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超标准要收费,达不到标准有奖励吗?
对于农村宅基地面积超过标准的,应按照以下3种情况进行确权登记: 其一、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居民占用的宅基地及房屋,在该条例实施后未扩大用地面积,房屋产权没有变化且改建、翻建符合要求的,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确权登记; 其二、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时居民占用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且改建、翻建符合要求的,超过当地规定面积的部分按当时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后,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确权登记; 其三、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居民占用的宅基地及房屋,按批准面积确权登记,超过部分可在登记证书上注明,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征迁、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并按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进行确权登记。
对宅基地使用达不到标准的,应该不会有奖励。但如果你在城里买了房,不使用宅基地了,可以有偿退出宅基地,就是宅基地收回集体,国家给你一定的补偿。
我们今天来讨论一下关于农村里面宅基地的标准问题,那么对于农村里面的宅基地,很多地方都出台了,相对应使用宅基地的标准面积。
那这种情况之下超出了标准就要收取一定的费用,那假如说需要公平的情况之下,超出了要收出收取费用,那达不到的标准的情况之下,是否有奖励呢?
这个政策是不是不公平?
我们首先来看看这个政策是不是不公平呢?那对于这一个宅基地使用面积来对比这个问题来看,那么超出了要收费,达不到应该有奖励,这个才算公平。
但实际上现在多数地方出台的政策呢,都是关乎到超出标准的情况之下,超出的那一部分就要收取相对应的费用,但是没有提到达不到标准的情况之下,给予一定的奖励。
很多地方都出台了这个政策,对于农村里面的宅基地使用标准来看,都会有不同的情形出现,那么对于这个问题来看,达不到标准的情况之下,为什么不给予奖励呢?这种情况也许分为多种,那咱们就不在这里一一的细谈。
宅基地如何衡量标准。
对于宅基地的标准,其实和每个地方都有不一样的情况出现,因为每个地方的面积,使用面积或者宅基地可使用面积都不相等,人均的面积也不相等,人口的数量更不相等,所以对于这种情况之下,每个地方的标准都是不一样的。
比如说山东某个地方的标准呢,就是每一户标准的户口5口以下标准的宅基地面积要达到250个平方,那么有的地方呢,按照每户现在5个人口来计算,可以拿到300多个平方的宅基地使用面积。
所以对于这个标准来说每个地方都是不一样的,我们当地的标准可能有的地方呢也会达到了250个平方。土地是国家的,想干嘛就干嘛。
徒弟是国家的,不是你想干嘛就能干嘛的,大家都知道土地都是归国家所有,只不过是对于农村里面有各种各样的福利,作为农村人,我们可以拥有土地的净隐藏专业,可以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所以对于这个问题来看大家在农村里面盖的土地,盖的房子,这些土地呢都是国家的,那再要收费的情况之下超出了标准需要收费,这个是一定的存在即合理。
我们都知道农村里面的宅基地现在呢也不是说你想盖房子就可以盖房子,需要经过申报申请得到批复之后才能够盖房子,大家都知道农村里面的宅基地呢,现在越来越少了,有很多地方,有很多农村里面都开始占用农田,用于盖宅基地。
那在这种情况之下,如果说还要奖励还要不收费,或者说不给予一定的处罚,那这种情况会逐渐地使得农村里面的这些农用地耕地面积会逐渐的减少,那么可能会对我们粮食的生产威胁产生了一定的不良影响。
所以超出那一部分要收费,并且使用农村里面的宅基地,还得规定怎么使用还得规律哪一些人群可以使用农村里面的宅基地。
没听说过。
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肯定一点土地归集体或国有,那么不分是农村或城市的宅基地在标准范围内是不收费的而超标准你占用了土地资源这毫无凝问是要收费的,但只收取超过标准面积的费用。反之没达到标准有奖励吗?这当然没有,他也没有讲要你不达到标准,这完全取决于你的自由。浅谈!
我们村有一村民,他自己以前申请的有一处宅基地并且建的有房屋,不过面积比较小,只有80多平方米。
除了他自己申请的一处宅基地之外,他还在很早以前,把邻居一处约80多平方米的房屋买了下来,实际上他拥有两处总面积约160平方米的宅基地。
我们这里规定,每户村民只能使用一处宅基地,而且每户使用宅基地的面种不得超过120平方米。
也就是说,我们村里的那个村民违反了宅基地使用规定,不过他没有受到任何处罚,包括没人对他超出规定面积的宅基地进行收费。
在去年的时候,他申请对房屋进行翻新,在把两处房屋都拆除之后,使用的是120平方米的宅基地建房,将超出的40平方米硬化当作院子。
实际上在生活中,对于超出规定标准使用宅基地的,在处理时大都采取的是在翻建房屋时将超出的面积退还给村集体,对超出规定标准收费的,只是在个别试点地区开展,还没完全推广开来,也许以后会推广开来。
超出规定标准使用宅基地要处理,那没有达到规定标准使用宅基地有奖励吗?肯定没有,为什么呢?因为宅基地都是农户自己申请的,你在规定标准范围内申请多少面积的宅基地是你自己的事,别人无权干涉。
像我们这里规定每户村民宅基地使用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你在申请宅基地时,可以直接申请120平方米的宅基地,你不申请120平方米的宅基地,申请少了,是你自己的决定,谁会给你奖励?
之所以规定宅基地使用面积标准,是为了节省土地避免浪费,个人只能在规定范围内使用宅基地,超出规定标准要处理,在规定范围内使用,不处理也不奖励。
现在在自己的出生地做房子,基本都是做在自己的老业地块内。这个老业指的是祖辈手上留下来的老产业(固有地盘或菜园、空场)不受村里邻里约束的。想建多大建多大。想做几层都可以。没人干涉。
如果,你想在村范围之内建房,宅基地属别人的,你必须向村内组长或族长们说一声,给本邻居们请顿客就基本通过了认可。给你占用的业主适当补偿一点资金。现在的村民与邻居们特大方讲情义!只要你回老家建房,乡政府村干部还会给一定补助!而邻居弯下人都很支持和高兴!给你的工人送烟送饭、送菜,送水等,特别重义。
不知道别处怎样,反正我是农村户口,户籍一直在老家。我到城里买了房子。但是,老家村干部及乡亲们一直在关心我的养老和叶落归根问题!建议我回家再新建一栋家宅。将原有的老房废除掉,政府部门可适当给予补助一点。
总之,农村建房的代价问题,比城市的代价要低百分之七十左右。根本不担心宅基地和其它疑难问题!"浪子回头金不换"。个个欢迎你回老家发展新农合凑热闹!农村建房的宅基地不存在超标准多花钱的担忧!我只担心自己力量不够大。
农村宅基地超标准要收费,只能征对那些用上等耕地和优质良田,以及交通方面,地理环境优越的位置,对那些土地贫穷,地利资源恶化的宅基地不要收,而且政府还应该支持他,尽量改善周围的小气候,更好的安居乐业,永世万代的享受农耕田园的清闲生活方式。
请问这个问题用什么来怛量农村房子,?历史以来农村房子是因须要而定的,有那个农村人不节约土地?以前没有实力建高层只好东盖西盖运用,有那位专家的黑手申向农民的平静,以前农业四青是什么?
收费是真的,奖励就别想了。
纸上谈兵,超标的宅基地也收不了费,不达标的更没奖励。难度很大,有些事只是说说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