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 合同 近日,网传腾讯视频制片人张萌涉嫌违法被抓,网友纷纷猜测与前期"阴阳合同"违法的《倩女幽魂》剧作有关。10月26日,腾讯方面回应称, 腾讯近期在反舞弊调查中发现,张萌存在违反公司"高压线"行为,并涉嫌违法,现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但否认网传的"阴阳合同"说法。为何网友对"阴阳合同"一事如此敏感?早在今年4月份,爆出《倩女幽魂》剧女演员郑爽以"阴阳合同"为手段,凭此剧获得1.6亿元天价片酬,以2020年陕西省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47724元来计算,竟是普通老百姓拼命努力三千多年都无法企及的。同时,其以"阴阳合同"偷逃税款约四千余万元,仅税款,就是老百姓穷其一生都不得见的天文数字。上半年的娱乐第一瓜,震碎三观,吃得群情激愤,也实属正常。 时隔半年,让我们借张萌的热搜,再来复习一下,这个所谓的"阴阳合同"。 什么是"阴阳合同"? 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 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阴阳合同"是一种违规行为,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预示着风险。 以郑爽《倩女幽魂》剧的天价片酬为例, 郑爽的片酬分两部分,合同注明的片酬为4800万,另外1.12亿元则通过分期转账的方式,最终转入了上海晶焰沙科技有限公司名下账户。而通过一份股权代持协议显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郑爽之母刘艳,持有公司100%的股权。4800万的合同在明,约需纳税1805万,而其真实的意思表示,通过资本运作,将1.12亿元的大头,以增资方式回避税收,进入了其母(也许是空壳)的公司。 当然,结果大家都知道了,郑爽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9亿,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 "阴阳合同"的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阴阳合同中的阳合同因不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而不发生法律效力。阴合同的效力一般应认定为有效,但如果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则不仅伪装的阳合同无效,被伪装的阴合同也因内容违法而无效。 利用"阴阳合同"偷、逃税款的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 如果阴阳合同最终确实被税务部门确认为是为逃税避税所签订,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阴阳合同"不仅使国家税收蒙受损失,而且动摇社会对诚信经营、履约和纳税的信心,扰乱 市场经济秩序。实践中,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我国税收管理规定,有关部门查实后,如果属于一般偷税行为,行政机关有权给予罚款、拘留等 行政处罚;如果偷税数额较大、次数较多,则可能构成犯罪。 艺术可以无价,但艺人就别天价了;合同可以精彩,但"阴阳"就大可不必了。莫为逐利忘初心,最后梦醒一场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