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就一个结果了,要钱还是要命。范冰冰那次是杀鸡儆猴,都吓过一次了,这次怎么饶的了她。有句话说的是不打馋的,不打懒得,专打不长眼的。不管娱乐圈会不会掀起风波,反正郑爽应该凉凉了。唯一的悬念是会不会坐牢了!!! 首先,客观地说,"郑爽偷税"只是大家关心的一个话题,相关部门目前并没有证实这个问题。回答你的问题之前,这一点需要先澄清一下。 假设这次张恒爆料的郑爽签订阴阳合同偷税,将来查明是确有其事,那么,我来分析一下郑爽那么有钱,还要偷税的问题: 1、对金钱的欲望,每个人程度不同。奥地利著名印裔心理学家努纳拉.辛格在《金钱的崇拜》一文中提到,尽管宗教背景不同,在不同文化背景下,人们普遍把积累财富当成是证明自我的一个途径,在一部分人身上,这种使命感尤为强烈,尽管这财富已经远远超过自己实际所能支配的千倍万倍! 从张恒爆料的另一个细节来看,郑爽竟然还虚报机票来骗公司的一点小钱,应该能反映出她对金钱占有欲是比较强的。 郑爽这么有钱,她和她家人几辈子都用不完,但是只要有"赚钱"的机会,她不愿错过,这是人性使然。 就像有些贪官,人们常会感慨,你要贪这么多干嘛?而且贪来的钱也不敢用。一样的道理! 2、通过签订阴阳合同,逃税的同时规避监管。 阴阳合同可以逃税,还有另一个作用,就是逃避方方面面的监管。比如对艺人的限薪,避免天文数字高薪引发公众质疑等等,对和艺人签订合同的公司来说,也可以用来规避一些政策监管,以及公司内部的投资、财务等程序流程的限制。 3、可能是受经纪人以及自己父母家人的影响。这一点不多说了。 4、最关键的一点,还是法律意识淡泊、文化知识浅薄,有颜无脑、心存侥幸,认为不会东窗事发甚至构成犯罪,不能评估这么做的严重后果,认为有便宜不赚白不赚,有偏门不走白不走。迟早要栽跟头。不请法律顾问或者说不重视法律顾问的作用,平时又不注意结交法律界朋友,在歧路上越走越远也无人提醒。 下面再回答你弟二个问题,会有什么后果? 如果真如张恒所说,郑爽为了逃税签订阴阳合同,签的5000万,实际到手一亿多。那么如此巨额的逃税金额,根据刑法第201条有关逃税罪的规定,符合数额巨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标准,应该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那是非常严重了! 如果真是这样,不仅郑爽要栽,跟她"合作"的公司及相关人员也要受刑罚! 好在,刑法这一条规定中还开了"口子",规定如果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补交税款和滞纳金,已经受到行政处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这也是以往爆出某个明星逃税,补交8亿税款及罚款后没有坐牢的原因。 不过"享受"这一"优惠"也有条件,刑法规定,你之前5年内不能有因逃税被刑事处理过一次或者行政处罚过二次的记录。 根据郑爽已经曝光的信息,她应该是没有这方面的前科记录。所以,她很可能补交税款及缴纳滞纳金和罚款后,就可以逃过牢狱之灾! 问题严重性在于,即使不用坐牢,一方面,郑爽要补交的税款和罚款,估计也不会比范冰冰少!更重要的是,她演艺前途也会受毁灭者打击,日进斗金一天200多万的日子再也不会有了!现在国家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前科劣迹的艺人,本来就不应该有市场! 至于张恒的爆料,是否属实,我想这也不难查证。现在是电子时代,转账入账都有记录,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查一查就知道了。 人性都是贪婪的,只是选择不一样。有些人有钱后选择帮助更多的人,做慈善,做公益;有些畜牲一只小狗都不救,舍不得花2000元,而且弃养孩子,p图报销机票,太让人恶心。老天让你灭亡必先让你疯狂,看看她膨胀到什么程度了。什么爽言爽语,那是膨胀,有钱之后的膨胀,目中无人,做人最基本的素养都丢了。所以相信因果吧,希望这次之后,这样的人不要出现在任何银幕,污染我们的视野。 #原创# 钱丰不等于德厚 钱广不等于品优 钱盛不等于从善 钱旺不等于守道 有时候 恰恰以钱壮胆 呈強使蛮 违法作恶 故,最终深陷囚笼之中 #凌远长著# 是否偷税漏税应该由税务局判定,不是由舆论定罪。即使真的偷税漏税,参考范冰冰,也只是补税罚款而已。 见过那么多有钱人,没有人会满足的,每个人都想赚更多的钱,人对钱的追求都是无止境的,所以天价片酬的女星仍想法弄阴阳合同去偷税。 近日,郑爽的前男友曝郑爽一部片《倩女幽魂》片酬1.6亿,还要搞阴阳合同偷税! 对于此事的真假,有关部门己介入调查郑爽了,坐等官方调查结果好了,若郑爽真的偷税漏税,我支持法律严惩她! 若官方查明是张恒诬陷郑爽,造谣惑众的,请郑爽拿起法律武器追诉张恒。 所以,现在我要理性吃瓜! 没有人觉得自己家的钱多到花不完,哪怕你个人资产超过千亿,你依然对赚钱有兴趣,人性的贪婪是弱点,颜值高可以补救这一点,因为无脑粉也多。 现在只是张恒说,还没有最终定论。看看张恒在美国法庭上装得无辜的样子,孩子不是他曝光的,不知道会对郑爽事业造成影响,说郑爽精神病。 这个男的最初可是说官司输了就当花两千万买个教训,现在不敢回国的人是谁?不还钱疯狂报复的人是谁? 郑爽的问题不是她一个人的问题,是行业现象。 首先把税补齐,这样能减少牢狱时间,但是如果牵扯出来更多偷税漏税,违法的事,那可说不准了,金额重大的话,无期徒刑都有可能[灵光一闪] 郑爽曾是影视屏幕上的玉女形象,她精彩的扮相,迷倒了千万粉丝。但她的一些做法,却令人无语之极。 郑爽拍一部戏,你得不吃不喝工作1191年。你别不信,我算笔帐给你看。郑爽拍了一部电视剧《倩女幽魂》,片酬1..6亿,开工时间77天,每天工资可以拿到208万,就算她24小时全天工作,每分钟也能挣到1444元。看后不知你有何感想,对于普通老百姓的我,反正是惊掉下巴了。当然,这只是一部电视剧的片酬。也许对于郑爽的收入,只是极小的一部分。 影视作品有收入,代理广告、直播销售、参加活动,也都有不菲的收入进帐。郑爽到底有多少钱?恐怕她也数不清吧。 也许有人说,演员付出了劳动和汗水,有高收入是理所当然。但其他阶层的群众也没闲着啊。论其对社会的贡献,老师教书育人,医生救死扶伤,军人保家卫国,科学家富国强民,他们的职业崇高而伟大,可他们的收入又有多少呢?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挣钱了、有钱了也罢了,可你做些公益吧,别作虚假广告,不要以次充好,这些总可以做到吧。假如,既有钱又不会做人,岂不是财迷心窍了。现在,郑爽又有了偷税漏税的嫌疑。可见,你真是快作到底了。这么有钱还不依法纳税,就应该严办严查。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近日,郑爽被广播总局指名道姓称为劣迹艺人而遭封杀。又闻,有关郑爽"阴阳合同"、"天价片酬"、"偷逃税"等问题,税务和广电管理部门已予受理,正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如核查属实郑爽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郑爽为富不仁,其父母为虎作伥,多行不义必自毙。落此下场,实乃咎由自取、法不可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