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张春梅在北京朝阳区购买了一套房。房子紧邻地铁站,价值500万的房子,最终捡漏价280万买下。她准备将这套房子装修好,当做儿子的婚房。 购房合同全部签好,钱也已经给房东转过去了,三个月后,张春梅却突然将原房主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购房合同。 明明是捡了个便宜,为什么张春梅反而反悔了?房子里究竟隐藏了什么样的秘密? 张春梅200万捡漏房子 张春梅的儿子张文杰和女友结束了爱情长跑,小情侣准备结婚。张文杰的女友家提出了要求,必须在北京再买套房。 张春梅和老伴拿出了大半辈子的积蓄,准备找一套合适的房子买下。可逛了很久购房平台,都没看到合适的。 张文杰和女友李琳琳(化名)商量着,买一套二手房好好装修一下,也可以当做婚房,李琳琳同意了。 图片来源于网络 在查询了大量信息之后,张春梅夫妇突然发现一套价值280万的房子。这套房位于北京朝阳区,紧邻地铁站。 同类型的房子价位在500万左右,为什么这套房子才挂牌280万?张春梅有些奇怪,和房主金慧(化名)打电话详细谈了一下。 金慧解释,家里现在有急事要用钱,便想把这套闲置的房子出售,因此房子的价格就低了一些,但是也有要求必须全款买下。 金慧 张文杰抽空和女友去看了房子,房子位置很好,虽然是六楼没有电梯,但这个价位的很难得。 张春梅一家东拼西凑,终于凑够了两百多万的购房款。2014年1月23日,张春梅和房主金慧签订了购房合同。 在签订合同时,中介询问原房主金慧:"你这房子有没有发生过自杀、他杀之类的事件?" 张春梅的大女儿张文丽有些奇怪,毕竟家里是第一次在北京买房子,到底是在大城市,问的问题这么详细。 张春梅的女儿房子有问题 2014年4月4号,房子的过户手续完成,张春梅拿到了房子的房产证,但她心里总觉得怪怪的。 张春梅总觉得四月四号这个时间点不太好,大女儿张文丽还劝她:"妈,这都啥时候了,可别搞那么一套。" 在女儿劝说之后,张春梅把心里的疑问放了下来。张家人马上开始联系装修队,准备把房子装好,赶上小两口的婚期。 准儿媳李琳琳委托娘家人经常到装修现场看一下,防止哪里装的不符合,还能及时修改。 李琳琳的舅舅老王是个热心肠的人,在装修工地待了没几天,就和周围的邻居混了个脸熟。 有个邻居问老王,装修这房子是准备干什么的?老王解释了一下:"这是我亲戚的婚房,小两口结婚用的。" 图片来源于网络 听到这话后,邻居的表情有些奇怪,张了张嘴还是说出了出来:"老王,要不是这房子你们准备当婚房用,我是不打算说的,兄弟劝你一句这房子不能住。" 老王有些奇怪,几百万买的房子,怎么就不能住了。可是无论怎么追问下去,邻居都不愿意再透露。 老王赶紧打电话联系张春梅,向她简单地说了了邻居的话,张春梅心里直犯嘀咕,总觉得要有大事发生。 图片来源于网络房子是"凶宅" 好的不灵坏的灵,装修队的工人也发现房子有问题。 这套房子的墙面全部是新涂的大白,但张家人想把墙壁的颜色换一下,便把这些白色的墙壁全部铲除。这下子,房子原本的样子就显露了出来。 白色的涂料铲掉后,下面全是黑乎乎的墙皮,施工队告诉张春梅,一般只有发生过火灾的房子,墙皮才会是黑色的。 张春梅 "火灾?中介跟房东都没说过这件事啊?"为了得到真相,张春梅准备再好好向邻居问一下,这套房子之前到底发生过什么事情。 刚开始邻居一直不愿意透露,张春梅追问好几天之后,邻居才不情愿地开口:"这套房子之前着火,有个男人被烧死了。" 本案房子 听到真相的张春梅愣在了原地,死过人?那不就是"凶宅"吗?怪不得这套房子那么便宜,原房东居然就这么瞒着这个消息。 张春梅的女儿张文丽也在网上查到了关于火灾的消息,在2013年4月,这个小区发生了一场火灾,一名男性不幸去世。 这个男人和原房主金慧是什么关系?到处询问调查后,张春梅终于知道了事情的真相。 这间房子里不幸去世的男人,是金慧的前夫。两人结婚时买下了这套房子,可婚后的生活并不幸福。 两人一直发生争吵,感情越来越不好,最终还是分开。这套房子是两室一厅,离婚分割后,小房间属于前夫。 因为儿子还小需要母亲的照顾,大一点的房间便归金慧所有。离婚之后金慧不想留在这个让人伤心的地方,便收拾东西搬了出去。 图片来源于网络 之后她认识了现在的丈夫,迅速办理了结婚证。金慧的前夫平时喜欢喝酒,那天晚上他喝完酒躺在床上,点了根烟。 烟还没吸完,男人便睡了过去。燃烧的香烟点燃了床垫,因为喝了酒的男人没有醒过来,最终因为一氧化碳中毒去世。 前夫死后,这套房子的另一半便由金慧的儿子继承,金慧不想再和前夫扯上关系,便将房子简单装修后挂牌售卖。 图片来源于网络原房主的态度 张春梅知道真相后,赶紧打电话和原房东金慧联系。火灾是2013年4月发生的,而他们是在2014年1月签下购房合同。 前后相差的时间还不到一年,更何况这套房子张家人是准备拿来当婚房使用,张春梅想退掉房子。 和金慧取得联系后,金慧却表示决定不可能把房子退掉。她认为自己没有隐瞒任何信息,火灾的消息在网上可以查到,根本没有隐瞒这一说法。 图片来源于网络 金慧:"我们从来没把它当成是凶宅,它为什么是凶宅啊?它就是一个意外事故,一个不幸的人死去了,跟凶宅没有关系。" 金慧觉得谋杀死亡的房子,才能算作凶宅,而前夫是意外一氧化碳中毒离世,根本不能算作凶宅。 并且当初张春梅买房的时候,也没说是准备当婚房用,金慧还以为是老两口来北京养老呢。 张春梅 大女儿张文丽听到这些话有些生气,父亲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曾非常明确地表示,这套房子是准备儿子结婚使用的。 为了得到真实的事情经过,张家人再次找到房产中介,希望他们可以证明金慧夫妇知道张春梅买房的用途。 图片来源于网络原房主有没有故意隐瞒信息? 这套房子当时是由小赵负责,小赵回想起那天签订合同时的场景。 金慧一听说有人要买房子就赶到现场。和张春梅进行简单的交谈后,两家人便一块去房子里看了一下。 张春梅的行动力很强,看完后便直接拍板准备签订购房合同,小赵便慌慌张张地回公司准备材料。 房产中介工作人员 两家人闲聊的时候,张春梅的老伴确实说过,这套房子他们准备当做婚房使用,所以金慧夫妇应该知道这一点。 小赵讲到这里,张文丽打断了一下:"你当时也问过他们,房子有没有死过人之类的问题,金慧当时说的可是没有。" 金慧却表示,小赵当时问的原话是:"有没有发生过自杀和他杀的事情。"这间房确实死过人,但不属于自杀和他杀。 购房合同 金慧还拿出当初签订的购房合同,上面写着:该房产在本人持有期间,是否发生过自杀、他杀的事件。 前夫是一氧化碳中毒去世,金慧认为这起事故不应该属于他杀。所以当时没告诉张春梅。 并且房子失火的信息,在网上一查就能查到,金慧认为自己没有任何隐瞒信息的行为,张春梅如果提前在网上查一下,不久知道这件事了吗? 购房合同法院判决 无论张春梅怎么要求,金慧的态度就是,房子张家人已经买走了,跟她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不可能撤销购房合同。 无奈之下,张春梅便将原房主金慧告上了法庭,希望法院可以撤销这份购房合同。 最终,法院认为,原房主金慧没有事先告知房屋内发生过死亡事件,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原则,构成了欺诈。 法院判决金慧将全部的购房款和装修费返还给张春梅,共计290万余元。 在本案中,金慧故意隐瞒重要信息,导致买家稀里糊涂就签下了购房合同,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绝对不允许的。 签订买卖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将合同的每一条信息都仔细查看,该提前咨询的问题也要列好。 图片来源于网络 这样才能从最大程度上,维护自己该有的权益。买家需要擦亮双眼,卖家也需要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要耍一些小聪明,企图在法律面前蒙混过关。 买房对于现在人而言,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举全家之力,买下一套合适的房子,一旦遇上不靠谱的卖家,就成了糟心事。 如果准备购买新房,一定要选择一个靠谱的开发商。如果是购买二手房,也需要多留几个心眼。 图片来源于网络 注意卖房人和房产证上的拥有者是不是同一个人,如果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就需要特别注意下另一个人是否同意卖房。 如果在日常生活中,碰到类似的案件,一定不要慌张。及时收集相关的证据线索,然后寻求法律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