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一公司违法被罚
近日,云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对一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该公司未经许可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违反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当事人名称: 云南法新网传媒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云网信办罚字〔2022〕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经许可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万元
行政处罚依据: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第五条规定,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的,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责令停止相关服务活动,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云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2年2月14日
延伸阅读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禁止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前款所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包括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转载服务、传播平台服务。"依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省委网信办对该公司处1万元罚款。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是为了规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满足公众对互联网新闻信息的需求,维护国家安全和公众利益,保护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制定发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规定》由总则、许可、运行、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共六个部分组成,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范围、如何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违反规定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来源 | 网信云南、区委网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