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开普票,没进项,怎么缴纳所得税?
对于企业来说,有开票收入,有不开票收入。其中开票收入包括,自行开具的专用发票 或者普通发票,税局代开的专用发票或者普通发票。对于不开票收入,就是没有开具发票,直接销售的收入。在账务处理上,不管你有没有开具发票,只要确认了收入,就要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缴纳税金。
会计核算和根据税法的要求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还是有差别的。在会计上,只要是实际支出的成本,都可以入账,抵减所得税。但是在税法上,规定必须是在实际支出的基础上,取得符合条件的扣税凭证才能将这部分成本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比如小规模商贸企业购进货物10000元,没有取得发票,销售货物时取得收入是12000元,发生的各项费用是500元,那么看下有进项发票和无进项发票有什么区别:
可以看出,如果没有购进的成本发票,公司实际支出的成本只能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做调整处理,这样利润变大,缴纳的所得税就多了。对于小规模企业来说,购进发票只跟成本有关,所以,在企业的经营中,应该权衡成本和税收,尽量取得进项发票。
税法中所说的小型微利企业和经济学中所称的小微企业是有所不同的。这里将其理解为税法中所称的小微企业,即:满足三个标准。企业资产总额5000万元以下,从业人数300人以下,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以下。以下具体讨论企业没有进项的纳税问题:
(1) 小微企业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是增值税中的概念,划分标准是销售额,一般连续12个月销售额没有超过500万不会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而小微企业是所得税法中的概念,即不仅企业是"小型",还得是"微利"。当然,目前这个微利已经到了300万,力度也是比较大的。
所以,小型微利企业有可能是一般纳税人,也有可能是小规模纳税人。
(2) 小微企业没有进项的纳税:
①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简易征收。增值税=含税销售额 (1+3%)*3%。与有没有进项没关系。
所得税按照应纳税所得额=总收入-总成本费用+纳税调增-纳税调减。没有成本发票的进项税法是不认的,所以成本票少了,计算的利润就高,多交所得税是肯定的。
多交多少税,是有讲究的。因为现在的小微企业实行的是阶梯式的征税。
即: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那么税率是20%*25%=5%,超过100万但不超过300万的部分,税率是20%*50%=10%
举个例子:
由此可见, 如果本身利润少,缺的票也少,那么由于小微企业的优惠比较大,相应纳税增加较少。当利润较大,没有进项的票很多的情况下,那么交的税会随着税率的上升而急速增高。极端情况就是超出了小微企业的标准,那对企业来说是非常不利的。
②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不可能都开普票的,所以其实不太符合提问的假设。但要注意,因为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是销项-进项计算的,那么没有进项,不仅所得税多交,增值税也会上升。
(3) 尽量想办法解决进项票问题:
①对于成规模采购的供应商,一定要能够取得发票;
②对于零星采购的供应商,尽量选择能提供发票的;
③匡算好不能取得发票的成本,与供应商谈好价格。
我是财会小童,与您分享我的观点,欢迎关注,共同进步。
小微企业开普票,没进项,怎么缴纳所得税?根据题主表达,可以分析得出:1、小微企业销售收入开具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2、采购没有正常获得增值税发票;企业所得税如何申报缴纳,应从以下几方面考虑:一、小微企业的身份1、小微企业增值税纳税人身份
小微企业从增值税纳税人身份划分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增值一般纳税人两种。增值税纳税人身份仅对于增值税纳税事项构成实质影响,题中问的是所得税,可以不用考虑增值税纳税人身份。2、小微企业所得税适用身份
所得税可以分为: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两种。根据现有的经营主体形式,公司制企业适用于企业所得税,非公司制企业通常适用个人所得税!
二、如何申报缴纳所得税1、适用于企业所得税的主体
没有进项的公司制企业,适用于企业所得税。根据2019年1月1日实施的小微企业普惠性税优政策,和没有法定税前扣税凭证的相关规定,企业所得税只能硬着头皮以实际销售收入为应纳税所得额,乘于实际征收率,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微企业正常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收入-成本-合理的费用)*适用征收率
由于该小微企业没有正常取得"进项"(成本发票),且大概率费用发票也会缺失,因此其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收入-0-0)*适用征收率
适用征收率: 根据普惠性税优政策,笔者将适用征收率概括为:0——100万元,适用征收率为5%;超过100万元且不超过300万元的。适用征收率为10%;且同一个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分段计征!2、适用于个人所得税的主体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最新的政策是采用5级超额累计税率,即收入越高,税率越高,应纳税额绝对值越大。
第十五条 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以及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以其每一纳税年度来源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所得,减除费用六万元、专项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小微企业没有成本发票,税前扣除项目缺失,其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参照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执行!且所得税不享受普惠性税优政策!
采用核定征收的经营主体,其个人所得税现行政策下,实际税前扣除数对应纳税所得额没有影响。因此,有或者没有进项的小微企业,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一致,没有差别!三、综述
无论是适用于企业所得税还是个人所得税的主体,采用查证征收没有成本发票,应纳税所得额接近于收入,正常取得成本发票,应纳税额所得额必然降低!采用核定征收的主体,其应纳税额额仅收到核定的征收率或者定额金额影响,没有成本发票的经营主体应纳税额不受影响!
因此,没有成本发票的小微企业,以申请核对征收所得税为佳,特别是不能享受普惠性税优政策的非公司制企业,尤为突出!
谢谢邀请!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要先搞清楚两个概念,即什么是小微企业,什么算进项。
先讲讲小微企业,这是税务总局对那些规模不大,赢利较少的企业的一种定义,2019年最新定义是总资产不超过5000万,用工人数不超过300人,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的企业,即被视为小微企业。这个概念主要是为了界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标准,符合这个标准的小微企业可以享受最新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假定年应纳税所得额为X(X小于等于300万),那么应纳企业所得税额=X*25%*20%(X小于等于100万)或者=100万*25%*20%+(X-100万)*50%*20%(X大于100万)。因此,符合小微企业标准的企业都按照前述公式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再讲讲进项。这里面所说的进项,我理解是成本强者费用发票。如果是一般纳税人,这个进项就可以理解为进项专票,既可以抵扣增值税,又可以计入成本费用抵所得税。如果一个小微企业没有进项,那就意味着,收入将全额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尤其是一般纳税人企业,税负是相当高的。因此,进项对企业的税负起着决定性作用。
说清楚这两个概念了,让我们看看没有进项该如何缴税吧。如果确定没有进项发票,无论专票还是普票,那还真是要全额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纳税基数明显高于实际应负担的数字,因为事实上不存在无成本或者费用的收入,只是没有获取合法发票。因此,作为财税领域专业人士,我郑重劝告企业主,一定要找能开具发票的企业做生意,如果是一般纳税人一定要找能开具专票的企业做生意,这样成本费用就有发票可以入账,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税负就会大幅度降低。如果说为了低价采购降低成本,那多交税就得认账,不过通常情况下,不开票的采购价不会低到少于各种税费之和。要知道,如果你少要100万发票(假设13%税率的商品)可能因此会多缴纳13万增值税+5万—25万的企业所得税,而100万采购要发票顶多付出13万的税费。许多老板只算不要票可能增加的增值税,根本没有考虑到会增加企业所得税,除非是一直亏损严重的企业没有企业所得税的顾虑。
当然,没有进项的小规模企业对增值税没什么影响,对企业所得税影响很大,有些行业可以核定企业所得税,但今年都被堵死了,各城市基本停止核定征收了。即使过去核定的,也有些税务机关要求按查账征收补差的,因此核定征收基本没什么可以避税的可能了。没有进项的一般纳税人,如果是涉及土石方、旅客运输服务、生物制品、清包工等企业,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办法,节省增值税,但企业所得税还是要照交的,没什么好方法可以节省的。所以,企业主们要记住,只要产生经营性支出就索要合法凭证是节税的王道。
最新的优惠政策,小微企业的所得税优惠力度还是蛮大的。
但是,因为税法税前扣除的标准和会计确认成本的标准有一定差异。小微企业开了普票,但没有进项的话,会导致企业的利润很高,最后要缴纳的税额变高。
比如,开票金额106万,利润是20万,那最后就是按照20万的5%算所得税,是1万。那如果是其中有20万的成本拿不到发票,不能税前扣除的话,那这20万也会成为利润 ,就要多交1万的所得税。(话说算起来也不是太多啊,让对方价格降到一点,也是可行的哈。嘿嘿)
之前跟一位朋友聊过一个这样的问题,她所在的公司是咨询行业,给客户做咨询服务的时候,并不全是公司自己的顾问,常常会外聘顾问,可能是大学教授,也可能是企业高管。她所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付给外部顾问的费用很不好入账,因为对方不愿意去开发票,甚至不会跟公司签订劳务合同。
这部分费用很不好入账,对公司来说,不仅是所得税的问题,可能还涉及个税。因为没有发票没有合同,资金出去也是麻烦,甚至还得老板自掏腰包,那老板就得分红呀。
当然,以上其实是比较极端的情况,类似的咨询公司,也常会想写法子来解决这个问题,比如不签劳务合同,但把合作方式变成会议讲座之类的方式,或者将合同方变更,类似中间再有一层代理机构。
只要不是完全的虚开发票业务,真正的成本要入账,要税前扣除,通常都是合理的,也是可以通过设计业务全部或部分解决的。
可能,真正要考虑的是,没有进项的业务,是不是在虚开,这就不是税务筹划的范畴,而是逃税行为。
首先说一下,怎么缴纳企业所得税,与你开的是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没有关系。
既然题主提到自己是小微企业了,那咱们先来看下什么是小微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再来看一下,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有什么优惠政策,按照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比如:某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250万元,应交企业所得税=100*25%*20%+(250-100)*50%*20%=20万元。
在实务中,人数不超过300人和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这两个条件,大多数纳税人都是符合的,那就剩下应纳税所得额了。
一般情况下,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并取得应税收入,不可能一点进项都没有,很多人认为,必须取得发票,才能作为企业的进项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实这种观点是不对的,比如下列支出不需要发票也可以税前扣除:1、小额零星支出
咱们口中常说的小额零星支出,是指支付给个人的,单次低于500元的支出,这类支出,只需要注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的收据,就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因为不超过500元,并未达到增值税的起征点,所以不需要开具发票;2、工资薪金、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支出
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发放给职工的工资薪金、福利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等,也不需要取得职工开具的发票。
这个很好理解,发工资要职工提供发票吗?职工家里生活困难,单位给予人文关怀,给点困难补助,还要职工提供发票吗?职工家里有亲人去世了,单位去人慰问一下,给点钱,还要职工提供发票?
这类支出,只需要有工资、福利费、困难补助发放明细表、付款证明等福利支出凭证,不过要注意个人所得税问题,以及福利费不要超过工资总额的14%;3、差旅费补助
职工因公出差,企业支付给因公出差人员的差旅补助不需要发票。这类支出,只需要单位有相关的制度规定,同时有注明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的差旅费报销单;4、误餐补助
这类支出,同样不需要发票就可以税前扣除,但是,请注意这是误餐补助,如果是具有普惠性质的午餐补助,那属于工资薪金的一种,需要考虑个人所得税问题;5、赔偿、违约金支出
按照税法的相关规定,未履行合同而支付的合同违约金支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所以,也不需要发票即可税前扣除。
这类支出,只需要提供合同双方签订的提供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协议、双方签订的赔偿协议、收款方开具的收据或者有的需要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仲裁机构的裁定书等,就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综上所述,如果你公司不是虚开发票,假设一家小微企业有500万元的收入,上述这些成本费用至少也有200多万吧,假设上述成本费用合计有250万元,那么应交的企业所得税=100*25%*20%+(250-100)*50%*20%=20万元,税负率=20/500*100%=4%,已经很低了,你还想怎么样呢?有应税收入,一点税钱都不交,那是不可能的!
企业开门做买卖,总得有进才有出,不然谈何来的卖,因此理解你所说的"没进项"是指取得的进项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 吧。
若你企业认定为小微企业,也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那取得的发票的进项税自然也是不能抵扣的,销售方开给你的发票也是普票。所以取到发票正常做账就好。
当然,缴纳企业所得税也要看企业的征收方式 ,如果查账征收,所得税是通过(收入-成本费用+纳税调整项)*适用税率 计算得出。
如果说你说的"没进项"代表的是无成本票,无疑没有成本票,会使得应纳税所得额上升,从而导致最终需要多交企业所得税,所以要尽量取到成本发票;
如果确实没法取得发票,自然是要有其他凭证的,比如收据,交割单等等。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相关外部扣除凭证规定,外部扣除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完税证明、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比如符合28号公告所规定的小额零星的标准,用收款凭证等来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
若所说小微企业是个体工商户的话,那是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超额累进税率。 且个人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税额计算可参考如上解释的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税额计算方式。
如果是核定征收,若以收入来核定,那么所得税=收入*应税所得率*税率,没有成本票,并不会引起你的所得税增加。
顺道普及解释一下小型微利企业新政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
①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税负降至5%。
②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至300万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税负降至10%。
举个例子便于理解:
A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如果2019年度年应纳税所得额260万,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为:
a、拆分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160万
b、不超过100万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100 25% 20%=5万
c、100万至300万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160 50% 20%=16万
d、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为:5+16=21万
以上,感谢阅读~我是陈哲瑜,来自个税师爷到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如有更多相关收入税务问题,欢迎随时提问交流。
小微企业的概念
按照财税2019 38号文的规定。小微企业的概念,就是小型微利企业,也有只符合三个条件的小企业。人数不超过300人,也有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总资产不超过5000万元。
同时符合这三个条件的企业,是小型微利企业。也就是说,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将应纳税所得额减按25%计算,就适用优惠税率20%,实际上税负是5%。在100万到300万之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减按50%计算,也是使用20%的税率。实际税负10%左右。计算方法
小微企业纳税人自己开具发票,却没有进项票,自己开具的发票,需要计入销售收入,申报纳税时没有进项发票,就无法在会计核算上,列入成本和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就会因为没有成本费用。企业所得税的税负大大提高。
如果是查账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没有进项票的情况下,销售收入基本上就是他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可以根据工资单等资料扣除一些人员工资等工资薪金支出,职工交通费电话费以及职工食堂等福利费支出,这些支出是很有限的。
因此这种情况下的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就是用(销售收入—允许扣除的项目) 25%(减按比率) 20%(税率)。如果你的应纳税所得额大于100万的,减按比率为50%。
如果是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那么恭喜你,即使没有进项发票,你也可以通过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来计算你的应纳税所得额,如果计算出的年应纳税所得额小于100万,再减按25%计算,适用20%的税率。
计算公式为:
销售收入 应税所得率 减按比率(25%或者50%) 税率(20%)撰文:左刀三爷 数十年的财税实务经验为您解疑释惑!希望大家多多点赞,多多转发, 如果有需求请关注后私信,必回!
小微企业,一般是指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或禁止的行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员工总数不超过300人的企业。
只要是采取查账征收的方式,都必须凭借发票等原始凭证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否则就不能税前扣除。
所以是否能够税前扣除,与企业开具的发票是没有直接关系的,而与企业发生的成本费用开支是否能取得发票有关。企业发生的成本费用开支,没有进项发票不允许税前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允许在税前扣除。
企业发生的各类支出,需要以税前扣除凭证作为原始依据,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发票。
没有发票,就无法证明企业发生的开支是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就不能够税前扣除了。
所以对于小微企业来说,有可能是小规模纳税人,在平常的生产经营当中,没有养成及时索取发票的习惯。
这在增值税方面是没有影响的,因为小规模纳税人采取的是简易计税办法,不需要凭发票抵扣进项税额。但是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如果采取查账征收的话,没有发票就无法税前扣除,这会导致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很高,会交很多的"冤枉税"。假如因为各种原因,无法取得进项发票的,建议采取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办法。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模式有两种,一种是查账征收,另外一种是核定征收。对于一些企业,税收政策上规定,允许主管税务机关对这类企业采取核定征收的方法。
根据企业所得税核定扣除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纳税人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可以采取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办法。
个人理解提出表述的意思是,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商品或服务没有进项发票,咨询企业所得税问题应该如何解决。如果是小微企业,一般纳税人的话,不能取得增值专用发票,增值税一项就可以导致企业直接关门了。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实行简易计税,征收率为3%,所以,没有进项发票,对应交增值税没有影响,但直接影响到企业所得税,加重了企业所得税负担。
1、解决这类问题的根本,在于养成索要发票的习惯。
咨询这类问题的,基本上都是小企业,税法意识不强,购进商品或服务往往选择便宜的,而不考虑发票问题。事实上,如果考虑对税收的影响,不要发票的往往更贵。
为什么大企业不存在这类问题呢?因为大企业管理规范,对供应商的选择非常谨慎,无法提供发票的,不可能成为其供应商。所以,不是真的缺少发票,而是企业往往根本就没有考虑发票因素。因此,作为企业经营者、管理者,一定要转变思想,规范企业管理,选择可以提供发票的企业作为供应商,这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
2、用足相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作为财务人员,一方面向老板提出建议,选择可以提供发票的供应商,另一方面,需要做好自己的工作,用足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合法途径降低企业税收负担。
比如,加速折旧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等。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等,同样有优惠政策可以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