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不能要,丧不后补,如果你贪那点礼钱可能得不偿失。 说一个真实事例吧。今年正月初八我们村里去世一个老人请我去他家看时辰。我非常震惊按理来说不应该发生的丧事却发生了,他们的母亲在两年前正月初一因病去世,初四入土为安,去世时老父亲身体非常健康,还没三年父母双方因病去世,我就问他们弟兄俩个,是不是在老母亲埋葬后还继续收丧礼。因为正月里串亲戚的多,赶回来时人已入土为安,心意过不去再补丧礼。弟兄俩想想后都说丧后还收了不少礼金。 我非常遗憾地说道,大错特错,丧不后补,真正的朋友在你老母葬礼大事上是跑前跑后,忙里忙外,就是有再大的事情都要放下尽力来参加葬礼,大凡那些丧后补礼的都不是真正的朋友,都是斤斤计较投机取巧算计的人,不值得交往。因为一点蝇头小利收那些补礼导致父亲也因病辞世,收了小钱付出的是大钱。 因为人家丧事已经完成,如果你丧后补礼是提前送礼让人家再死一个人,事主是非常反感的,千万不要丧后补礼,更不要丧后收礼,可以挽言谢绝不失和气。 我是农民我在农村,我关心我们农民的美好生活。 农村有句俗话:"丧不后补"。它的意思是说,家中老人去逝,亲戚朋友由于不知情或其他原因,没能及时参加葬礼,是不能事后补还的,这是一种大忌。 不要以为这只是无稽之谈,最初的丧葬随礼是有说法的。 丧葬随礼有二个意思 1:表达对逝者的哀悼之情 最初人们参加逝者的葬礼,并不一定非要拿钱。而是根据家庭条件,有些家中贫穷的,去时拿些烧纸即可。为的是表达对逝者的哀悼之情,同时也可以帮忙打理丧事。 2:丧葬随礼,为了相互帮衬 丧事不同于红事,谁也不知道家中老人啥时间去逝,很多老人去逝,子女们可以说毫无准备。 在过去,大多数百姓家庭都很贫穷,遇到这种事情,很少有多余的闲钱举办葬礼。人们平时互相随礼,就是为了解决这样的不时之需。 在这种情况下,自己家老人去逝,亲朋好友或随过份子的,没能及时参加葬礼,可能心中过意不去。而做为主人,不必心有介蒂,要好言相劝,毕竟事情已经过去了。 免去旧的习俗不说,利用老人去逝的机会而去敛财,名声也不太好听。 不能接!这样的人叫不懂事儿!你告诉他们事儿已经过去了不说,你如果接的化,喻意太不好了!通俗说就是对你不吉利!这是农村的最大忌讳!切记! 一般是不能再送了,也不能再接这种钱了, 这个绝对不能要了,丧事过后,丧礼钱没有后补的,如果有人送,那他叫不懂事 不收,不管他人当时为啥没随礼,事过了也就翻篇了,过后没必要再接他人礼钱,再说了,这礼钱哪还有后补的啊?让人心里…… 丧事过后,没有人再来送礼,送了,也不能收。 1,随礼习惯,不胜其烦。婚丧嫁娶,名目繁多,大家都不胜其烦。 幸亏我是南方人,工作在北方,这里没有战友、同学、亲戚。同事之间,也就那么回事,因为最多两年就换一个地方工作,因此同事之间不会互相叨扰。 有个朋友,是个老大,许多年一起吃吃喝喝、结伴旅游,没想到这两年接连婚丧嫁娶,甚至年年生日办酒,一年好多次,随礼就得好几千。而我,家里有事从来不招摇,于是只能敬而远之。 2,借机敛财,事与愿违。可能与大家想法不一样,在我老家江苏农村,想依靠收受礼金敛财,恐怕是痴心妄想。首先,办丧事,长辈来吊唁,是不出钱的,一般是带一刀纸。其次,办完丧事,必须给送礼的宾客退回一部分礼钱。这样弄下来,办丧事,能够收支平衡,就很不错了 3,好的习俗。从小最震撼、最刻骨铭心的就是哭灵。徐玉兰的《宝玉哭灵》是经典,但现实生活中完全不可能。人说儿子哭,惊天动地;女儿哭,撕心裂肺;媳妇哭,虚情假意;女婿哭,驴子放屁。这些,都有可能,唯独不可能的,就是男朋友哭女朋友。 一般是妇女,进的门来,必须表现得悲痛欲绝、呼天抢地,边上两个妇女立即上前拉住,搀稳,一起坐到凳子上,然后又泣又述,从死者的出生、孩提、恋爱、结婚、生育、吃苦、受累,为人、处世,一直到生病、死亡,娓娓道来。应该达到的效果是一个人哭,一堆人看,男女老少都跟着抹眼泪。 现在,会哭的人少了。于是,人们想到放录音机,而且声音传到几公里以外,这就没意思。特别是放哀乐也就罢了,放火风的《大花桥》,就莫名其妙。 哭,许多家庭就请专门的妇女哭,虽然字正腔圆,动作标准,也是一把鼻涕一把眼泪,但乡里乡亲一听就知道,因为内容贫乏,张冠李戴。 我妈妈葬礼,我们兄弟掉不出眼泪,妹妹嫂嫂光会嚎,不会说,幸亏干姐姐哭得有模有样,算是救场。过后我请干哥哥、干姐姐大搓一顿。 谢邀 不收,不管他人当时为啥没随礼,事过了也就翻篇了,过后没必要再接他人礼钱,再说了,这礼钱哪还有后补的啊?让人心里……在农村很多人都忌讳这个事情的。 这个问题,我回答是"不能要。" 作为在农村,村里有丧事,我帮忙做的工作是礼桌上记账。大大小小的丧葬场面经历过几十上百家,只遇上过一次。 那次,是村里的单身汉,又是个"二求"(烂人——不务正业的散人),三十多岁。村里那家做事他都去,见酒就喝,逢酒必醉,醉后必闹的那种……到那家都不随礼。那次,他喝得半醉半醒,突然要随礼——掏出一把零钱,一元两元的,有十八块二角钱……非要我记账。当时,夜已深了,礼桌早已收摊,礼薄和现金早交给老板……依照农村风俗,交账后就不能再收礼记账。 由于他半醉半醒,借酒发疯,不依不饶……主家也没办法。最后,在众人的劝说下,礼金没收,还给他送了一瓶酒,很多凉菜……才把打发走了。 在农村里,人们是忌讳"事后补礼"。特别是白事,白事忌讳"双数"、"重复"……因为白事本来就是个悲伤的事,那个也不愿意成双成对,就连酒席、菜单……等都是单数。过后补礼或收礼就算从复——认为不吉,所以,一般是没人事后收礼,也没人事后送礼的道理。 一般是在坐大夜的那晚上,也就是埋人的头天晚上,十二点以前是礼桌收礼记账的时候。那夜礼桌记账先生等到十二点,管事人又在音响话筒里强调两次……后就交账于主家,结束收礼记账的过程,事后不收礼金。 如果是作为丧礼钱,是一定不能要的!因为丧礼已经办完,连灵棚都拔除了,逝者已经入土为安,帮忙办丧事的人,包括记礼簿的帐房都如乌兽散了,还要这个丧礼钱怎么处理呢? 我们自古以来的老风俗:喜事可䃼,予示着今后喜事连连,而丧事是绝对不可再追加的! 如果在丧事办完之后,再继续收丧礼钱,则预视为今后家中会接连不断地被白煞冲撞、丧事连连的,这肯定是一个不好的兆头!所以这个钱是万万不能要的! 如果这些"有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耽搁来迟了,事后来家中探望安慰丧家、寄托哀思、表达欠意、以事慰藉,说些节哀顺便之类的宽心话:存者且偷生,死者长已矣。还是应该擦干眼涙、心情沉重、端庄严肃地去接待滴。 来者也不能只务虚,可以试着为丧家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实事:譬如去逝者生前是家里的顶梁柱,在丧事过后,他(她)的家中的经济陷入了困顿,也可以买些礼品,送一些丧事过后的慰问金,但也是不可以作为丧礼钱记入帐簿的。 陶渊明在挽歌辞里说道:親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 题主所说的这个问题,可以按照当地的风俗,以平常心待之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