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河南一农民揭发同村恶霸罪行,遭报复砍掉双手后,获赔71万
2007年10月11日下午,村民王好让 正骑着摩托车行驶在家门口的柏油马路上。
突然,一辆面包车迎面拦住了他的去路。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车上气势汹汹地下来几个人,迅速将他围住。
为首的男子从腰间拿出一支自制枪,直指着他的脑门说:"别动,不然就打死你!"
王好让顿时感到"大祸临头"。
因为劫持他的不是别人,正是他的"仇家"王长在 。
随着一声令下,同行的六人拿起钢管和木棍猛烈地围殴王好让,之后几人又将他抬上车,带到了七公里外的一座小桥上。
王好让并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就在这时,王长在从车里拿出了早已备好的大菜刀,猛地朝他砍了过去。
王好让顿时疼得晕死在了地上,等他清醒过来,才发现自己已经躺在医院里,两只手都已经被砍断。
那么王好让究竟做了什么,竟然让王长在下此毒手?
二人之间有什么样的深仇大恨?王长在是否被绳之以法了呢?
一起悬置四年的抢劫案
说起二人之间的恩怨,还要追溯到2003年发生的一起抢劫案。
当时,王长在正在家里休息,突然同村友人王占伟 就找上了门来。
正所谓"无事不登三宝殿",一番寒暄过后,王占伟就提出了自己前来拜访的真实意图——借钱 。
王长在自己也捉襟见肘,急等钱用。
但因为不想薄了朋友的面子,于是他便迈步走到王占伟的身侧,狡黠地搭上他的肩膀悄声说:"我们可以合作搞一些钱来。"
王占伟明白对方的意思,当即就应允,很快,两人把同村亲戚董留柱拉了进来。
董留柱在供电站的建筑工地打工,他告诉两人,自己的老板杜某是个阔佬,作为"搞钱对象"再合适不过。
三人达成共识,买好手电、道具等作案工具,静待时机。
在快要发工资的时候,董留柱推测,老板杜某一定取出了大笔现金放在了自己的房间,此时正是好机会!
三人趁夜进入工地,摸进了他的房间,果不其然发现了十几万元现金。
他们将现金全部掳走,瓜分赃款后就各奔东西了。
王长在和王占伟回到了王庄村,装作无事发生继续生活;董留柱则为了避风头,远走外地打工。
案发后,警方侦查了许久,却始终未能发现线索,这起案件便悬置了起来。
待到风头一过,王长在和王占伟就开始大手大脚地花钱,王长在还买了一辆面包车,带着一帮"兄弟"到处干坏事。
二人的"暴发户"行径,以及多年以来表现出的恶劣人品,叫同村不少人猜测,他们可能就是之前那场抢劫案的元凶,这其中就包括王好让。
只不过,当时他们并没有争抢着去举报。
一来王庄村的村民,大都是同姓族人,彼此之间多多少少都有亲缘关系;
其次乡亲们之间,无论是劳作还是生活,每天都要打照面,彼此之间没啥矛盾;
再者说,他们无权无势,并不敢得罪人。
如此,三人就这样过了三年多舒服的日子。
一直到2007年7月,事情才开始有了转变。
当时王好让刚从杭州做完生意回来,一进家门就看到侄子卧病在床上,无法起身,身上还有不少被打的伤痕。
细问之下,王好让才得知,自己的弟弟、侄子曾经和王长在起了冲突。
几人扭打之间,侄子被王长在用气枪打伤,王长在也被扎中了肺部。
看到侄子的伤情如此惨不忍睹,王好让顿时怒火中烧。
以前,王长在虽然作恶多端,但从未与自家交恶,本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王好让才一直没有向公安检举揭发王长的恶行。
结果,一时的隐忍不言并没有换来家人无虞,反倒助长了恶霸的气焰!
王好让不再多想,拿起电话就拨给了公安局,实名举报了王长在,称他就是之前抢劫大案的作案者之一,同时还告知了警方三人的行踪和住处。
很快,一场抓捕行动就开始了。 被仇恨夺去的双手
王好让举报后的第三天,警方在医院找到了正在治伤的王长在。
当时他们并没有立即将人逮捕归案,而是允许他继续接受治疗,伤愈后再进行收押。
本以为王长在受了重伤,行动受限会老实一些,警方也就无意间放松了对他的监控。
结果没想到,意外还是发生了!
当医护人员例行来为王长在测量体温时,他竟然趁着对方不注意,猛地将温度吞入了腹中。
医护人员赶紧对他实施抢救,警方听闻了动静,也迅速上前查看情况。
就在这时,王长在的二十余名亲属一齐上前对他们发起了围攻。
王长在就这样趁乱逃出了医院。
第二天,王长在脱离警方控制的消息就传了出来,王好让得知后瞬间手脚冰凉。
他已经可以预料到,自己在明处,对方在暗处,一旦王长在逍遥法外,自己必定是被打击报复的头号目标。
王好让立刻致电刑警大队的队长,催促他加大追查力度,以免危及自己的安全。
与此同时,他也没有坐以待毙,开始发动朋友们一起追踪王长在的下落。
王好让始终觉得,与其提心吊胆地苦等王长在落网,不如积极自救。
而通过友人打听到王长在躲在安徽亳州之后,他便再次报警给公安局。
警方接到报警后立马前往,但可惜的是,王长在听闻风声后逃了。
不久后,王好让又打听到王长在已经回到白马镇小刁村,在亲自确认消息属实后,他再次致电警方报案。
结果没想到,王长在又成功逃走了。
这下,案件陷入了僵局。
实际上,在东躲西藏的日子里,王长在也有仔细复盘。
案子已经过去三年多了,警察怎么就突然找上门了呢?是谁泄露了自己的秘密?
王长在突然想到,自己被抓前刚与王好让的弟弟和侄子打过架,两家结下了梁子。
而王好让作为自己"爷爷辈"的同族人,对自己的一切都知根知底,举报人一定是他!
恨意顿时涌上心头,王长在决定复仇。
他迅速联系到几个兄弟,几番商量之下,决定将王好让弄残,断了他的生计。
作案过后,王长在就把面包车开到了安徽和河南交界地带的一条河边,并且将菜刀、木棍、钢管之类的凶器,以及王好让的两只断手,统统扔进了湍急的河水里。
王长在企图销毁一切证据,只可惜,最后还是没能逃过警方的追查。
由于此案造成的影响太过恶劣,一经曝光,便震动了当地社会。
为尽快给公众一个说法,公安局出动了40多辆警车展开追查,很快,王长在就被抓了。
2008年12月13日,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最终,王长在因犯抢劫罪、故意伤害罪,被处以死刑,而协同参与抢劫案的董留柱被判11年,王占伟被判无期徒刑;
至于参与劫持伤害王好让的其余6名歹徒,都被判处了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虽说坏人已经被绳之以法,但他们给王好让所带来的"伤害",却远远不会终止。
失去了双手的王好让,需要面临的是自理能力和劳动能力的丧失,以及余生的痛苦与煎熬。
他的日常生活十分不便,最基本的穿衣、上厕所等都需要别人的帮助。
吃饭时,王好让都是让妻子将馒头和菜盛在一个碗中,他再往前够着头,用嘴将食物吃进口中。
整个过程十分艰难,看的人很是心酸。
维权获赔71万
出事之前,王好让家中的经济负担就已经很重,他上有年事已高需要赡养的老母亲,下有学龄期的孩子。
为了维持家中生计,王好让只能开着货车去杭州做些小生意,就连家中仅有的七亩农田都无法操持。
而失去双手之后,他再也不能像从前一样,担任家中的主心骨。
好在妻子不离不弃,任劳任怨地以一己之力撑起了这个家,一边照顾一家老小,一边心情劳作贴补家用。
其实早在案件宣判结果时,法院就已经判决王长在以及参与伤害案的人赔偿王好让68万元 。
奈何王长在生前并没有留下多少积蓄,也没有财产可以拿来执行和拍卖。
至于其余的涉案人员,要么是无业游民,连生活都成问题;要么就是没有少母,家中根本无人能拿出钱来。
正因为如此,王好让从未拿到应得的补偿。
由于生活所迫,他急需一笔钱来缓解当下的困境,万般无奈之下,也只好向公安局索赔。
王好让认为警察没有尽到自己的职责,先是让王长在在眼皮子底下逃走,而后又在多次搜捕行动中失败。
正是因为他们的失职,才使得王长在有机可乘,给自己造成了终身不愈的伤害。
实际上,当初王长在从医院逃跑后,多名公安机关人员都得到了相应的处分。
但对于王好让来说,这些根本不能抵消他被毁掉的人生。
于是,在接下来的数年时间里,他一直向政法机关提出控诉,希望公安机关对自己进行"赔偿"。
后来经过多次调解和协商,公安局先后以各种名义资助王好让。
例如先是按照当地奖励举报人的规定,分两次补偿给他22万元;而后为了补助王好让及其家人因为此次伤害所造成的经济和精神损失,再次补偿了19万元。
王好让希望公安机关能够在此基础上再加30万元,因为这样就可以和当时法院判给他应得的赔偿差不多了。
获知他的请求之后,公安方面出于保障案件线索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也为了激励和褒奖此类举报犯罪嫌疑人的英勇行为,最终还是同意了。
得到了相应的补偿,王好让的内心才算是好过了一点。
后来,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他并不会刻意穿上长袖遮住自己断臂,而是大大方方地穿出短袖,勇敢地面对自己的残缺。
有时他还会穿出被残害当天穿过的裤子,裤腿上大大小小十来个洞,都是当时被螺纹钢抽打到时撕裂的。
王好让此举,就是为了无声地控诉和谴责加害者。
可见,他并没有后悔自己举报的决定,并继续以斗志昂扬的健康心态面对生活。
苦难没有将他击倒,反而让他炼就了"强大"的内心。
几个丧失道德底线的罪犯,几名一时疏忽的公安人员,造成的结局却是无可挽回的。
所幸公安局最后担起了责任,并没有置这位举报人于不顾。
而王好让受伤后的困境,也让中国的司法体系认识到了保护举报人和证人等方面法律的欠缺,并由此推动了相关条文的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