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30日,李小东等人在校殴打陈泗翰两次,放学后又将其强行拉到校外"单杀",结果一死一伤。幸存下来的陈泗翰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刑8年。这个罪名让陈善坤夫妇无法接受。他们始终认为儿子是"正当防卫",并打定主意要申诉到底,还孩子一个公道。而陈泗翰的自责从未停止过。走出未管所的那一刻,他没有开心的感觉,只感到一种"解脱"。他很想忘掉过去,却不知该如何重启人生。 这个新闻,再次引起大家的关注,也再次聚焦到了正当防卫这个争议话题上。以至于很多认为,正当防卫稍微做不到位,就可能把自己搭进去,甚至要遭受牢狱之灾。有时候我们也会反问,那在遭遇伤害时,到底要咋办?难道坐着不动坐以待毙?你说反抗要讲究节制要讲究度,那这个度怎么去算?危机时候,不是你死就是我亡,谁还有心思去考虑这个度?所以这一直是正当防卫存在争议的地方。大家有没发现,多数发生正当防卫的情况下,你若不防卫不行动,死的可能就是你而不是对方,所以我想没有人会傻到自己不要命吧?但讽刺的是,很多时候他们逃过了当时的追杀,却没躲过后来法律的制裁,这就是个病根子,得正视得解决。我们说,法律是为了保护好人的,不要因为一些坏人做了错事好人反而被牵制,最后还要定好人的罪,那是不是有点讽刺?像这里面的8年牢狱之灾,足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人生命运,很严重了。我们不喜欢总看到类似的判决,因为这样的判决看得大家心里很不舒服!不过话说回来,这个案子是6年前判的,6年前的正当防卫概念跟现在已经不太一样了。如果重新审视这起案件,结果可能会跟以前不太一样。现在司法程序已经重启审视这起案件,让我们期待一个不一样的新结果吧。——灿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