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加了女朋友一人的名字,后来感情破裂,法官的判决却让人大快人心!
和女朋友人生三年了,打算买了房准备结婚,由于一线城市房价太高,因此两家人商量好后决定一起出资,房子总价100万。男方出90万,女方出10万。
为了表示诚意,我将房产证写了她一个人的名字,她觉得我是世界上最爱她的人,她也发誓生生世世跟我在一起,永远不会变心。那时候,她的亲朋好友都特别羡慕她有一个人很爱很爱她的老公,而我却被家里人说成傻子,但我相信爱情。
然而好景不长,两人因为性格不合而感情破裂,而我们这套房子已经升值200万了,她想独吞这套房子,多次拿着房产证在我面前得瑟,于是我去了法院,希望法官能公平公正的给我一个满意的答案。
法院审理此案后,判决如下:这套房子不管登记谁的名下,都应该认为是双方父母出资按比例共同拥有的。法官的意思就是这套房我占了90%的股份,离婚的时候,我是可以得到180万的。
这下女方不满意了,多次上诉却被驳回。原来在房产证上是可以写名分额比例的,只要出了钱就有自己的股份,后来我胜诉了,她觉得有点亏,多次和我调解,毕竟夫妻一场,让我给她一次机会,我的诚意已经耗尽,无论如何,我是不会再原谅她了,房产证给你加了名字,是我给你的真爱,既然你不好好珍惜,那我只能毁了它,有多远滚多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