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大家搞清楚吴亦凡被抓的原因,我把过程给大家捋一遍,把事件的来龙去脉分析呈现给大家观看 吴亦凡喜欢年轻的,借着给MV挑选女主角为由给自己物色美女,有一次约到了一个姓都的美女,就是此次事件的女主,在去年年底在吴亦凡家中搞了派对,十多人有男有女,之后这十多人都陆续离开了,只留下了都美竹和吴签,孤男寡女的自然就是干柴烈火了,完事后,吴签加了都美竹的微信,还给她发了几万买礼物 那次之后两人就一直保持微信联系,没有在见过,都美竹受不了这个事实,明明都是男女朋友关系啊,怎么见都见不到啊,怎么吴签有了自己还在跟其他美眉往来啊,于是一怒之下发了一篇长文说吴签是个渣男,睡了就不负责之类吴签见事情不妙,连忙说自己跟都女士不熟,两人只见过一次,还说她曝光这些就是为了想红而已,叫大家不要轻易相信 原本只是说吴签只是个渣男,只是想借曝光吴亦凡来给自己提升名气而已,没想到吴亦凡不吃这招,都美竹看事情还不够大,于是跟一个网络写手合作,由写手代笔发文章,比如在都美竹发的文章里著名的:"我的很大,你要忍一下"更是火爆网络都美竹更是直言凡凡的很小,跟牙签一样,而且要吃药才能起来,于是吴亦凡有了另外一个称呼【吴签】 到底是大是小大家谁也不知道……总之有一个人说谎了 为什么都美竹和吴签闹的这么大,主要是因为一个人(一个姓刘的男人),这个刘姓男在两人的对峙中看到了商机(诈骗) 他假装说自己的表妹也被吴签弄了,说要和都美竹一起控告这个渣男,还跟都美竹要到了和吴签交往的全过程聊天记录,然后这个刘姓男人又冒充都美竹敲诈吴签工作室300万,说不给钱就继续曝光吴签的黑料,吴签答应了,然后这个刘姓男人把自己和都美竹的银行卡号一起发给了吴签工作室 最骚的是然后刘姓男人又冒充吴签的律师,说自己愿意以300万的价格跟都美竹和谈 也就是说这个刘姓男人为了诈骗,同时冒充受害人的表哥,都美竹,吴签的律师,把他(她)们耍的团团转 吴签为了息事宁人答应先给50万,可是有一个环节出错了,这个刘姓男人把自己的卡号一并发给了吴签方面,吴签的妈妈一看有两张卡,而且转账的名字都不一样,于是就把分两次钱把首付的50万转到了都美竹本人的卡上了 刘姓男人这才反应过来,银行卡是实名制,然后又冒充都美竹叫吴签把剩下的250万一起转过来,然后在叫都美竹把钱平分了,但是吴签不答应了,谁知道你们还会不会要求加钱啊,要是转了钱在曝光我,我该怎么办啊 于是吴签方面要求了很苛刻的协议,反正就是让都美竹无法接受的那种,那刘姓男人又冒充吴签的律师,说要是不签就把前面转的50万给退回来,没想到都美竹也是个性情中人,脾气大的很,老娘不签了,我不要这些钱了,退就退,我要锤的你吴签身败名裂 吴签方面看到都美竹这么强硬,也选择了爆发,说你搞我,我也搞你,反正就是互相决战那种,那刘姓男人一看又要谈崩了,只能再出险招,他又冒充吴签的律师,让都美竹把那五十万退回来,因为银行限额,每天只能转2万,那刘姓男人只收到18万就被抓了 其实整个事件从始至终都是这个刘姓男人引起的,他为了钱冒充受害者的表哥获取都美竹的信任,然后从都美竹身上得到的信息去敲诈吴签,然后又冒充吴签的律师让都美竹息事宁人,没想到弄巧成拙,都美竹和吴签闹的这么大,这个刘姓男人功不可没最后吴签的妈妈报警对方敲诈,经过调查都是刘姓男人搞的鬼,把这个刘姓男人抓了,跟都美竹无关,但是敲诈归敲诈,都美竹说的事可是真的 在都美竹连续爆文里,提到了吴签有跟未成年少女发生关系的事,据说还有下药之类的,这可不得了,毕竟这是犯罪啊,尤其还说个公众人物 但是被吴签直接否定了,还说自己要是真的那么做了,他自己会进监狱,当时这句话也是赢得了不少人的信任,让大家都认为他只是爱玩,但是没有做犯罪的事 在被爆料后,吴签的名声也臭了,之前所有的代言全部都被终止了,还有其中一个大制作的电影男主角也被换了,保守估计吴签大概损失了4-10个亿左右,这点钱他应该能赔的起,有传言说进娱乐圈赚了最起码20亿以上 鉴于事情越闹越大,针对于都美竹在文章中写到的"选妃","灌酒","收手机","未成年",等行为,警方也开始了调查,毕竟都美竹说了吴签诱骗未成年少女发生关系,这可不是小事 经过近十天的等待,终于有了结果,证实了都美竹说的都是真的,吴签的确有做过,要知道朝阳群众和朝阳警察都是大神的存在啊,吴签最终没有逃过法律的制裁,以强jian罪被抓 这条消息一出来就直接封顶热搜第一名了,导致微博都瘫痪了 看样子吃瓜群众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至于吴签要被判多少年,这个暂时不知道,毕竟人家真的很有钱,因为在强jian罪有一个条件,就是可以赔偿被害人获取原谅,这样就可以获得减刑,原本普通人可能是3-10年,吴签有钱,可能就是个一两年这样吧不管怎样,他是彻底凉凉了,从此以后国内的娱乐圈不会再有他的身影了 判几年?三年到十年吧,这不,我把它的今后的安排都找到了 朝阳警方对吴采取拘留措施,证明已经有被害人指认其犯罪并且提交了相应证据材料,包括物证,书证,录音录像,以及证人等等中的一类或几类。 是否是都某作为被害人指认呢,还是另有其他女性勇敢站出来? 强奸罪包括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形式侵犯女性的性决定权,吴某的手段多半还是令对方醉酒不知或不能反抗的状态下进行侵犯的迷奸型,或者对未成年人进行虚假情感承诺的诱奸型,最终要看警方和法院的调查判定结果。 强奸罪的基本量刑范围是3至10年,但按照目前所披露的情况,吴侵犯了多名未成年女性,那就构成加重情节,量刑将会可能在10年以上。 对不满14周岁的幼女下手,吴应该不至于这么禽兽吧。 近些年艺人最多爆出的是吸毒和偷逃税款吧,吴还真是又新添了一项……以他的知名度,造成的社会恶劣影响太大了 以上只是初步判断,一切要等待公检法人员最终的据实认定,相信法网恢恢,所有恶行终将受到严惩。 预测下吴亦凡到监狱里以后的生活吧: 先在看守所得待一两年,不会太短的,因为走流程至少半年,结果肯定是他不满意的,还得上诉,大有可能驳回,投送去监狱以后,继续申诉,然后影响减刑。 这事情,他肯定要申诉的,多影响声誉?以后还要不要活了? 一旦申诉就会构成"没有认罪认罚",是不构成减刑必要条件的,也会被认为抗改造。 说实话,很难想象,吴亦凡这么细皮嫩肉的,去做体力活,真的是,相当刺激。而如果家里给他安排安排,可能去做 职务犯,可能好点,比如值夜班、看厕所。不过,反差效果已经很明显了。 吴亦凡好歹有点文化,在里面或许可以得到干部的器重,弄弄文艺汇演什么。其实强奸这个事,也不至于让男人觉得排斥,在男权社会当下,有些人还觉得,有本事才能玩女人。 预测是吴亦凡会坐牢,减刑希望不大,也估计不会假释,不过在里面不会活的太惨。 反正,三年以上跑不了了,这个结果大快人心,真的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构成强奸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强奸妇女一人的,可以在三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奸淫幼女一人的,可以在四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强奸妇女、 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三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二人以上轮奸妇女的;强奸致被害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程度、强奸人数、致人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强奸多人多次的,以强奸人数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强奸次数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 至于出来以后,毕竟百足之虫还有一口气,混碗饭吃就行了,要求不要太高,大家也别恶意揣摩他以后完蛋了,也未必,踏踏实实,再也不做公众人物荼毒别人的思想,做个普通人,平安后半辈子,就够了。 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理由是: 1)不只是强奸一人,因为有多个女孩爆料证实; 2)这是一群有组织的团队作案,属犯罪团伙;吴亦凡则可能是头目; 3)社会影响极端恶劣。 综合多个因素,很可能无期徒刑或死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以强奸论处,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并有法定从重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强奸罪存在着两档刑罚。也就是说,如果吴某凡最终被认定强奸,没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话,他面临的都是最低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加之如果真如之前报道所言,他具有强奸幼女、多人多次等从重情节,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那么其面临的很有可能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第二档刑事处罚。 刑拘就是先控制你,防止逃跑,以便侦查。目前已经被刑事拘留了!这个关键时间点很重要!因为对方毕竟是外籍,而且属于社会曝光度较多的人,没有非常完善的证据,绝对不可能如此这么做! 所以99.99%是绝对要被判刑的,至于判多少,主要看证据链。根据目前公布的资料来讲,应该是3-7年。 如果有更劲爆的料,有可能更高,我们来看看法律如何规定的! 一般情况下,被刑事拘留的绝大多数都会被逮捕,吴亦凡属于公众人物又是外籍,没有足够的证据是不敢拘留的。 吴某凡会被判几年? 强奸罪一般判三到十年,但是有下列情况的要判十年以上甚至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对某签来说最危险的是第(二)条,如果坐实了,不仅仅是淡出娱乐圈,有可能要吃十年公家饭了。一个顶流小生,缺美女吗?自愿的恐怕排着队吧,非要这么玩。有钱人的世界咱真是看不懂。何必呢 先说结论,就目前情况来看,至少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从量刑的角度来看,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二人以上轮奸的等等… 回到事件本身,吴某凡被指控通过各种方式物色、诱骗年轻女性与其发生性关系,其中还包括未成年人,在此过程中极有可能构成强奸罪,并且由于涉及人员较多,包括未成年少女等因素,因此也属于情节较恶劣的,极有可能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 警方通报,吴亦凡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能定罪吗?会判几年? 以前有报道说,牙签很牛,说他负面东西的人都会被告赔款,前几天我说过这个人强奸应当判十年以上,结果有好几个网友指责我,说他会判几年没有根据,要负责任云云。 言归正传。 1、牙签能定罪吗? 可以这么说,凡是已经刑事拘留,非常高的概率是警方已经掌握了基本的证据,定罪没问题才会拘留,如果没有证据,警方最多就是传询做一份笔录,而且时间一般不能超过24小时。 所以说,现在的制度不是警方怀疑就能拘留,而是必须有起码的证据,够到追究刑事责任才会签发拘留证正式拘留。 2、能判几年? 现在不好说。 不过,从目前已经公布的事实来看,牙签强奸是没什么疑问。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解读一下: 强奸罪一旦成立,最低是三年有期徒刑,最高是死刑。 奸淫幼女的话属于从重情节,一般是五到十年有期徒刑。 前述五种情节(情节恶劣、多人、公共场合、轮奸、有重伤死亡或其他严重后果),最低是十年有期徒刑,最高是死刑。 就牙签目前的案情,从重的五个情节,幼女、多人、二人以上等很可能是有的,因此,估计牙签最低量刑应当是十年有期徒刑,但是最高多少就不好说了,关键是最后查实的犯罪情节和犯罪后果。 3、是否牵扯其他犯罪 目前还不好说,因为案情尚在侦查阶段,不过根据今日披露的一些情况,牙签还有可能牵扯聚众淫乱、漏税,以警方查实的案情为准。 以上回答供参考。 你好!强奸罪是重罪,一旦构成该罪,量刑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报道,目前是公安刑拘,意味着侦查机关(公安)认为吴涉嫌犯罪,需要采取强制措施。一般拘留30天内会报捕,如果检察院7日内审查后作出逮捕决定,那意味着公诉机关(检察院)认为吴涉嫌犯罪且有必要羁押。 如果他被逮捕,侦查期限应为6个月至7个月,量刑区间,3年以上10年以下的话为5个月,10年以上的话为7个月,然后会送检,检方不出意外会起诉,当然也可能会退查一到两次,最长需要6.5月,相当于4.5+2,起诉后就等着法院判了。 鉴于吴是外国人,刑拘是要经过上级机关前置审批程序的,而且侦查机关在刑拘后48小时内会将情况呈报至北京市公安局,后面会告知加拿大大使馆并报公安部备案。从这个角度来看,公安作出刑拘决定肯定是谨慎考虑过的,特别是强奸类案件,侦查机关很可能已经掌握了关键证据。 至于说管辖问题,只要吴所涉案件的被害人系中国公民或者案件发生在我国境内,那么国籍就基本上不影响管辖。而且现在公安已经立案并刑拘嫌疑人,那么管辖问题不用再细究。 实体方面,强奸罪是重罪,一旦构成该罪,量刑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一般强奸既遂的起步量刑为3至5年。但是如果本案涉及被害人3人以上,那么嫌疑人将面临10年以上刑期。如今吴现在已被采取强制措施,他可以委托辩护人了,但必须委托我国执业律师,舆情公关及诉前应对工作先告一段落,效果一般。最后引用一句话:在中国的土地上,就要遵守中国的法律。不枉不纵,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一、再跟大家普下,一些强奸类犯罪在证据上的特点 在掌握证据上,对于强奸类犯罪一般很难获取证据,那么我跟大家普及下,一些强奸类犯罪在证据上的特点,具体如下: 1、强奸罪基于其私密性特点,往往很依赖被害人陈述及嫌疑人供述,当嫌疑人零口供且无其他客观证据印证,加之案发时间过去很久导致现场被破坏的,基于孤证不得定案的基本规则,案件一般会被认定证据不足。 2、虽然零口供定案的难度大,但并非嫌疑人一口咬定没有做就能逃过制裁。首先,司法机关会审查被害人陈述的稳定性及可信度,因为这个是指向犯罪的直接证据。另外司法机关还会从被害人报案时间判断其供述的真实性,以免其是出于其他目的,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被害人报案越早越好,做笔录时一定要冷静,记不清的事情不要乱说。 3、零口供的案件一般还会从以下几个方面突破:被害人的损伤鉴定结论,现场勘验笔录,被害人案发后向哭诉的证人证言(传来证据,效力有限),被害人与嫌疑人的聊天记录,嫌疑人的损伤鉴定结论(特别是与被害人陈述的印证程度)等。二、最后,如今吴亦凡被刑拘坐实,在商业合作商会有哪些影响呢? 毫无疑问,现在有和吴亦凡进行商业合作的品牌方,总算可能会因此全身而退,甚至还可以要求吴亦凡支付赔偿。 一般在各类品牌代言协议中,品牌方会在合同中加入相关条款,要求艺人承担相应的责任,维护自身公众形象,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也许别人不知道,以我某一次恰饭的时候和品牌方签订的相关协议来举例,其中就有这样的条款: 乙方保证身体健康及精神正常,未在任何国家和地区有任何犯罪或违法案底纪录,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背公认社会道德的事情,保证无吸毒等其他严重不良嗜好以及无对邪教等的不良迷信。从我接触过的此类协议来看,如果违反这一条款,甲方(品牌方)可以立刻解除合同并且就相关经济损失获得赔偿。虽然不清楚吴亦凡和合作品牌具体的约定,但很可能也存在类似的条款,受影响品牌方甚至有可能要求吴亦凡赔钱的。最后的话:此事应该成为娱乐圈"恶行"的当头棒喝 关于吴亦凡这个案子,我想说,如果吴亦凡最后被审判认定有罪,希望该案能够在确保被害人信息保密的前提下,适度进行案情公开,一来震慑娱乐圈的不正之风,二来也向国内外展示我国严密的刑事司法体系和依法治国、打击犯罪的决心。最后还多说一句话,外籍明星本平凡,安得有恃无恐!即使有再多的粉丝,被宠坏了的明星且不要自以为是,因为粉丝不能沦为为虎作伥和为非作歹的工具,此事应该成为娱乐圈"恶行"的当头棒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