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友相邀】! 当了五年的民办教师有哪些待遇问题? 其实你想问的就是原民办教师当的时间不算长(5年)有没有生活补助问题。这个问题可能各省市在解决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时实施的方法不尽相同。但在教龄认定这一点及按照教龄长短进行补助上是基本相同的。 云南在2012年解决云南省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包括识字班,扫盲班)时的教龄认定标准为,三个月以上按【半年】给付,半年以上按【一年】给付。每个教龄补助810元。一次性现金支付结清。 另外规定,半年以上教龄方可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男60岁,女55岁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同等企业职工退休待遇。教龄不折抵参保年限(工龄)。 如果参照云南方法,你的核定教龄为5年,那么你可以一次性享受4050元的现金补助。还可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当然,这只是当年(2012年)云南的解决原民办教师的办法,云南应该算是走在前面的省市之一。 后来各省市在参照云南方法的基础上有了更进一步的完善措施解决处理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遗留问题的方法。 诸如不再搞一次性补助,而是按照教龄每年逐月发放,有的实行纳入社保体系,这些方法各地不尽相同。 鉴于你的情况,可关注本省市本地区的相关信息办理。 祝福所有尚存人世曾经的同行们健康快乐! 祝福所有尚在三尺讲台为祖国培育花朵的老师开心安康!! 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性质是相同的,但从定义和概念上不同。更主要的是前者已经离岗,而后者至今在岗任教(除非个人或其他人为因素离岗,。"五年的民办教师",姑且就说是真正的民办教师(县聘且有‘民办教师任用证’)。只做了5年的"民办教师",极有可能是"计划内的",因为"计划外"的是被"政策清退",再怎么说教龄也要一二十年。"短暂"的教育历程,一定有离(岗)职的原因。如今,全国绝大多数省市对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的待遇主要有三种类型: ①以教龄形式发放的养老补助。教人【2011】(8号)《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指导意见》,是关于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养老待遇的纲领性文件,也是最后一个文件。此文件出台后,全国绝大多数省市开始着手制定和落实原民办及原代课教师养老补助。而这个补助又是以教龄补贴的形式发放的,又因地域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和执行的措施不同,其补助的标准也不一样。每月有每一年教龄补助8元的、10元的、也有20元的(安徽省去年增加到了26元)。不过,这个补助各省市对教龄也有不同规定,有满一年的、两年的、还有五年的(甘肃省)。只要在这个教龄范围内,通过了个人身份认证,60周岁次月起便可以领取。 ②基础养老金加工龄补助。各省(市)对教人【2011(8号)】的落制定与落实不尽相同。以我所处的甘肃省来说: 甘教厅【2010(15号)】《关于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发放养老补助的通知》。《通知》指出"对符合条件的原代课人员,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再加上工龄补助发给养老金"。"已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地方,基础养老金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未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地方,基础养老金按每人每月55元标准发放"。 事实上,甘肃省已经开始领取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补助的,也只有每一年教龄的8元,即工龄补助,而沒有所谓的基础养老金。如果既有"工龄补助",也有基础养老金,也算是解决原民办和原代课教师问题迈出了一大步。 ③养老和生活困难补助费。原民办教师已离岗多年,大都进入老年。养老问题始终是绕不过去的话题;原代课教师,那些仍在岗的也即将面临离岗退养的事。 青海省建立了中小学原民办教师养老生活补助制度。养老补贴每年教龄增加至20元,同时按青教普字【1998】185号规定办理了离岗退养的原民办教师生活补助费标准调整为:连续教龄满25年的,每人每为调高至1600元,满20年不足25年的,每月1000元,不满20年的800元。 广东省按粤教字【2018】13号,向原民办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费,1年的每人每月100元,2——3年的200元,4——5年的300元,6——7年的400元,8——9年的500元;工作年限10——19年的700元,20——29年的800元,30年以上1600元(此方案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以上是全国对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不同的补助政策,仅供参考。要真正享受不同的待遇就看你是哪一个省(市)了。若有疑惑可向当地教育局咨询,但愿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 上世纪的民办教师,情况比较复杂。从1960年,到本世纪初,四十多年的时间里,有的因种种原因而退出教师队伍,有的坚持了下来,但因为是计划外民办教师,在2003年全面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时候,被一刀切下来,还有一大部分计划内民办教师,持有双证,幸运地转成了国家正式教师,享受了国家教师应该有的待遇。那时转正的民办教师,现在他们几乎全部退休了,享受了国家的退休养老政策,晚年生活有了保障。而相当一部分没有转正的民办教师,他们的晚年生活就比较清贫了。 国家没有忘记那部分没有转正的民办教师,也就是原民办教师。2013年,通过个人申报,审查,国家对原民办教师实行了原民办教师养老金补贴政策。 原民办教师跨度时间长,这项工作推行比较艰难,各地的情况也不一样,所以养老金补贴标准也有所差别。大概看了一下,大多数地区执行的标准都是每干一年,每月补助十元钱,其实就是教龄X10。也有的地区是教龄X8,只有极个别地区是教龄x20 五年的教龄,也就是干了五年的民办教师,所享受的养老金补贴,应该在几十元。 网上经常讨论原民办教师亏不亏的问题,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因为民办教师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民办教师当时在农村是老师,可是身份也是农民,半老师,半农民,工资很低。在这几十年中,有的老师因为工资低不干了,回家务农,或做生意,有的民办教师很想干,但因为其他原因,而被辞退,还有的民办教师,干了几十年,最后因为是计划外,或者没有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双证而不能转正,被辞退。所以,原民办教师教龄有长有短,不干的原因也不一样。对那些干了几年,而转行逃离教育的原民办教师,补助的少,也没有什么亏的。而对那些愿意干,而被辞退的,或者说坚持几十年到了最后没有转正的原民办教师,这点儿养老金补贴确实有点儿少,很亏。 凡是问题不能一概而论,亏与不亏,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当时有的民办教师,觉得工资低的可怜,难以养家糊口,就不干了,与他们讨论亏不亏,就没法讨论。而那些坚持到最后,几十年如一日, 勤勉工作,爱岗敬业,把自己的青春和终生都奉献给教育事业的老民办教师,到最后没有转正,只是一步之差,成了原民办教师,享受低微的养老金补贴,他们确实有点儿亏。 谢邀 目前河南的政策是,按照教龄,每年10元,60岁以后领取,5年教龄,60岁以后每月领取50元。 民办教师好像是在2013年一次性补偿,一年是补800元,你没有补吗?那次是全国性的,只要找三个原来的同事签字,就可领取。 如今教师的福利待遇越来越好了,除了加薪还有教龄津贴,那么5年以下的民办教师有哪些待遇?教师是一个神圣的职业,为祖国培养人才与栋梁,所以也理应给予教师更好的福利待遇。 老师的工作似乎很容易,但事实上很累。他必须为每节课提前备课。据我所知,在职教师身体不好。喉炎、颈椎病、腰肌劳损等都是教师的多发职业病。 教师工资一直是热门话题。有些人认为教师的工资已经够高了。根据相关调查,中国教师的平均工资排名世界倒数第三。不过近两年国家越来越重视教师的福利,教师工资有望提升的同时还有一些补助政策。 教龄津贴标准 教龄满五年不满十年的,每月三元;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每月五元;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每月七元;满二十年以上的,每月十元。另外原民办教师还有困难补助,最低90元到150月每月不等。 我们这里不管几年,只要自动离职,八五年没转正的,都一个标准,一年一个月二十元补贴,五年一月领一百元! 不清楚!估计各个地方都不完全一样,最好去当地教委咨询,通常可以得到权威性回答。现在教委也都会有网站,可以在网上查询。 五年的民办教师有哪些待遇?对于以前的民办教师离职后,民办教师的待遇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决。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现实的因素。从各地的经验来归纳,总体上有两个文件可供大家参考,一个是国办发(1997)32号,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另一个是教育部印发的教人(2011)8号,即《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指导意见》。 当然这两个文件印发的时间比较久远,这也和我国民办教师的历史是一脉相承的,本身民办教师就是一个历史问题。根据这两个文件精神,我归纳出这么几个要点,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也算是国家在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一种政策依据吧。但是民办教师问题,负主体责任的还是地方政府,各个地方的经济发展情况,民办教师数量等也是完全不同的,所以具体的办法也是不相同的。总体上民办教师离职以后,应该可以享受这些政策待遇。 一是要给予辞退费用。当然如果属于政府关闭的学校或是非教师本人意愿而离开的,需要按照规定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辞退不合格的民办教师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对辞退人员,地方政府要根据教龄等情况给予一次性的生活补贴。根据教人(2011)8号文件的规定,辞退未被招聘使用的代课教师,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等精神,按照本人实际代课时间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工作每满一年的最低补偿标准由各地参考当地社会成员最低生活费用、职工月平均工资等因素综合确定,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实际代课时间按代课教师本人在公办中小学代课的实际年限合并计算,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当然这个可能还是主要指的是公办教师中的代课教师,民办教师能不能享受,要咨询当地政府部门。 二是改进民办教师退养办法。根据国办发(1997)32号文件规定精神,各地要按照国家教委、国家计委、人事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教人〔1992〕41号文件精神,建立民办教师保险福利基金,改进民办教师离岗退养办法,使年老病残民办教师的生活得到保障。有条件的地区,对离岗退养的民办教师可参照公办教师退休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是妥善解决民办教师遗留问题。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7]3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社会保障政策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将被辞退的原民办教师纳入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对根据国办发[1997] 32号文件被辞退的民办教师,当时未按规定给予一次补贴的,地方政府应予以落实,对离岗、退养的老病残民办教师,要采取切实措施,使他们的生活得到保障。 除了上述规定以外,对于只有五年工龄的民办教师,如果被录用为公办教师,或是考取国家公务员,或是事业单位的,这五年民办教师的工龄,可以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当然在计算时各地政策标准不同,有的地方只能是考取公办教师的才能计算,考上其他事业单位的或是公务员的不能计算,这要取决于当地人社部门的认识问题和政策理解问题。 综上所述,具有五年民办教师工龄的人员,按照国办发(1997)32号文件和人教(2011)8号文件精神,按照相关内容落实相应的待遇。由于各个地方的具体规定不一样的,具体落实的程度也是不一样的。 五年的原民办教师在河南每月可使500毛,买一斤多牛肉。两会期间可能教龄乘二百元吧! 请仁各抒已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