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与养老金是成正比的,缴得越多,养老金就越多。况且,单位是在你的工资里面每月强行扣缴养老金的,並未由于你有20年"视同缴费"而停止扣缴。缴费时间的多少,只有15年的保底,而没有封顶。 当然,也可能由于种种原因,你有了20年"视同缴费"年限后而没有工作了,如果是这种情况,你的年龄到了60岁时,是有养老金的,不过,仅按20年"视同缴费"计算养老金的,养老金是有限的;如果你有了20年"视同缴费"年限而继续缴费的话,退休时的养老金会多一些。不如这时多缴点,这时的苦可以换来退休时的更多的甜,何乐而不为呢? 要相信缴纳社保的政策,多缴,退休时必然会多得,是不会吃亏的;如果这时停缴,退休时看到别人续缴而多得养老金,你又会后悔的事!要相信:世上没有后悔药呀! (图片来自网络) 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缴费年限包含了视同缴费年限,所以说如果有视同缴费年限20年,并不耽误退休领取养老金。 但是,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我们除了要推动延迟退休以外,还要提升领取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至于个人到退休年龄,20年是不是最低缴费年限?这一点确实不好说。 说实话,养老保险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即使我们有20年的视同缴费年限,还是建议多缴一段养老保险的好。 看看养老金计算公式,缴费年限是计算养老金的重要因素,个人账户养老金也会随着不断缴费、个人账户的积累而不断增多。 不过,拥有视同缴费年限的职工,要根据当地的视同缴费年限政策缴费,否则可能会吃亏的。 由于视同缴费年限没有个人账户,有的地方是将视同缴费年限的,视同缴费指数通通按照一计算,也有的是按照后期的实际缴费指数计算,情况非常复杂。 比如说北京市,基础养老金是使用本人实际缴费指数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是按照两部分计算,1992年10月至1998年6月按照实际平均缴费基数计算、1992年10月以前的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指数按照1计算。 山东省没有视同缴费指数的规定,实际上是按照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的。比如说一般至少要缴费4年以上才能够计算为平均缴费指数。 这种情况下,如果本人的后期始终按照300%缴费,这样平均缴费指数都是3计算了。 按照养老金计算公式,这样的养老待遇可就高多了,特别是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 有20年视同缴费年限还需要缴社保吗?我认为,不仅是需要的,而且是必然与必须的。 应该说,有20年视同缴费年限是值得欣慰的,实属不易,已经达到了法定最低缴费年限的规定了。但是,仅有视同缴费年限并不完滿,还必须有实际缴费年限与之相匹配。也就是说,尽管有20年的视同缴费年限存在,社保还是需要继续缴纳的,这是不容置疑的。 那么,为什么已有20年视同缴费,还需要继续缴纳社保呢?大家知道,参保缴费是法定的职责与义务,是参保对象职业生涯全过程都必须一以贯之,并身体力行的基本权利。这也就是说,参保缴费是有政策"底线"的,却是没有政策上限规定的。所谓的政策"底线",是指目前执行的最低缴费年限必须达到15年的政策规定;而没有政策上限规定,是指参保缴费年限压根上,是没有数量上限规定的。广而言之就是,参保人员按时足额缴费,是不受"底线"规定所限制的,要直至到达本人法定退休年龄的最后一个月时止。 总之,上述分析与解读明确告诉我们,依法依规参保缴费,既是义不容辞的职责,又是责无旁贷的权利,也就是在参保缴费问题上,没有个人可以自由选择的余地与空间。具体讲就是,在参保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条件下,只要本人有稳定的工作与工资收入,即有承担法定缴费义务的经济条件与能力,就要义无反顾,顺理成章参保缴费没商量。这就是告诉我们,在参保缴费问题上,突破"底线"是势在必行的,没有上限时间约束,也是自然而然的。 感谢阅读,请点关注!欢迎广大读者和网友朋友们批评指正。 视同工龄只针对未改革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其中包括下乡知青、退伍军人。现在的退伍军人,如果参加工作也有视同工龄。有二十年视同工龄,但未到退休年龄依然需要继续缴纳社会保险! 谢邀!更加感谢头条君的提问!有二十年视同缴费年限还需要交社保吗? 首先我觉得,这题出得有点绕,是只有二十年视同缴费年限,还是除了二十年之外,还有实际缴费年限。这实际上,是区别很大的两个问题。但从题目上根本就看不出来。 好吧,今天我就将这两个问题,分别来一一回答。与大家共勉。 1、如果,只有二十年视同缴费年限,没有实际缴费年限,还需要交社保吗? 答案是肯定的。只有二十年视同缴费年限,而没有实际缴费年限。到退休时,这是不能办理退休手续的。所以,还是需要继续缴纳社保的。这是肯定的。 为什么?因为,依据国家的《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我们从以上的政策规定中,就不难看出,要想退休领取养老金,就必须的具备三个重要的条件: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达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3)、累计缴费最低15年。 其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是最重要的前提。意思就是:只有在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前提下,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累计缴满15年的情况下,才可以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待遇。 还因为,由于你在社保局没有任何的参保记录,也没有个人的缴费账户,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你的视同缴费达到了二十年,但由于没有参保记录,也是无法顺利办理退休的。 所以,根据以上的分析,我们就自然得到了一个,清晰的答案就是:虽然你现在已经有了二十年的视同缴费年限,但因为没有实际缴费年限,所以说,还是需要继续缴纳社保的。 2、如果,除了二十年视同缴费以外,还有实际缴费年限。还需要交社保吗? 这个问题就很简单了。根据现今我们国家社保的:多交多得、长交多得、少交少得、不交不得的基本原则。虽然你现在的,缴费年限已经超过15年,到60周岁时就可以办理退休。但为了退休后有一个更高的养老金待遇,还是建议你,继续缴纳社保,才是万全之策。 综上所述,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纯属是我个人的观点和见解。难免有的地方有失偏颇。欢迎友友们批评指正。 谢谢! 有视同缴费年限是在参加了养老保险的前提下才有的。也就是说必须有一定的缴费年限,哪怕是几个月。没有实际的缴费年限,就谈不起视同缴费年限。这样你自认为多少年的视同都没用。 要啊。l须满15年u 必须的! 为什么这么说? 这是因为我国的社保制度虽然是国家主导的民生工程,但是它也是一种个人养老与医疗的保险业务。也就是说,如果想享受社保的养老与医疗等保险待遇,首要条件是必须参保缴费,而缴费年限必须达到15年以上,且个人年龄要达到法定退休标准。 正常的人参加职工社保,退休领取的养老金,是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块组成。而为了保证实行社保制度之前参加工作,之后才退休的这部分人的利益不受影响,国家又实行了一项过渡养老金的优惠政策。 回到本题上:这个过渡养老金里边有一项叫做视同缴费年限,也就是指当事人在实行社保制度之前,经人社部门审批认定的工龄。但是,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如果你光有20年的视同缴费年限,没有实际参保缴费,社保根本就没有你的个人信息,你是得不到养老金的。 换个角度讲,光有视同缴费年限,就适用于所说的"老人老办法",可以在实行社保制度之前退休。而实行社保制度之后,视同缴费年限只是计算过渡性养老金的一个因素,只能在有实际缴费发生的情况下才有效,如果你没有参保缴费,就等于跟社保没有任何关系… 社保根本就没有你的个人信息,又怎么给你办理退休?拿谁的钱给发养老金? 关注燎原杂谈,你会有不一样的感悟! 一:企业及企业职工: ①:有20年的视同工龄、没有实际交费的年限,视同工龄不被社保部门所承认、不能退休并享受养老金; ②:养老保险的实际交费、必须达到5年 10年〈各地规定的年限有差异),才能享受视同工龄的待遇; ③:93年以前退休的企业职工,没有实际交费的年限、可以退休并享受养老金的待遇; 二: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 ①:2014年以前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没有实际交费的年限、可正常退休并享受退休养老金的待遇; ②:2014年 2024年期间的"中人",没有实际交费的年限、可以退休并享受退休养老金的待遇,其前提是,2014年以前的工龄、必须满15年; ③:2014年以后参加工作的机关、事业人员,与企业1993年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都不存在视同工龄、完全是实际交费的年限; 有二十年视同缴费年限的人早已退休了,退休的人应该不需要交社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