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云南半山酒店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21〕31号),省文化和旅游厅将组织开展云南半山酒店认定和最美半山酒店评选工作。按照《云南半山酒店和云南最美半山酒店评选办法(试行)》(附件1)《云南半山酒店评选标准及评分细则(试行)》(附件2),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纳入云南半山酒店项目库中建成运营的半山酒店项目。 二、申报材料 按照云南半山酒店申报表(附件3)、云南半山酒店申报资料清单(附件4)、省级审查项目范围矢量数据要求(附件5)提交申报材料。 三、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根据企业注册地行政区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阳光云财一网通"(http://czt.yn.gov.cn/ygyc/)网站注册,进入"云南半山酒店申报"专题填报提交《云南半山酒店申报表》及相关附件。 申报时间:2022年10月25日至30日。 (二)县(市、区)推荐 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会同同级自然资源局、林草局、生态环境局对申报项目进行材料和现场审查,其中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审核项目是否在全省半山酒店项目库里,县(市、区)自然资源局、林草局、生态环境局审核项目范围矢量数据的真实性,出具合规性审查材料(附件6),并由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进入"阳光云财一网通"填写推荐意见。 完成时间:2022年10月31日前。 (三)州市初评 1.州(市)文化和旅游局会同同级自然资源局、林草局、生态环境局对县(市、区)推荐的云南半山酒店申报材料组织初评,其中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州(市)自然资源局、林草局、生态环境局对项目范围矢量数据进行审核,出具合规性审查材料(附件6),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出具云南半山酒店州市初评意见(附件7)和初评结论排名(附件8),并进入"阳光云财一网通"填写州(市)初评意见。 2.申报企业通过省级评审后,通知其下载并打印《云南半山酒店申报表》,在指定位置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由县(市、区)、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加盖鲜章后将纸质版申报表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 完成时间:2022年11月1日前。 (四)省级评审 1.云南半山酒店评审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家组,对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推荐的云南半山酒店开展材料评审,评分75分(含)以上的项目作为云南半山酒店候选项目。对候选项目选址、规范经营等征求省级有关部门意见后认定为云南半山酒店。 2.云南最美半山酒店评审 专家组依据《云南最美半山酒店评选标准和评分细则(试行)》,结合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推荐意见,将建成运营1年以上、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不含土地取得费),且云南半山酒店评分全省前20名的项目作为云南最美半山酒店候选项目。专家组对候选项目开展现场评审,评分前10名且得分90分以上的项目认定为云南最美半山酒店。 完成时间:2022年11月20日前。 四、有关事项 (一)请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及时通知并指导有关企业做好网上申报工作。 (二)项目范围矢量数据等上报材料真实性、精确性由项目业主负责。若提交格式不规范或无法读取,规定时间内有1次修改机会,格式仍不规范或逾期提交视为放弃评审。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