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里的结余,一般又被称为医保卡个人账户余额。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家要求缴纳的的养老保险基金分为个人账户部分和统筹基金部分。职工本人需要承担个人缴费基数的2%,这一部分全部进入个人账户。 用人单位缴纳的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像深圳市,45岁以下的职工按照缴费基数的5%划入个人账户,45岁以上的职工按照缴费基数的5.6%划入个人账户。 如果按照最低基数5600元缴费,每月进入个人账户就是280元,一年就是3000多元。年轻人本身处于人生的黄金阶段,得病、生病的机会较少,因此个人账户里很容易能积攒出几千元。一些地方允许个人账户超过一定金额的部分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北京市允许办理医保个人存折的方式取现。天津市是将划入医保卡个人账户的70%进入社保卡金融账户。 各地医保个人账户的钱数,一般只能用于本人买药、挂号和住院消费使用。特别像药店买药,家庭共用一张医保卡也是很正常的事情,药店一般是不会询问的。尤其是现在医保卡已经设立了消费密码,一般代表知道密码就相当于各人默许。于是四川、青岛等一些地区直接明确医保卡个人账户里面的钱数可以家庭成员共用。这样也节省了有关医院和药店的核实成本,是人性化的政策。 但是,医保卡个人账户中的钱毕竟始终属于医疗保险基金,如果没有规定是本人使用,如果使用了这属于骗保行为。尤其是一些地方的药店或者定点医疗机构,甚至通过个人代刷方式将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变现,这种情况就属于违法行为了。根据2018年国家医保局公布的《欺诈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对于5类违法行为可以进行电话、网站、邮件、电子邮箱、APP举报,最高可以得到10万元的奖励。一些医院办理虚假住院,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也得到了有效遏制。 所以,如果说亲人住院得病,个人医保卡账户有钱,是否可以代交医疗费,可以去医院的缴费窗口核实,如果确实不可以代刷,那么就只能付现金了。最好还是不要把药店买药和住院报销等同于一回事。 不违规,医保卡家人通用。 个人认为应该分两类:一、个人医保卡余额属于个人资产,给父母缴住院费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二、但是禁止用你的医保卡为父母办理入院手续,涉及医保报销的问题,这个应该属于犯罪。 关于这个问题,我曾经实际试验过,但是由于政策变化,原来可以,现在已经做不到了。 我们的医保卡里面的资金,是个人账户资金,按说个人拥有支配权,但是,由于医保账户属于福利账户,因此各地对医保卡账户资金使用规定不同。 在几年之前,家里老人住院,出院结算的时候,我用自己的医保卡结算,当时是可以的,但是,后来医保部门只允许使用自己的社保卡交费,去年我替老人交住院费的时候,用我的医保卡就不行了,只好用银行卡结算。 关于这个问题,大家的争论比较多,虽然医保卡有福利性质,但是个人账户的资金是通过扣缴个人工资积累的,我认为负担自己的亲人住院费应该不违规,但实际上政策现在不允许,这与其说是管理需要,不如说是为了让资金在卡里沉淀。 众所周知,医保卡里的资金只能用于住院和购买药品,不能像银行卡一样取现和消费,这样钱在里面就丧失了保值增值的机会,但是医保部门却可以利用这部分沉淀资金进行投资,所以这样做对持卡人不利,但是对医保部门却大有好处。 关于医保卡的使用问题,原来听过一个故事,曾经有人用自己的医保卡帮别人购买过药物,后来自己查出了某种疾病,在向保险公司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却因为他购买保险前曾经购买过治疗这种疾病的药物为由拒绝理赔,由此可见,在政策不允许的情况下,最好不要用自己的医保卡为他人购买药物或结算治疗费用,否则到时候真的说不清楚。 因此,就题目中的问题,我的建议是最好和相关部门咨询,如果医院允许你用医保卡自己的母亲结算住院费用,这并不违规,但是,只要自己经济不是很紧张,最好不要这样做,除非政策有明确规定,不会对你未来权益产生影响。 从4月份开始,医保政策做一些调整,现在如果用本人医保卡内个人账户的钱,去给直系亲属缴纳住院费用是不违规的,是符合"医保共济保障"要求的。但是在此之前,在大多数省市都是不容许的,是属于违规的操作,医院也不接受这样的缴纳方式。 个人医保卡里的结余,就是指医保卡内个人账户余额。过去这部分钱的来源,是劳动者和公司每月缴纳的医保费用而来,例如上海市,劳动者每月需要按照工资为基数,个人缴纳2%,全部是进入医保个人账户的。单位缴纳10%,其中30%,也就是3%,也是进入到医保个人账户的,其他7%全部进入医保统筹基金账户,每个月由单位代扣代缴。所以劳动者的医保卡内的个人账户余额,每月随着医保费用的缴纳而在不断增加的。 在今年4月份,按照国家的医保新规定,建立健全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那么未来个人缴纳的部分仍然进入到医保个人账户,但是单位缴纳的部分全部进入到医保统筹基金账户。那么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医保共济保障机制,也就是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直系亲属也可以用了。具体在下面三方面进行拓宽用途: 1.在定点药店购药的,原来只能个人用的,现在在定点药店购药、购买医疗器械、购买医用耗材,都可以用家庭成员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2.由个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发生的个人支付医药费用,可以由家庭成员个人账户支付; 3.个人账户余额还可以用于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 所以在此基础上,如果家人住院,在出院结算时,那么医院先进行医保的计算分摊,在统筹基金报销之后的个人自付费用,此时就非常灵活,既可以通过本人现金支付,也可以通过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其中在个人医保账户支付的时候,可以用本人的个人医保账户余额来支付,也可以使用家庭成员的个人医保账户来支付。 记住,此次国家是拓宽了医保卡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但是仍然反复强调医保卡仅限于本人使用,即使是一家人在住院看病时也只能使用本人的医保卡,不可以使用亲属或者他人医保卡。按照5月份生效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41条明确规定,对于冒名使用他人医保卡行为的,所有相关人员将于3-12个月的时间不能使用医保卡结算功能,同时还得接受骗取金额2-5倍的罚款处罚,后果相当严重。 现在大家明白了吧,医保卡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用于家庭成员,医院结算时也会接受的。 如果觉得好,请给予点赞评论和转发。 之前不可以,但医保新规后,个人医保卡的钱可以给家人用,且还有两个变动,提升了中老年朋友的切身利益,逐步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 医保卡上面有我们个人的身份信息,照片,姓名,作用等同于身份证,且都是实名制的。 也意味着,医保卡只能本人使用,如果借给他人使用,或者是通过不正规渠道取现的,一旦被发现,轻者冻结医保卡个人账户,严重的还要负民事责任。 医保卡的正规使用规定,的确是可以减少了不少违规操作,但是也造成了医保卡个人账户的资金闲置,浪费了资源,为了更好的利用医保的功能。 于是伴随而来的就是今年5月份出台的医保新规,明确规定,医保卡个人账户的余额,可以供全家使用。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新的医保新规,带来了哪些关于医保卡的变动? 1.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减少了 医保卡分为医保统筹账户和医保个人账户。 ①医保统筹账户:是由医保部门统一管理,资金统一分配使用,这部分的缴费主要来源于单位缴纳部分。 缴纳的比例:按照缴费基数8%的比较,由用人单位支出。 医保统筹账户的钱主要是用于该职工住院报销待遇,一般分为市级医保,省级医保,市级医保报销比例在85%左右,省级医保稍微高一些。 ②医保个人账户:每月返还的钱,简单来说就是职工每个月从工资中扣除的部分,用于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单位代扣,然后每月再以一定的比例,返还到医保个人账户。 每个月返钱的比例各个地区不一样,但是总体的方向是,按照年龄划分,年龄越大返还的比例越高。 举个简单的例子,我们当地,企业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每个月返还的比例是 在岗职工:35周岁以下,按照个人缴费比例2.8%,35周岁至45周岁,按照3%,45周岁以上按照4%的比例,标准都是以个人社保缴费基数。 离退休人员:按照个人养老金水平的4.5%,返还到医保个人账户。 那为什么说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从今年医保新规之后就减少了,减少的部分是哪些? 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职工个人缴纳部分的比例不变,返还比例也不变,减少的部分来自单位缴纳部分。 在医保新规之前,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还有一部分是来自于单位缴纳部分的30%。 举个简单的例子:小李每个月社保缴费基数为5000元,单位缴纳部分每个月按照8%,即每月单位需要缴纳医保400元,30%也就是120元,划入医保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部分,每个月按照2%,也就是100元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由单位代缴医保费用。 小李由于不满35周岁,医保卡每个月个人账户返的钱为2.8%,也就是5000 以2.8%为140元。 医保新规之前,小李医保卡个人账户每个月返还的钱为,单位缴纳部分的120元,加个人缴纳部分的140元,一共是260元。 但是医保新规之后,单位缴纳部分的30%全部划入医保统筹账户,用于保障职工的住院报销待遇,而不再划入医保个人账户。 那么小李医保卡个人账户,每个月返的钱就只有个人缴纳部分的140元。 所以医保新规之后,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减少了,主要原因来自于单位缴纳部分的30%不再计入医保个人账户。 那么对于缴费基数越高的朋友,单位缴纳部分的30%也越高,这部分钱不再划入医保个人账户了,每个月医保卡个人账户会少不少钱。 2.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可以供全家使用。 上面我们已经讲过了,医保卡是实名制的,医保新规前,只能本人使用,不能借给他人使用,这样做就会造成医保卡中资金浪费,无法有效的利用起来,对于社保部门来说,是一种损失。 对于职工本人来说,也增大了生活压力,因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有一部分是从本人的工资中扣除后返还进去的。 对于年轻人来说,上有老,下有小,还有房贷等一些家庭开支,本来就过的很拮据,眼看着家里的老人,小孩生病了,自己医保卡里躺着的几千元都无法使用,这种心情,的确让人心里有落差。 而医保新规后,针对医保卡的使用权限,做了明确的规定,除了本人以外的配偶,父母,子女,都可以使用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 所以就如题主所说的,自己医保卡上结余的几千元,给自己的母亲用于缴纳住院费用,是符合规定的。 但是朋友们需要注意一点:医保新规从今年的5月份出台,真正的落实到各个地区,还需要时间,所以一些地方,若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不给家人使用,是因为政策还未落实下去,耐心等待即可。 3.门诊就医纳入报销范围 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门诊就医,或者是药店消费,刷一分少一分,且门诊就医也不可以报销一分钱。 换句话说就是医保卡个人账户里的钱,在门诊就医花的都是自己的工资,只不过是换了一种方式支付而已。 而医保新规以后,将门诊就医纳入了报销范围,也就是说在门诊就医,根据疾病的类型,可以享受一定的报销比例。 尤其是针对于中老年朋友,将一些慢性疾病,比如糖尿病、高血压等疾病都纳入了报销范围,且报销比例50%起,这对于中老年朋友来说,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可以解决他们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以上三个变动是医保新规,相比较之前的医保政策,所发生的变动,虽然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减少了,但是另外两个变动,确实能关乎到所有参保人的切身利益,所以被广大朋友喜闻乐见,且我们的医保政策肯定会越来越完善。 以上这些都是关于,医保卡个人账户有返钱的情况下,该如何正确使用医保卡。 还有一种类型的问题是,有些人的医保卡个人账户是没有钱返还的。那么我们再来说一说,哪些类型的医保卡个人账户是没有钱可返的? 我们都知道医保卡个人账户有返钱的前提是,个人有缴费,才会按照一定的比例返还。 那么对于医保卡每个月没有钱返还的情况,主要包含有以下几种情况。 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农村合作医疗,每年缴费一次,交一年管一年,比如2020年每人的缴费标准是280元,而今年的缴费标准是每人每年320元。 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纳的是医保统筹账户的费用,并没有建立医保个人账户。 这个缴纳的费用主要是为了保障参保人在医院住院报销方面的待遇,因为没有医保个人账户,那么医保个人账户自然也没有钱可以返,在门诊就医时,是无法刷医保卡的钱。 ②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灵活就业人员个人交医疗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个人交医疗保险也是按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标准,只不过灵活就业人员个人交医疗保险,可以选择是否缴纳个人缴费部分。 我们知道医疗保险分为医保统筹账户和医保个人账户,医保统筹账户缴纳的费用,称之为单位缴纳部分,按照缴费基数的8%,这部分钱主要是用于保障参保人将来住院报销方面的待遇。 而医保个人账户的钱,主要来自于个人缴费部分,然后按照一定的比例返的钱。 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其实是自己个人缴纳的钱,那么有一些地方考虑到灵活就业人员,个人交社保每年的缴纳费用比较高,所以取消了个人缴费部分的费用。 那么灵活就业人员只缴纳了医保统筹账户的钱,而没有缴纳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的2%,那么每月医保卡个人账户就没有钱可返,医保卡个人账户没有钱,那么医保卡自然也无法在医院门诊刷卡使用。 所以医保卡个人账户是否每月有返钱,取决于自己是否缴纳了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的2%。 这么一说很多朋友就觉得,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费部分取消的好,这样可以减轻灵活就业人员的负担。 可是我们不知道的是,医疗保险只要缴够了一定的年限,满足了医疗保险退休的条件,那么到了退休年龄办理了医疗保险的退休,就不需要再缴纳一分钱,就可以享受医保卡个人账户,每月有钱可返。 所以对于灵活就业人员个人交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是否要缴纳,也是有利有弊的。 关于医保卡个人账户如何缴费和返钱的,大家都了解了吗? 医保卡是属于个人专利,不允许他人使用。1.但是,你可以到社保局"申请"办理"家庭共济",把你的医保卡和你母亲的医保卡梆定一起(包括家成员),你母亲医保卡里面的钱用完,可以使用你(健康账户里面的钱)。这样就不会违规或被罚了。2.全国各地使用"健康账户余额"不统一,请按当地规定执行。 以后明确是不违规的。因为个人账户的钱可以给家人使用了。 大家好,我是社保专家思之想之,用自己医保卡里结余的几千块钱给父母亲缴纳住院费用违规吗?为什么? 你母亲住院用的她自己的医保卡办理住院报销手续,你用自己的医保卡结余的钱缴费,首先明确一种情况,如果你是在北京天津等地,个人账户的钱是可以取出来的,所以你如果把个人账户的钱取出来,为母亲住院缴费,这完全是没有问题的,是不会涉嫌违规的。 但是如果说你不是在这些地方,而是刷的自己的医保卡来缴费,这就就有点问题了。既然你母亲用的是她自己的医保卡办理的住院手续,应该用他的医保卡来支付费用,进行报销,这刷不了别人的医保卡的。 而且自己的医保卡也不能借给别人使用,借给别人使用的话,包括借给家人,也是违法的行为。 比如说最近的电影我和我的家乡,葛优饰演的张北京,打算把自己的社保卡给老家的亲戚来使用,但最终说行不通的。 不过国家的政策未来也是有变化。因为在今年八月份的时候,国家医保局发布了一份征求意见稿,《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这份征求意见稿就明确提出,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所以,以后随着这份新政策正式落地和实施,意味着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钱也可以给自己的配偶,父母,子女来支付医疗费用和药费了,就是说可以给家人使用了。 其实这样的政策也是非常人性化。因为确实存在着旱涝不均的现象,健康人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钱用不完,生病人的个人账户的钱不够用,允许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钱给家人共享,体现了社会保险的一种共济,有利于提高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利用率。 所以我们要为这项人性化的政策点赞! 更多社保问题关注思之想之。 有人说,如果医院允许代刷他人的住院费,反正是自己的钱,为什么不呢?事实上,这种观点害人害己不说,也是极其不负责任的,主要原因有三个:代缴行为违规。 根据国家《基本医疗保障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规定》,个人医保卡仅限于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者代缴医疗费用。即使是一家人,也是不可以的。 我们知道,医保卡是实名制的,只要发生过费用支出,就会记录在案。假如转借医保卡住院费代缴,相关部门通过对比医疗记录,很容易核实真伪。 说实话,为了几千块钱触碰红线,万一被发现,影响到自己的工作,岂不是得不偿失。个人医保账户资金是自己财产。 社保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30日内为职工缴纳社保,医保缴费比例约在10%,其中用人单位8%、个人2%。比如社保缴费基准4000元/月,用人单位缴费320元/月、职工缴费80元/月。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代缴社保,职工个人医保账户每个月享受一定比例的医保返还。年龄越大,返还金额越大。 年轻人身体康健,很少看病、买药,个人医保账户积累的资金较多,想赶紧用掉。 其实没必要。人吃五谷杂粮,哪能一辈子不生病,个人医保账户余额,迟早用得上。医院不会同意代缴。 国家向来严厉打击社保卡代刷现象的,很多医院缴费窗口都会张贴关于医保卡违法使用的通知。 一旦发生了类似的情况,直接意味着医院的财务账目防线出现了安全漏洞,责任巨大,没人愿意轻易涉险。 可以肯定地说,医院是不会同意使用他人医保卡代付住院病人费用的。总而言之,职工个人医保账户的余额可以支付自身的医疗费用,或者药店买药。药店的药是很多的,买一些常用药物,基本上不会带来什么问题。但是,代其他人交付住院费用,建议慎重考虑。 医保卡里面的余额,个人是否可100%自由支配,这才是问题所在!如果有,那么无论持卡人怎么使用,都是合理、合规的;如果没有,那用个人医保卡替你母亲缴住院费,自然是不合适的!医保卡个人账户中的钱,既是你的、又不完全属于你 医保卡账户中的余额,来源于两个方面:个人缴纳的2%,每个月由单位代扣代缴,这一部分资金全部是进入医保个人账户的。单位缴纳的8%,一部分进入统筹基金当中,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具体划入的比例,各地略有区别。拿江苏来说,35周岁以下(含)划入比例为0.8%;45周岁以下(含)为1%;45周岁以上为2%; 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今年刚好40周岁,每月缴费比例为5000元,则个人缴纳的2%(100元)、以及单位缴纳的1%(50元),合计每年将划入1800元。 正是因为,个人账户中的余额,有一部分钱来至于单位缴费,不完全是由个人承担的。因此,这部分钱,名义上属于个人所有、可用于个人医疗费用的各项支出,但却不100%属于个人,不具备支配的权利。 另外,往前追溯7、8年,医保管理体系并不完善。此时,个人代刷、套用医保卡余额的现象屡禁不止、甚至一度出现骗保的行为。在那个时候,替他人刷医保缴费、也是可行的。 不过,近几年,随着医保管理制度的健全,医保卡余额只能用于个人买药、住院、挂号等消费,是不可以代缴、代刷的,这样可大大减少骗保的现象。 另外,很多地区,虽然允许家庭成员共用医保账户余额。但个人并不建议这样做,尤其是买了商业保险的人,到时候,可不要因为代刷了几笔、购买了一些非常规药物,发生理赔时、保险公司拒赔,到时候可就麻烦了!总之一句话,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你自己随便怎么用都行,但谨慎替别人代刷才行,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麻烦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