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富春作品与人共生共在
作品是与人共生共在的,是人的生活世界自身。人从来就已经进入到作品或生活世界之中,而并未曾一刻离开过它,甚至人自身就是这一作品或生活世界的一部分。正是在作品或世界的不断生成之中,人生成了自己,成为一个人性的人。(此处已添加圈子卡片,请到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
■ 文| 彭富春
生活世界的生成是欲望、技术和大道游戏的显现。人们一般将显现的现象理解为感性,亦即审美。什么是感性?它大多被认为是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对。与理性认识相比,感性认识是低级的。不仅如此,而且感性认识最后还要被理性认识所克服。感性不仅包括了感性认识,而且包括了感性对象。它是事物的一些表象特征,如色彩和声音等,诉诸人的感官的感觉。与此相对,事物的本质特征是内在的,只为理性认识所把握的。不管是感性认识,还是感性对象,它们都被看成是初级的和外在的。但感性不仅要理解为感性认识和感性对象,而且要理解为感性活动。
但感性活动源于人的存在自身,亦即生活世界的游戏。它是活生生的人和物本身,是可看见、可听见的,甚至是可触摸的。存在或生活世界从来不是一般意义的理性,但也不是一般意义的感性。它超出了任何一种片面的理性和感性,比一切理性更理性,比一切感性更感性,是一切理性和感性的根源。存在或者生活世界的显现的活动生成为作品。这一作品正是美。所谓的美既非是理性的,也非是感性的,而是欲技道游戏活动自身;它既非是一种人的内在的感觉,也非是一种物的自然的属性,而是作为一个作品的生活世界。
但人们对于作品有极其狭隘的理解,认为它就是文学艺术作品,如王羲之的《兰亭集序》、李白的《将进酒》、黄公望的《富春山居图》和古琴《高山流水》等。但这些只是小作品,而我们所说的是大作品。这就是说,整个生活世界作为欲望、技术和大道的游戏就是一部伟大的作品。在此一般所区分的作品、创作过程和创作者的区分失去了意义。为什么?这在于作品之所为作品实际上是创作过程的结果,也是创作者的证明。在人的生活世界中,作品、创作过程和创作者虽有差异,但又同一。作品是欲望、技术和大道的游戏的显现的结果,创作过程是欲望、技术和大道的游戏的过程自身,创作者是作为欲望、技术和大道聚集者的人。
显然作品作为作品是已存在的。它既不是一种幽灵般的幻影,也不是一种尚未但将要实施的一种意愿和计划,而是已完成的、已圆满实现的存在者。它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物。但它不同于一个自然之物,而是一个人工之物。它不是自然已有的,而是人类创造的。它虽然是一个人工之物,但不同于一般的人工之物,如器具和工具,而是一个特别的人工之物。它不是服务于某一目的的手段,为这一目的所使用和抛弃,而是一个以自身存在为目的的存在者。
作为一个特别的物,作品并非是一个静止的物。一个静止的物可能是自然的,如一块石头,也可能是人工的,如一张桌子。它有自身的质料和形式,存在于空间之中,也绵延于时间之中。正是通过如此,它作为一个物而区分于另外的物。一个作品虽然也具有和静物一样的特性,但它远远超出静物之外。作品是一个活动物。它是被创建的,不仅是已发生的,而且是不断持续发生的。它始终保持了一个活的亦即生命的形象。作品仿佛是一个生命体,是一条自身延伸的道路。
作品不仅不是一个静物,而且也不是一个对象。一个对象是一个客体,是站立在人的对面的,而人正是一个主体。客体和主体是相互依存的,一个客体之所以可能,是因为主体的存在,反之亦然。但它们又是相互对立的。主体设定自身,同时也设定客体,最后也设定它和客体的统一。在此过程中,主体将客体变成主体的对象化。但作品既不是与人的主体相对的客体,也不是主体对象化了的存在。这在于作品是与人共生共在的,是人的生活世界自身。人从来就已经进入到作品或生活世界之中,而并未曾一刻离开过它,甚至人自身就是这一作品或生活世界的一部分。正是在作品或世界的不断生成之中,人生成了自己,成为一个人性的人。
本文作者系武汉大学哲学教授,著有系列学术专著"国学五书"(《论国学》、《论老子》、《论孔子》、《论慧能》、《论儒道禅》,均由人民出版社出版与发行)。本文选自《论大道》,标题为编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