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邀请! 一般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都是所犯罪行严重、对社会有危害的人;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一般会被剝夺政治权利三年左右,有的可能更多些,这主要是看罪犯所犯的是哪种罪行的罪了。 罪犯在接到人民法院的判决通知书时,其刑拘在看押在看守所的时间折算在整个刑期的;一个罪犯被法律判处为无期徒刑,并不是讲真的就要在监狱里坐牢坐到死了,只要在思想上认真认罪受罚,行动上表现积极戴罪立功接受劳动改造,且有立功表现的可减刑为有期徒刑20年;再立功再减刑,关键是看个人的表现了。 罪犯在接到法院的判决书后,会被从看守所押解到劳改场所投入劳改,犯人每个月通过自己的劳动,如超额完成劳动指标的监狱还会给予政治上、物质上的奖励,另外监狱每月都会发给零花钱买些生活日用品,如用不完的钱款由监狱民警保管,需要时再领支就行了,没有什么费用要罪犯承担一说的。 无期徒刑主要是指那些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在不必要判处死刑,而又要与社会永久隔离的罪犯。他们虽罪孽深重但不至死,但是因为所犯罪的严重性和危害性,非常有必要将其终身羁押。这就是无期徒刑。 无期徒刑,意如其字。也就是说,将犯人关押至死,剥夺犯人的公民权利、人身自由。但并不是一辈子关在监狱里,在判决書递到犯罪手中后,就要押到边陲(指旧时代,较难生存的地方去,过去时代名曰:冲军)。现代社会对待犯罪之人人性化了,文明多了。但无期徒刑类的罪犯还是要到最艰苦的环境进入管制性的劳役改造。 无期徒刑也亨受减刑的待遇机会,但服刑时间最低不会低于十三年,(除有对社会有特大突岀的贡献)同时想要减刑必须在服刑两年后,在监管期间有努力接受思想教育、服从管制、积极参入劳动并无再犯迹象,方可减刑。而减刑之后多为20年左右。 法律是无情的。所以,在现代法制社会里,有关于犯罪的范畴绝不能触碰的。监狱生活会毁掉一个人。进而影响至破碎一个和睦品家庭。虽然无期徒刑大多数都会在几十年后放岀来,但改变了你的人生。对于有限的生命来说,进入监狱就仿似你的人生中添上了令人不堪回首的一段。 综上所述,相信大家对于无期徒刑大概有些了解。你们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无期徒刑是法院根据被告当时犯罪事实与相对法律条款确定的判决结果,不一定永远被关在监狱里,而是根据罪犯在服刑期间的表现,以及立功等其他情况,是可以减刑的。 上来直接回答你的问题,可以说绝大部分不是关在监狱一辈子。 在监狱的费用,各种吃穿用度,当然是国家承担了,也就是政府的财政负担。 无期徒刑有各种各样的原因,不多说了,也说不清楚,但是关在监狱主要是为了惩罚犯罪,我国其实还强调改造的功能,一旦重新进入社会,不会再次犯罪,能够自食其力。 首先罪犯判了刑之后,除了极少数特殊情况之外,大部分服刑人员要参加适当的劳动。劳动就五花八门了,什么都有,就像我们现在的农业劳动或者工厂劳动没什么区别。 我参观过山东一家监狱工厂,做机械加工的,和我们外面工厂没什么区别,也承接客户订单,满足合同要求之类的。 当然管理起来就严格多了,不细说了。 服刑犯也有报酬,具体怎么发放我就不知道了。 然后表现好的也有奖金之类的,还会有减刑。 监狱里面生病或者死亡的情况当然和我们外面一样,也会发生,只要是服刑期间,费用肯定国家出,这不用怀疑。 现在,很多身体不好或者慢性病的,可以申请保外就医,说白了就是监外执行,按照监狱规定报告行踪就可以。 也有假释,监狱认为改造得很好,不会危害社会的,经过评估会假释,标准不清楚,估计很严格。 第一家庭必须要有钱,然后在政府教育下,不断地立功加奖,减刑释放。 我们还不是一样被关在太阳系一辈子 无期徒刑从理论上讲,就是要把罪犯关在监狱里一辈子,直到罪犯死去。服刑的另外一种说法就是劳动改造,在此期间罪犯没有什么费用需要承担。真要说有,也可以理解成为用劳动换取了费用。 只不过在实际的司法实践过程中,无期徒刑罪犯真正关在监狱里一辈子的,还是比较少的。在无期徒刑服刑期间表现良好,认真接受劳动改造,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者,可以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无期徒刑罪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服刑两年后可以减为20年到22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15年到20年有期徒刑。 立功或重大立功的情形实践中可能不太多,最多是有悔改表现的情形。 何为悔改表现?其实就是认罪悔罪;遵守监规,接受改造;积极参加文化、技术培训教育;积极劳动,完成任务,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的,就会被认定为有悔改表现,相应的一般服刑两年后减为20年到22年有期徒刑。 当然,被确定减为20年到22年有期徒刑的,此后每间隔1到2年都可能会减刑。最终实际上被无期徒刑的人住的时间大多是15年到20年的样子。 此外,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人再怎么减刑最少也得住13年,在判决前被羁押的时间不计算在刑期内。 虽然无期徒刑是仅次于死刑的刑罚,但是对于一个犯过重罪的罪犯来说,还是非常"人道"的,如果表现好,完全有可能在有生之年重获自由,重新做人。无期徒刑限制减刑 有时候我们会看到审判之时的另外一个附带刑罚:限制减刑,在很多人的认知当中,限制减刑就是判多久就是多久,不能减刑,实际上这样的理解是错误的。 限制减刑是刑法修正案新增的内容,限制减刑的适用主体有三类: 1、被判处死缓的累犯; 2、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 3、实施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 从适用主体不难看出,限制减刑针对的就是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犯罪分子,这里的限制减刑,并非我们理解上的限制减刑。 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 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这个规定说明限制减刑的罪犯仍可减刑,但要保证最低的服刑期限。劳动改造 在接受劳动改造(服刑)期间,犯人的生活还是非常有规律性的,实行的是准军事化管理,什么时候做什么事情,都有统一规定,并且统一执行。 1、准军事化管理和军队差不多,先军训三个月。每天早6:00起床,定点吃饭,作息很规律。 2、劳动改造根据劳改队不同,参加不同的劳动分配。一般无期徒刑工作比较稳定,监狱也会根据犯人的专长给予不同的安排。 3、减刑激励制度:监狱看你在改造期间的表现,还有你劳动的成果每个月给你5.5分至0分,然后累计分数达到120分起就可以申请减刑。 4、娱乐与教育措施日渐完善:休息时间可以看电视,基本上是新闻联播等政治教育性较强的节目。有集体娱乐活动。也有技术培训,可以带书本等学习用品。 总体来看,劳动改造期间,除了失去绝对"自由",限制活动区域,工作生活统一执行之外,并没有其他特别之处。 劳动是手段,改造是目的。 在服刑期间犯人是需要劳动的,实际上也算是犯人利用自己的劳动来"换取"服刑期间的费用,是另外一种形式的"打工"。 只要坚持劳动,就不用承担坐牢期间产生的费用。 看起来监狱当中也算是"包吃住",但是千万不要向往,失去自由、限制人身自由的滋味并不好受。 千万不要做违法乱纪之事,万一某天因为自己的罪行被关进去了,你才知道外边自由的空气有多新鲜。 最好是关一辈子!!!这些东西活着就是浪费粮食!!!就得让它们自己出钱!!出不起钱 就枪毙!!或者是干活养自己!!! 包吃包住衣食住行 你以为住宾馆呢?还费用!再那里面是要干活的,是要靠劳动创造经济价值的,只要不死就得干活,不干活就得干你一顿狠的!这一顿会让人比死好不了多少,我听过一个有故事的人讲过一句话,他说:在里面最重要的就是先保证自己别死了。别看那些出来的大佬们,在外头耀武扬威牛逼哄哄的,在里面那会也就是个孙子,随便一个见到狱警都得立正站好打敬礼,恨不得上去舔。不过呢,老老实实的服刑、努力工作还有要会孝敬人,也会争取减刑的,无期也会变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