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狱空荡荡,魔鬼在人间!强奸25名女学生,赵志勇被执行死刑
6月4日,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门外布告栏张贴(2019)汴刑布字第5号布告,称赵志勇、李娜等强奸、组织、强迫卖淫、协助组织卖淫一案罪犯赵志勇已于当日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布告显示,赵志勇初中文化,原系河南省开封市天源面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十三届开封市总商会副会长、尉氏县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尉氏县第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人大代表,河南省尉氏县人。
布告称,2015年6月至2017年1月,罪犯赵志勇与同案被告人李娜(女,已判刑)经共谋,由李娜到河南省尉氏县的初中学校寻找年龄小的女学生供赵志勇奸淫。李娜纠集刘某、吴某鑫、蒋某桐、郝某(均另案处理)、谷某静、秦某丽、李某冰、赵某伊(以上人员均系未成年人),采取殴打、恐吓、拍下体照片威胁等手段,先后强迫朱某等在校初中女学生与赵志勇发生性关系,其计25人32起,其中幼女14人19起。同案被告人刘洪羊(已判刑)明知李娜强迫在校初中女学生供赵志勇奸淫,仍驾驶车辆提供帮助。
针对"赵志勇被执行死刑"一事,网友们也表达了强烈的愤慨。有网友认为赵志勇死有余辜,几十个女孩身心受到伤害,他用几十辈子也赎不完罪!
也有网友表示,这真的是恶魔在人间,死刑都太轻了,不足以抵罪,更有网友墙裂建议对他进行五马分尸或者凌迟处死。
此前新闻报道
据新华社此前的报道,2018年12月20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赵志勇、李娜、刘洪羊、周合鑫强奸、组织、强迫卖淫、协助组织卖淫一案二审当庭宣判,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赵志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以强奸罪、组织、强迫卖淫罪判处被告人李娜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限制减刑;依法驳回赵志勇、刘洪羊、周合鑫的上诉,维持原判。
中国妇女报曾刊发了题为《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需要全社会同向发力》的评论。
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需要全社会同向发力
评论称,这一案件的司法程序及判决结果,彰显了司法机关坚决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准则,对性侵未成年人"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惩此类案件的决心,以及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往往引发舆论关注,牵动全社会的视线,形成热点。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成长的高度关切,反映了未成年人权益不容侵犯的观念已深入人心。公众法治素养的提升,正是我国始终将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理念贯穿于此类案件的立法、司法、执法、普法等环节的成效反馈。
儿童是祖国的希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乎亿万家庭的幸福安宁。惩治和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社会工程、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政府、司法、学界和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同向发力,建立专业化、精细化的现代儿童保护体系,才能让每一个孩子都在阳光下健康、快乐地成长。
法制日报对此案件,刊发了题为《零容忍一切残害幼女的不法行为》的评论员文章。
零容忍一切残害幼女的不法行为
该评论称,发生在2017年的这起强奸多名未成年人的案件,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被告人的犯罪手段十分残忍,情节非常严重,引发了舆论的强烈反响与关注。强奸未成年少女在任何一个法治国家都是严重犯罪行为。此案中被告人令人发指的恶行,国家难容。依法对赵志勇判处死刑,是一种强大的震慑,未成年的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人敢于以身试法,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