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在网络上看到有一些人用吃狗肉这种习惯,贬低我们中国人不文明,认为欧美人不吃狗肉才是"文明人"。 甚至几年前曾经在电视上看到一个老太太,在外国记者采访时几乎撒泼打滚地高喊:我们中国为什么还要这么野蛮的吃狗肉?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做一个"文明人"? 这个老太太现在是否还活着我不知道,但继承了她这种就地撒泼式自轻自贱的人,如今在网络上依然还有不少。 欧美人不吃狗肉真的是因为"文明"吗? 其实真要把这个话题掰开揉碎了来讲,不但跟"文明"二字毫无关系,还下流肮脏的让你觉得恶心! 甚至可以毫不夸张地讲,它能让喜欢吃狗肉的人,以后看到狗肉都觉得恶心! 为什么这么说? 图片来源见水印 东西方的人与兽 在我们中国的文化中,人与兽的界限是非常严肃分明的。 人就是人,兽就是兽。 无论是野生还是家养的动物,若想获得人的地位,首先要做的第一条,就是活得足够久,能修炼成精,有能力幻化为人形,最少也得会说人话。 因为我们的文明相信""万物有灵",一直有"物老成精"的说法。 无论是动物还是植物,甚至是一些人造的器物,只要它们存在的时间够长,理论上它们可以积累一定的灵性,自己吸收""日月精华",最终变成通人性,能够幻化成人形的精怪。 这就是大家耳熟能详的"妖怪"。 在我国的神话故事里,人与动物的感情,基本都是以对方已经"成精"为前提的条件下进行的。 这是一种纯精神上的幻想,与肉体基本谈不上有什么关系。 在我们的文化中,人性和神性可以交互产生反应,但却绝不可能与动物——尤其是家畜乱来。 人与神谈恋爱常见,人与妖精谈恋爱也常见,但跟不能变化的动物谈恋爱,那是绝对不能接受的。 长达几千年来,这种人与兽最基本的"伦理",都是我们文化中不可触碰的底线。 不管是人还是神,都不能违背伦理,跟动物乱来! 然而西方文化就不一样了。 在被誉为"西方文化摇篮"的希腊神话中,主神宙斯一家都没什么伦理可言。 宙斯的爸爸克洛诺斯弑父娶姐姐当了神王,宙斯长大以后,有样学样,照本宣科的弑父娶姐姐当了神王。 "伦理"这俩字儿,算得上天生跟欧洲人有仇。 这还不算最糟糕的。 更糟糕的是希腊神话中的主神宙斯在️两性关系上的随意程度,足以羞杀西门庆,吓死潘金莲! 宙斯此神,能力只类似于中国神话中的雷神,比之草莽出身的孙悟空尚且逊色三分! 他能够在希腊神话中当神王,很明显就是""能力不够,Y荡来凑",以堪称恶心透顶的"风流",弥补了他能力的不足。 这个宙斯他是真的一点也不挑,无论什么物种,什么地方,只要他看上了一个雌性,他就会想方设法地"来一发"。 甚至很多时候为了方便行事,连基本的人形都顾不上了! 相传是整个欧洲人母亲的欧罗巴,就是被宙斯变成一头公牛引诱到手的。 更有意思的是克里特国王米诺斯的王后,太阳神的女儿帕西淮。 此女在波塞冬的迷惑下,爱上了一头公牛也就罢了,居然还大费周章的伪装成母牛引诱公牛,跟它生下了大名鼎鼎的牛头人身的怪物米诺陶洛斯。 神话都乱成这个样子,你觉得受这种神话影响的环境会是个什么样子的? 女人是欧罗巴,牛是宙斯。 混乱的人兽关系 听表弟的朋友的表弟说,隔壁岛国小电影业非常发达,女主角时常大战学生、老师、病人、甚至是黑人。 但岛国的女主角再怎么"善战",毕竟还是跳不出人与人范畴之内,女优再怎么放得开,大战的对象也必须是人! 再看欧美人,他们的演员虽然不是职业的,但大战的物种却往往广泛得吓人,牛羊马狗都是他们常规的"伴侣动物"。 欧美人何以如此生猛?仅仅凭着业余爱好,就能轻松吓退专业的岛国女优? 这是因为在早期欧洲的一些地区,民间风俗中让女人与动物不可描述,是一些节日祭祀中的保留项目。 他们相信这么做可以取悦神明,让他们身体健康,土地肥沃,牲畜兴旺。 惊喜不惊喜?意外不意外?一群人围观人与动物那啥也就罢了,还觉得神明都好这一口儿…… 有没有被这种"文明"恶心到? 基督教在欧洲传播开来以后,这种公开围观人与动物的恶心陋习,总算是逐渐消失了。 因为在基督教的教义中,人与动物不可描述是"不洁净"的罪过之一,属于严厉禁止的。 但是这种事情,是人家欧洲人祖上不知道多少代都干顺裤腰带的事儿。 不管怎么禁止,他们总还会有些人好这一口儿的。 所以即使是有宗教禁止,欧洲人对动物的那种特殊癖好,也一直都没能根绝。 在欧洲大名鼎鼎的"女巫审判"运动中,判定一个女人是不是"女巫"的重要标准之一,就是看这个女人有没有跟动物那什么。 而且欧洲人真不怎么挑的,牛、羊、马、狗、驴,人家都是敢于尝试,勇于攀登! 作案的对象这么便利广泛,你就算查得再怎么严,人家关起门的时候你怎么管? 而在所有的动物当中,只有狗操作简单,携带方便,成为了大多特殊癖好者居家旅行的首选。 欧美有多少人跟他们狗不清不楚? 这事儿估计谁也没办法搞出来一个准确的数据,毕竟这事儿干起来简单方便,想抓现行却很困难。 更有意思的是,欧美人近现代以来逐渐摆脱了宗教的束缚高呼"人性自由"。 因此我们如果留意近些年来的新闻,会发现欧美地区公开跟狗或其他动物""结婚"的男女,一直都不乏其人。 而他们的社会对这种明显有悖伦理的荒唐行径,也表现出了超乎寻常的"包容"。 "夫妻"之间那点事,成年人应该都懂。 婚姻在社会中的一个重要的意义,就是向大家表明,双方可以合理合法做那种事情繁衍后代了。 欧美社会既然承认了人与兽的婚姻,其实等于变相的公开允许了人与动物不可描述。 这也算是他们的一次"文化复兴"吧! 毕竟他们的祖上,对这种破事儿的态度就"与众不同"…… 狗子何辜! 谁不文明?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过,激烈反对亚洲人吃狗肉的欧美人,提到吃狗肉时说"残忍"的其实并不是很多,反而是喊"恶心"的才是大多数。 这种情况在国内的网络上,表现得也相当明显。 为什么他们会说吃狗肉"恶心"? 说一件我自己经历过的事情,大家就明白了。 几年前一个朋友家养的土狗被过路车撞死了,另一个朋友看着挺肥,觉得扔了可惜,就把那条狗整治了一下。 晚上几个朋友聚一聚,一起尝尝鲜。 结果刚动筷子没多久,其中有个人突然拿手机给大家看了一则新闻:某地女子与狗干那事儿,结果狗太能干,几天几夜不服软。 女子无奈,只好打电话叫了救护车…… 大家看了这个新闻以后,再看眼前的狗肉都觉得吃不下去了。 以我敢徒手抓老鼠的个性,都被恶心得不行。 辛苦了半天的朋友嘴上犟着说:"又不是这一条!你们怕什么?" 但他自己也一样下不去筷子。 最后那大半盆狗肉谁也没吃,都留给朋友自己处理了。 我们知道不是那条狗,也知道事情离我们很遥远。 但大家还是抗拒不了那种打心里冒出来的恶心。 欧美人从文化习惯上把狗当成"人"来看,可是对人与狗乱来的态度也比东方文化随便得多。 他们之所以会觉得吃狗肉"恶心",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知道,狗在很多人的生活中有"特殊用途"。 如果大家知道一条狗可能被"用"过,就算只是可能,它的肉白送给出来,敢问有几个人觉得自己能吃得下去? 吃狗肉这种习惯,不止是中国,整个世界有很多国家和地区都有。 反而是能够接受人和狗之间乱来的地方,这个世界上除了欧美地区,其他地方还真是少见得很。 就事论事地讲,欧美地区发达是真的,但论起"文明"二字,他们还真没什么优势。 这跟首富们通常都深通礼仪之道,但在老实善良方面,却未必比一个老农民强到哪里去一样。 以吃不吃某种动物作为"文明"的评判标准,这种思维方式本来就很"欧美"。 自己不想让别人做什么,就挥舞着虚无缥缈的"道德大棒"妄图逼人就范,以"文明"之名,做最残忍野蛮的事情。 这可以说是欧美文明"胎里带"的毛病。 反而是我们中国,历来讲究"君子和而不同"。 对于我们不理解,也不能接受的文化习惯,只要不会危害全人类的利益,我们一贯的态度都是包容。 什么叫做"文明"?这才是真正的文明! 而欧美人自己有"哔"狗的陋习,就对别人吃狗肉指手画脚。 这不是"文明",让哪儿的兽医看也是有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