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最近,开发过《魔兽世界》和《守望先锋》等知名游戏的暴雪公司,跟一条狗杠上了。 这条狗来自福克斯公司制作的动画《HouseBroken》,这部动画讲述了医疗犬Honey和她的宠物朋友之间的故事。差点坐上被告席的这位黄不拉几的小老弟,名字叫做Diablo。 或许看到这里吃瓜路人还在想,为什么游戏公司要和自己八竿子打不着的狗子过不去?但是很多暴雪铁粉已经意识到了事情的不对劲,好巧不巧,这条名叫Diablo的狗狗正好和暴雪旗下的游戏《暗黑破坏神》同名。 "Diablo"常常因为谐音的缘故被国内玩家叫做大菠萝,当年某宝禁售这款游戏的时候,玩家和店家更是拿着"大菠萝"作为专用接头暗号进行"地下交易"。 《暗黑破坏神》中的Diablo是毁天灭地的恐惧之王,虽然不清楚这个无论是时髦度和还是中二度都拉满的词,究竟是怎么被安排在这只长得有点抱歉的狗子上的,但总归人家福克斯觉得行,顺带还向美国商标局申请注册了这个商标,除了动画外,注册商标的使用范围还包括了包括宠物食品和宠物用品上。 作为一部2021年5月份才播出的动画,确实有碰瓷早在1996年发售并且在全球享有数千万粉丝的《暗黑破坏神》嫌疑。 暴雪方面的律师显然也是这么认为的,因此他们试图阻止福克斯的申请,他们在文件中称,福克斯使用"Diablo"这个词汇"可能会造成混淆、错误或欺骗",并应该被联邦商标法禁止。 一场围绕着狗和魔王的名字争夺战,就这样拉来了帷幕。 02.
虽然事件的展开颇有种弱智吧笑话一般无厘头的感觉,但其实暴雪的担心也并不是毫无道理。假设是你真的能随随便便在超市就买到一包大菠萝狗粮,确实有损BOSS颜面。 更何况现在跨界联动已经是各大IP的常态了,之前就有过原神联动KFC在餐厅来一句异世相逢,让"二次元们"社会性死亡。玩家看到大菠萝狗粮,或许也会认为误以为这是暴雪的一波联动。 暴雪方面的律师认为,如果福克斯开始出售名为"暗黑破坏神"的商品,可能会造成品牌混乱,削弱暗黑破坏神游戏IP的声誉。 不过平心而论,我并不认为暴雪在这次的诉讼中有胜算,"Diablo"源于西班牙语,在西班牙文化中,这是"恶魔"的代名词。虽然《暗黑破坏神》系列将Diablo这个形象发扬光大,但是这个名字本身就不是暴雪原创的,严格上来说,无论它是个恶魔还是只狗,只要你想,它都能起名Diablo。 事实上同样叫Diablo的角色可真不少,比如《最终幻想14》3.5版本24人本的最终BOSS。 又或者是《怪物猎人》中的角龙,因为起恶魔一般的巨大双角,也被冠以了Diablos之名。 抛开游戏不谈,文艺作品中继承恶魔之名的角色也不再少数,比如《JOJO的奇妙冒险》第五部的反派。 以及漫威电影中出现的角色。甚真要追究起来可能暴雪要打的官司排起来都要绕地球三圈了。 更何况,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暴雪胜诉的可能性也不高,一个是宠物用品领域,一个是游戏领悟,本来业务范围也毫无交集,硬要说碰瓷似乎也有点牵强。 03.
暴雪并不是第一个打算用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角色版权的公司,过去也发生过很多类似的事件,其中也发生过不少类似的事件,其中比较有意思的,当属"王者荣耀酒业案"和"大金刚案"。 去年,国内一家食用公司注册了王者荣耀这个商标作为酒类商标。就连腾讯这个"南山必胜客"也在这场商标保卫战中败下阵来。甚至后来他们还顺势成立了王者荣耀酒业有限公司,腾讯也是毫无办法。 国家知识产权局给出的理由是电子出版物和食品不在同一个市场上,并不构成碰瓷。 如此一来,暴雪颇有一种"我自己叫李华,就不让全国几十万个和你同名同姓的人都不能叫李华"的强词夺理感。 截至目前,福克斯方面还未做出正式回应,所以"一魔一狗谁配叫大菠萝"这场争端可能还暂时难以见分晓。可能也会有人说中国法律和美国存在差异,但是过去同样发生在美国的大金刚案,可以说判决结果提前宣判了暴雪的败诉。 1982年,美国环球影业控告任天堂的街机游戏《大金刚》涉嫌侵害1976年他们拍摄的《金刚》,要求侵权的任天堂赔偿自己的损失。 在环球看来,这是一场势在必得的官司。环球的律师表示,任天堂的游戏角色"大金刚"和环球所拍摄电影中的"金刚"太过相似,会让玩家误以为是自己旗下的游戏而去游玩。甚至连游戏中的主人公jump man(当时还不叫马里奥)营救被绑架女友的剧情也和自己所拍摄的《金刚》类似。 不过最终任天堂胜诉的原因是发现了环球举证中一个致命的漏洞:原来号称拥有金刚版权的环球其实只有电影的翻拍权而已。而挖这个坑的甚至是环球自己,早在几年前,为了获得早就问世40多年的经典IP《金刚》电影的翻拍权,环球就通过法院申请将《金刚》变成了人人可用的"公共资源"。 金刚既然人人可用,大菠萝同样也如此,暴雪这回应该确实是吃瘪了——除非他们能请到迪士尼法务部做外援。 关于版权狂魔迪士尼,最经典的一个梗莫过于:要是你漂流到无人岛上束手无策,只要用树枝在沙滩上画一个米老鼠就立刻有迪士尼法务部派飞机来接你(顺便告你侵权)。看看迪士尼立下的赫赫战果,没有人应该都没有勇气碰瓷迪士尼了。 04.
说到同名同姓,美国前段时间就围绕着名字发生了一件趣闻。因疫情在家闲出屁的美国网友Josh Swain,他有一个类似国内的李华一样烂大街的名字,有一天他脑洞大开,他将自己在facebook上能找到的所有和自己同名的人拉进一个大群里:号召美国所有叫Josh的人,在4月24日于指定地点展开一战世纪大战决定Josh这个名字的所有权。 虽然是异想天开的想法,但是制定起规则来还有模有样的。Josh Swain希望这次活动"不会出现真正的身体暴力",号召大家能保持礼貌,并且有警察到场维持秩序。 结果真的聚集来一众Josh,他们相约在一起用塑料泡沫的棍子"聚众斗殴",我算是看出来美国的疫情为啥控制不住了。 而这场大型的行为艺术最后以一名五岁的Josh脱颖而出收场,象征着他成为了这个名字的所有者。 要不,暴雪你让所有叫Diablo的角色,也约一架试试? 05.
我不是法律方面的专家,那些错综复杂的版权之争,即便凭借自己拼命查找相关资料或许也只能得出一知半解的结论。但是在结尾,我想讲述另一个关于名字的故事。 尤里·盖勒是一位以色列魔术师。在1980年代的日本综艺节目上披露过多次自己用"念力"来扭曲汤勺的魔术,一跃成为日本家喻户晓的名人。和暴雪起诉一只狗十分相似,2000年的时候,他起诉了一只"宝可梦"。 尤里·盖勒表示,任天堂未经自己的同意,就借用自己的形象和名字设计了勇吉拉这只宝可梦,并用在了宝可梦的卡牌上。侵犯了自己的权益,要求101亿日元的赔偿。宝可梦中的勇吉拉是一只超能属性怪兽,勇吉拉手握勺子的形象也和自己擅长的魔术极其相似,甚至勇吉拉的日文名ユンゲラー,和尤里·盖勒的日文名ユリゲラー仅仅一字之差。 确实,在宝可梦游戏的最初几作,由于世界观不完整,在创作宝可梦的时候参考现实中的形象也是常有的事情。如果仅是形象类似,尤里可能也不会追究,从动画和卡牌游戏中展现的形象来看,勇吉拉是一只不折不扣的邪恶宝可梦,他痛斥任天堂"窃取了自己的身份,并将它塑造成一个邪恶的形象"。 距离第一次开庭过了八年,2008年,本案依然没有解决。任天堂就然承认在设计之初参考了尤里本人的形象,但仅仅只是借鉴并非盗用,还表示勇吉拉的角色名只在日本国内使用,并质疑远在美国的海外法庭无权审理日本国内的案件。当然原本就理亏的他们也算是退了半步,这只宝可梦再也没有在今后的动画和卡牌中出现过。 直到2020年,此案依然没有达成任何协议。勇吉拉依然可以在最新的游戏《宝可梦剑盾》中出场。这个悬而未决的案件,坊间传闻任天堂没有败诉的原因是这样的:面对声称勇吉拉抄袭了自己超能力的尤里·盖勒,任天堂表示,勇吉拉在游戏中是会使用超能力的,而您的职业是魔术师不是超能力者,并不是抄袭。如果您非要说侵权的话,请现场表演下超能力。最终让尤里·盖勒哑口无言。 然而就是这么一个跨越20年悬而未决的案件,在尤里的一条希望和勇吉拉和解的推特发布后画上了句点:对所有喜欢宝可梦的玩家说声对不起。决定撤销对任天堂侵犯自己名誉权的诉讼,希望任天堂能重新让勇吉拉回到宝可梦的世界中。 尤里·盖勒说,这些年来受到了很多孩子们的来信,这是一张对他们来说非常重要的卡片。,或许他也意识到了,长期和任天堂撕扯下去最终只是一个双输的局面,自己当初想要从事魔术师这一工作的初衷,不就是希望用自己的表演给人们带来快乐吗?自己的现在在做的事情,剥夺了很多孩子们的快乐,似乎也自己的初衷背道而驰了。 于是在20年后,突然又不突然地尤里和勇吉拉和解了。 学生时代我们多多少少都听过这些谐音烂梗,比如泻药注册商标"泻停封",成人用品注册"流得滑"。我们在把谐音当作低级笑点的时候,也忽视了这些滥用名人姓名的方式确实侵犯了别人的权益。 如果版权被滥用,恶意碰瓷成为常态,不仅是窃取了别人努力的成果,更诋毁了别人的名誉。 但是大菠萝和大菠萝之间或许又不太一样。 我不知道大菠萝案的最终结果会怎么样,只是无论是动画里神经兮兮的狗子Diablo,还是游戏中毁天灭地的Diablo,它们都在用自己的方式给人们带来快乐。我更愿意相信这只是某种奇妙的巧合。 愿有朝一日,两个大菠萝之间也能相互和解。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