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社会上什么事情都有,金钱的诱惑使人失去底线。 近日,杭州准车主沈女士因为买车提车的事急得焦头烂额,她在比亚迪众天店订购了一辆宋PLUS DM-i,等了4个多月了,交车时间一再拖延,到现在也没个准信。 沈女士告诉记者,她所在的杭州比亚迪车友群里有100多名车主在众天店订车,都是"未明确提车时间且定金不退"的情况。 记者又咨询了浙江浙联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杭州市律师协会侵权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朱觉明律师。 朱律师认为,虽然合同中没有填写提车时间,但是消费者有权要求4S店在合理时间内交付车辆。"虽然合同中标明‘定金不退’的条款,但是因为排除甚至剥夺了消费者可以依法返还定金的法律权利,属于格式条款,按照民法典第497条关于格式条款效力的规定,是无效的。"朱律师说道,消费者向4S店发出交付车辆的要求通知后,4S店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交车,否则,消费者可以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