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年代,我们这里某乡一位姓曹的年轻人,其父是坐轮椅无下肢的军残人士,其叔是部队副军级干部。 姓曹的他不学好,纠集几个游手好闲的小混混,在乡里乡亲开的小商店里买东西多次不付钱,拦截过往公交车和外地车辆讨要香烟,最终姓曹的在第一次严打中,以流氓罪被判极刑。 那时候,我们邻街的一位大青年夏天晚上大家在露天地纳凉,他用手掀人家熟睡中女孩的裙子,因有前科,以流氓罪被判重刑。记得还有同镇的一位中年妇女,平时生活作风不好,而且喜欢骂人,在第二次严打中,也以流氓罪被判刑,在溧阳女子劳改农场采茶叶… 从以上中不难发觉,八十年代几次"严打″中,对流氓犯罪打击决不手软,特别严格,而且从严从快进行惩罚判决… 在上个世纪70年代末,不完全统计,中国城市待业人口居多,创历史新高,就业问题不论是当时还是现在都是民生的大问题。许多人因为没有工作选择铤而走险去犯罪,影响社会治安。于是,1983年8月25日中共中央颁布《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决定》,严打便一直持续到 1987年1月,严打历经近三年半的时间,严惩了许多的犯罪分子,社会治安逐渐好转。与此同时,在被严打笼罩下的那几年,在被抓的犯罪分子中肯定也有情节较轻或者无罪之人被量刑,这就是严打的过度。 80年代严打的案例中就有这么一个案件,青年惠利民在朋友韩涛的邀请下参加了一位单亲妈妈马燕秦举办的私人舞会,并在当晚留宿她家。多日后,警方认定这场舞会为涉案人员上百人的流氓舞会,于是对在场人员进行抓捕审判。最后,韩涛与马燕秦被判处死刑,惠利民判处无期。在执刑前,惠韩二人见了最后一面,此前他们曾向法院多次上诉却都被驳回,对此事的判决已然心灰意冷。1985年四月中旬,马燕秦被执行死刑,两枪毙命。 案件中,最为无辜者为惠利民。惠利民年纪轻轻开了一家属于自己的摄影馆,前途一片光明,若无此事,他本该娶妻生子,安享一生。不幸的是他参加了这场舞会,严打声音过于巨大,大到把许许多多像他一般的人的冤屈的声音给覆盖了。于是,他坐了几年牢,在监狱中表现优异,通过不断减刑得以释放。但是在牢狱中的数年,他已经与社会脱节很久了,曾经吃饭的手艺也早已生疏,亲朋好友也因其坐过牢不与之往来,迫不得已只能去做一名普通的工人。 在国家严打的形势下,冤假错案也屡见不鲜。与惠利民这般的人有很多,他们在国家政策这样的强制压迫下整个人生轨迹发生偏差。80年代中国的经济在腾飞,但是在繁华的背后依旧隐藏着一些不为人知的落后一面,人们不光要记住前进的每一步,也要记得后退的一步。正如唐太宗李世民所说:"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国家想要发展,民族想要复兴,则就必须要牢记过往,引以为戒,避免重犯。 迄今为止,国家依旧在为当年和惠利民一样有着冤屈的人们平反冤案,给予国家补偿。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是永远不会缺席。 八十年代的严打,至今仍让许多老一辈的人记忆犹新。没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很难想象,1983年为了稳定当时的社会安定,惩治和打击犯罪分子,于是开始了长达一年的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直至1984年,"严打"的第一次战役才算彻底结束。这一次的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在公安机关的开展下,很快就在全国范围内打响。1983年严打究竟有多厉害。 照片中"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标语尤为突出,结合照片整体来看,相关人员及公安机关正在为此次严打活动,出动人员。可以看出参加此次行动人员众多,同时也反应出了对此次行动的重视。 因流氓罪被抓捕的犯人。流氓罪是83年严打期间最为流行的罪名,因为流氓罪的定位在当时并不是特别清晰,因此被判刑的人是最多的。 当时的漏填公审现场,可以从图片中看到参加的人非常多,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这种公审的形式逐渐被社会淘汰。 八十年代严打我经历过,流氓是怎么判的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盗窃罪是怎么判的。那时候我们那里一个工厂生产电解铜,生产好的铜一般是25公斤一块,用火车运走。火车会经过几个村子才到码头。村子里的年轻人很多都靠偷铜为生,开始的时候抓了也就拘留什么的,很少有判刑的,结果八几年严打的时候抓了好多偷铜的,基本上都被判了7年以上的徒刑,你说严不严吧。 在那个年代,我们的监狱系统承受了很大的压力,那时候针对犯罪分子的量刑和现在相比较要重, 对于维护社会治安起到了有效的作用,同时也产生了一些冤假错案,经过严打整治,犯罪现象有了明显减少,社会混乱状态明显改善,老百姓也是能安居乐业。 那时候针对流氓犯罪,惩罚是比较严重的,轻者劳教管制,重的判刑入监。那时候称之为劳改犯的就是触犯刑事犯罪比较重的人员。 现在随着法律的逐步健全,各类犯罪数量也有所下降。但是对于一些犯罪形式量刑太轻,导致无法有效遏制罪犯,现在小偷小摸的这种犯罪数量下降了,但是各类经济案件增多,例如电信诈骗,这类案件每年都在困扰着我们生活,现在莫名的电话越来越多,让你分不清哪个是真的。所以,提醒大家,在接听电话时要谨慎,一旦提到银行,转账,验证码等敏感词汇,都要谨慎对待,很有可能就是诈骗电话。 现在疫情还没有过去,又到年底,大家要保护好自己的个人财务,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平平安安过年。 严打流氓,决策英明 严打前,我本家二姑在玉米地拔草时被强奸。之后,小女孩再去拔草时,被迫成群结队,被人戏谑像"打狼"队! 1983年我正上初中,对这次严打印象深刻,当时对流氓犯的判决原则是从重从快。 我校一名已婚年轻男教师,道德败坏。1981年同本班一女学生(已年满18周岁)通奸,致该女生怀孕。当时的处分只是把该教师,从国办初中调到联中任教。 1983年严打,该教师被重新揪出来,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被开除公职。 当时,经常都有公审大会。公审后,流氓犯被"五花大绑"押上大货车游街示众。他们每人身后都站着两个持枪的军人,两只手分别按在流氓犯的肩膀及胳膊上。 据说,游街示众后,罪行轻的送回监狱,判处死刑的直接押赴刑场。 很多机关单位、学校门旁,都张贴着流氓犯的判决公告,其中一张公告贴在我们大队部大门旁边的墙上。 当时,我父亲任大队会计,我在大队部写作业。曾听到几位大队干部边看通告,边议论一个流氓犯:刚满十八岁,在我们大队赶集后回家,把在花生地拨草的老年妇女强奸了。 他们议论说,以往这种罪行,一般判个十多年。但这个小青年,直接被判处死刑。从作案到被枪毙,好像不足半个月。 不管任何时候对刑事案件必须严厉打击。现在看那个年代在两性关系上定罪(流氓罪)严了一些。 1983年9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对流氓罪是这样规定:"流氓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携带凶器进行流氓犯罪活动,情节严重的,或者进行流氓犯罪活动危害特别严重的","可以在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以上处刑,直至判处死刑",从此,流氓罪的刑罚最高刑为死刑,与故意杀人罪相同。 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十年内乱"的后遗症之一,就是滋生了一大批打砸抢分子、强奸犯、抢劫犯、杀人犯、盗窃犯和流氓团伙犯罪分子。这些犯罪分子活动猖獗,破坏社会治安,危害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在一段时间内,我们还没有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相当多的一部分犯罪分子没有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各条战线拨乱反正,正本清源。在大好形势下,社会治安不好,成为公安司法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 据公安部统计,1980年全国立案75万多起,其中大案50000多起;1981年立案89万多起,其中大案67000多起;1982年立案74万多起,其中大案64000起。1983年头几个月案件继续猛烈上升,虽然后4个月开展了"严打"战役,发案大幅度下降,但全年立案总数仍达61万多起,其中大案65000多起。社会治安情况开始明显好转。 个别地区严重扩大化了,有的地方民风淳朴没有严重犯罪,穿喇叭裤吹口哨都拿来凑数,是流里流气不像好孩子,可不是坏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