他们带来的收益也很可观,如果只是限制片酬,那好处都被投资方白得了,对真正有实力的艺人也不公平,倒不如直接多征税。 不患寡而患不均,对中低收入人群的征税起点,可以再高点,税率可以再低点;对高收入人群的征税起点,可以再低点,税率可以再高点。 明星当然可以赚得多,只要你交得也多就行。 不过,国内明星片酬大都是一锤子买卖,接戏之前就谈好片酬,我觉得最根本的,还是把明星的绩效考核也搞起来,片酬分为底薪和提成,也就是看最终作品的收益,电影票房、电视剧收视率、网剧播放量高,作品赚得多,演员也就跟着拿得多,否则就只拿底薪。 这样一来,不仅可以促进演员片酬的合理化,而且也可以激励演员提升专业素质,不管是演戏还是宣传都更加走心,让娱乐圈真正进入良性循环。 最后,虽然这两天因为日薪208万心态崩了,但是仔细想想,一旦进入五光十色的娱乐圈,眼看周围人都通过种种手段来钱那么快,自己真的能忍住不跟着一起捞钱吗?每天得平复多久的心情,才能扛住诱惑,坦然地埋头拍戏、不被各种资本所裹挟? 普通人赚不了那么多钱,但至少,穷得坦坦荡荡吧。 像郑爽这样,抠抠搜搜攒了那么多钱,有命赚,可也得有命花啊。#多家明星近期接连注销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