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米|米勒尔的猫 编辑|米勒尔的猫 盎格鲁—撒克逊晚期,英格兰大约形成了30余个郡。 它们是英格兰国家治理的主要对象,由于各郡形成原因的不同,它们在国家治理中又扮演着不同的角色。 本文试图结合前人已有研究成果、相关原始文献记载及其他相关资料,对盎格鲁—撒克逊时期英格兰郡制的形成和发展作一简要梳理。 并深入探析盎格鲁—撒克逊时期英格兰郡制的特点与地方治理的主体。 郡是什么 郡是英格兰最高一级地方行政单位,中古早期被写作"scir"或"shire",最初意为"一块土地或在特定范围内可行使权力的土地",后来逐渐被地域化。 此外,早期该词也指在小范围内行使权力的官员(类似于管家),9世纪末期,"scir"所涵盖的地域范围扩大到主教区大小。 有学者认为,早期的"scir"是为了司法目的和经济剥削而组织起来的,但与后期形成的郡还存在一定区别。 不可否认的是,不论郡形成的初衷如何,随着时间的演进,国王对郡的期许中必然包含着司法目的和经济剥削。 诺曼征服后,"scir"一词逐渐消失,《末日审判书》中虽还偶有记载,但基本上已不再发挥实际作用。威廉一世将"shire"改为"county",该写法被长期使用。 但时至今日,很多郡名仍以"-shire"为后缀,如贝德福德郡(Bedfordshire)、柴郡(Cheshire)、白金汉郡(Buck-inghamshire)、汉普郡(Hampshire)等。 学界目前普遍认为 ,"郡"这一行政单位正式形成于10世纪中期埃德加国王统治时期,并一直沿用至今,中间虽有调整,但各郡的大体范围并无太大变动。 正如肯尼思·O·摩根所言:"10世纪期间,英格兰的地方区划逐渐由杂乱无章统一为一种单一的‘郡制’。大致在埃德加统治时期,英格兰县(即郡)的区域稳固地确立了,其面积一直延续到1974年。"根据形成原因的不同,一般可将郡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早期的部落定居点发展而来的郡 盎格鲁—撒克逊时期的英格兰人口稀少,森林遍布,一个个部落定居点犹如瀚海中的一叶孤舟,因此,郡的设立自然以其为中心。 总体来看,朱特人主要分布于肯特、怀特岛和西撒克逊等地,盎格鲁人大多位于东盎格利亚、麦西亚和诺森伯里亚地区,撒克逊人主要分布于泰晤士河流域以及英格兰南部地区。 就威塞克斯王国而言,萨默顿定居点周围建立了萨默塞特郡,威尔顿定居点周围建立了威尔特郡,多尔切斯特定居点周围建立了多塞特郡,南安普顿定居点周围建立了汉普郡,它们共同构成了威塞克斯王国统治的基础。 布莱斯·莱昂(BryceLy-on)指出:"这种地方组织(郡)可能源自威塞克斯国王建立于地方酋长之上的霸权,而这些土地当时还没有精确的边界,只是被森林、溪流和荒地隔开。" 英格兰北部的诺森伯里亚王国也大体分为两个地区,其基础为蒂斯河两岸的德拉和伯尼西亚两大部落。 后来,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兰开夏郡和约克郡。东盎格利亚王国由南北两大区域组成,王国瓦解以后,北福克地区并入诺福克郡,南福克地区归于萨福克郡。 早期部落定居点是盎格鲁—撒克逊时期行政区划产生的基础,但由于各地发展路径和面临的问题不同,并没有统一发展为郡。 一般而言,一些大的部落定居点由于土地面积和人口数量较多,因此在自身的基础上直接形成了独立的郡。 但大部分部落定居点经历了与周围部落的联盟或战争,逐渐融合于范围更大的行政区划。 此外,需要指出的是,依水而居是早期部落定居点的典型特征。 根据对地名的分析可以发现,盎格鲁—撒克逊人喜欢定居在较低海拔的沙质和砾石土壤之上,而非高粘性土壤的高地森林地区,沿着大河及其支流地区尤其受到青睐。 总而言之,定居点必须建在能提供方便和持续水源的土地之上。 临水的定居点进而发展成城镇是英格兰早期城市的特点。 以水文条件较好的英格兰中部诸郡为例,即格罗斯特郡、牛津郡、白金汉郡、贝德福德郡、赫特福德郡、剑桥郡、亨廷顿郡、北安普顿郡、沃里克郡、伍斯特郡、什罗普郡、赫里福德郡、斯塔福德郡、柴郡、德比郡、诺丁汉郡、莱斯特郡,其郡治皆有河流穿过。 河流成为中部诸郡的脊柱,郡治都位于河流的节点之上。虽然各郡的设立还有其他诸般原因,但其亦由早期部落定居点发展而来。 原盎格鲁—撒克逊诸王国演化而来的郡 盎格鲁—撒克逊人迁入英格兰后建立了一些小王国,后来由于不断地攻伐,形成了7个较大的王国,即威塞克斯、苏塞克斯、埃塞克斯、肯特、麦西亚、诺森伯里亚和东盎格利亚。9世纪时威塞克斯兼并其他王国,统一了英格兰。 在此过程中,这些王国实际成为更大王国(威塞克斯)的次级行政单位,如肯特郡、埃塞克斯郡、苏塞克斯郡等。 此外,还有一些小王国亦是如此,如德文郡(原为王国,710年威塞克斯国王伊尼击败了最后一位德文国王)、康沃尔郡(原为康沃尔王国,838年被威塞克斯击败,从此丧失独立性)、萨里郡(原为中撒克逊王国的一部分,王国瓦解后被威塞克斯吞并)、米德尔塞克斯郡(原为米德尔塞克斯王国)等。因军事斗争需要而形成的郡 英格兰于9世纪初遭到丹麦人和挪威人的入侵,为了军事需要,盎格鲁—撒克逊人在前线建立了一些以军事斗争为主要目的的郡,这些郡主要集中于英格兰中部和北部地区,都是军事斗争的前沿阵地。 根据记载:"长者爱德华统治时期,他的妹妹埃塞尔弗莱德和她的丈夫方伯埃塞尔雷德统治着麦西亚,可能是出于进攻和防御的原因,他们要求设立更有效率的行政单位。" 麦西亚所属的郡有柴郡、斯塔福德郡、什鲁兹伯里郡、赫里福德郡、伍斯特郡、沃里克郡、格罗斯特郡、牛津郡以及白金汉郡,埃塞尔弗莱德在麦西亚各郡修建了诸多军事城堡以抵御丹麦人。 H.R·洛恩指出:"这些郡与威塞克斯的郡相比而言有着更多的人为因素,且与军事要塞的建立以及存在有着更为紧密的联系。"丹麦人在征服英格兰东部和北部后,在军事据点周围建立了莱斯特、林肯、诺丁汉、斯坦福德和德比5个自治市。 后来,威塞克斯王国征服丹麦区之后,按照原有土地的划分,将5个自治市变成了郡。此外,丹麦人在前线还建立了一些坚固的堡垒,如赫特福德、贝德福德、北安普顿、亨廷顿和剑桥都曾是丹麦军队在前线的重要据点,后来在此基础上形成了郡。 关于据点与郡名的关系,马克·布洛赫(MarcBloch)对此解释道:"每个郡都有城堡作为它的中心,这就是为什么在英国中部和北部,郡的名称大多都来自郡内城镇的原因。"四是由于现实发展的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而形成的郡,如温奇科姆郡和拉特兰郡。 温奇科姆郡在长者爱德华统治时期因河口的防御问题而设立,在克努特统治时期该郡被并入格罗斯特郡而不复存在。 拉特兰郡是英格兰面积最小的郡,处于莱斯特郡、北安普顿郡和林肯郡的三面包围之中。拉特兰郡是作为王后的嫁妆而形成的,据载:"在土地保有的混乱和对于王后的捐赠的促使下创设了不规则的郡——拉特兰郡,其领地位于斯坦福的边缘地带,司法权来自彼得堡大修道院。" P·H·布莱尔(PeterHunterBlair)亦提到:"在忏悔者爱德华统治时期,拉特兰仍然是北安普顿郡的一部分,因将土地作为嫁妆赠送给王后而形成了独立的郡。"但需要指出的是,由于资料所限,拉特兰郡的设立时间还存在一定争议,可能设立于诺曼征服之后。 《维多利亚郡志·拉特兰郡》的编者认为:"拉特兰在1086年时仍然很难说是一个郡,因为在《末日审判书》中拉特兰是作为诺丁汉郡的一部分而被记入其中的。"拉特兰属于盎格鲁—撒克逊晚期的居民定居点,周围被茂密的森林所覆盖,在历史上该郡曾被多次设立和取消。 拉特兰郡在盎格鲁—撒克逊晚期可能是真实存在的,但由于当时的郡制不完善,各郡之间存在较大差异,拉特兰郡与英格兰其他各郡相比,面积狭小,名不副实,且末日审判调查时拉特兰与诺丁汉属于同一巡回调查区,所以才会作为诺丁汉郡的一部分而载入《末日审判书》。 结论 综上所述,英格兰各郡的设立是各种自然因素与现实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是各郡的郡治大都起源于早期的部落定居点。在部落定居点的基础之上,附着各类现实因素而形成了郡。 盎格鲁—撒克逊时期是英格兰地方治理的起步和探索阶段,虽然此时以郡为单位的地方区划已经形成,但是各郡之间仍然存在着较大差异,绝对不能将之视为整齐划一的地方行政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