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罚款的税前扣除 罚款分两类,一类是行政性罚款,另一类是经营性罚款,这两类有什么区别呢? 1、行政性罚款 通常是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人作出的行政性处罚,如税务、环保、交通等部门给予的罚款。 【例】化工厂2020年超标排放污染物,被环保部门给予20万元罚款,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环保部门给予的20万元罚款,属于行政性罚款,不能税前扣除,企业账务上计入了营业外支出,应在汇算清缴申报时进行纳税调增。 2、经营性罚款 主要是根据经济合同或行业惯例,对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的违约行为给予的惩罚,如违约金、银行贷款逾期罚息等。 【例】幸福公司因产品质量问题,按合同支付给购货方5万元罚款,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因产品质量问题按合同支付的5万元罚款,属于经营性罚款,可以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24号文件填表说明 二、违约金的税前扣除 支付违约金的税收情形主要有两种: 第一种是合同履行失败或者合同解除而支付违约金;第二种是合同履行了但不符合要求而支付违约金。 下面分别分析一下税收处理。 1、合同解除 【例】S房地产公司因无法交房与购房人之间解除购房合同,并根据违约责任向购房者支付违约金10万,支付违约金能否税前扣除?是否需要取得购房者代开的发票才能扣除? 【税收分析】 (1)增值税及开票问题 根据增值税规定,因解除销售合同而取得对方支付的违约金,由于尚未发生应税行为,违约金既不属于发生应税行为而取得的价款,也不属于随销售价款收取的价外费用。 因此,购房者取得违约金,无需缴纳增值税,也不需要代开发票给S房地产公司。 此外,个税的问题也比较明确: 购房人因解除销售合同而取得房地产公司支付的违约金,不属于个税中的"偶然所得",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注:"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2)税前扣除 就S房地产公司而言,违约金是因为未履行义务而按合同约定支付的款项,属于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只要S房地产公司取得内容真实、合法有效的支付凭据,且会计上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就可以据实扣除。 注意,这里的合法凭据可以是收据,不需要发票。 这里延伸一下,反过来,购房者违约支付给S房地产公司10万,如何处理? 根据政策,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收入总额包括其他收入,其他收入中包括违约金收入。 因此,如果是S房地产公司因解除销售合同而取得购房人支付的违约金10万,应计入该房地产公司企业所得税的收入总额中,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2、合同履行不符要求 【例1】两家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约定饮料公司向农业公司采购红豆一批,农业公司按约定供应了红豆,而饮料公司未能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货款,延迟1个月才付清货款。 依合同约定,饮料公司支付违约金10万元。 【税收分析】 (1)增值税及开票问题 因为合同已经履行,这10万元的违约金属于价外费用,农业企业应将收到的违约金并入销售额,一并计算缴纳增值税,同时应当给饮料公司开具发票。 应当注意的是,违约金计算缴纳增值税时,应适用货物也就是红豆的税率9%,换算成不含税金额,计算出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8257元〔10万÷(1+9%)×9%〕。 (2)税前扣除 因为这里的违约金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所以支付方饮料公司必须凭借发票,才能在税前扣除,仅仅是收据是不行的。 【例2】 甲企业和一家建筑企业签订合同,约定由建筑企业为甲企业建造办公楼一栋。后来,因施工过程中不符合安全要求导致建好楼房质量有瑕疵,按合同约定,建筑企业支付给甲企业违约金100万元。 【税收分析】 虽然合同履行了,但是这部分违约金是由收款方也就是建筑企业实际承担。 甲企业可以直接从支付给建筑企业的工程款中扣除上述违约金,按照余额支付给建筑企业。 因此,这部分的违约金也不涉及开票和增值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