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反杀调戏女友醉汉,被判刑后改判无罪丧事喜办也叫正能量?
每一个睿智的灵魂
都置顶了 毒鸡汤
作者:毒哥&玉成
来源:毒鸡汤(ID:Du-JiT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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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打人事件过去已经好几天,作案的流氓们也早就被抓了,但这件事的影响力超出了很多人的想象,不仅引起了唐山本地扫黑除恶的热潮,还让人们不断地发现和关注各地发生过的,类似的事件。
前两天,我们也发文讨论过在面对流氓时,该不该见义勇为的问题,结论是不建议 无脑地见义勇为,必须得慎重,而且该跑就跑。
当然了,这样的说法,不一定符合主流观点,我查资料的时候,就看到很多网友和明星都主张要见义勇为的,就连官媒,也有意无意地释放这样的信号,鼓励大众"该出手时就出手"。
这不,最近一则"正能量"旧闻不知怎么的就火了。
毒鸡汤,赞14
事情发生在2018年,2019年二审判决完毕,却在这两天突然被媒体大肆报道,什么原因大家自己体会。
2018年6月24日凌晨,家住河北邢台市的孟某和女友在某广场上纳凉,一名醉汉突然出现,对着孟某的女友说:"美女,咱去开房吧。"
相信每个正常人,遇到这种事情都没法忍,于是孟某和醉汉发生推搡,还扇了醉汉两巴掌,醉汉见不好惹,骂骂咧咧地走开了。
然而这事还没完,几分钟之后, 醉汉又回来了,手里还拿着一块板砖,对着孟某的头就砸下去, 力道不算太大,但也让孟某的额头和耳朵受了伤。
孟某再次和醉汉扭打在一起,夺下了板砖,然后给醉汉来了几拳,将他打翻在地。随后,孟某就和女友一起离开了。
然而万万没想到,那醉汉本身可能心脏不太好,醉酒+被打+深夜倒在广场吹风,一系列因素作用下,居然 心脏病发,没过多久就去世了。
经鉴定,醉汉是"酒后在外力作用下冠心病发作猝死",和他有过肢体冲突的孟某因此被当成犯罪嫌疑人抓了起来。
2019年2月一审判决孟某 防卫过当,犯故意伤害罪,判刑5年,并赔偿丧葬费32633元。
法院还给出了看上去很"充分"的判决理由:"被告人持续击打被害人头面部、颈部,最终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危害结果, 其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防卫的客观需要 ,构成防卫过当。"
"被害人谷某的死亡原因系酒后外力作用下冠心病发作猝死,孟某的殴打行为作为外力作用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之间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这个结果,孟某自然不服,于是提出了上诉,2019年,法院二审判决孟某无罪, 属于正当防卫,但依然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审判决给出的理由,显得正常了很多:
"孟某与谷某两次打斗均由谷某主动挑衅引发,孟某对持砖袭击其头部的谷某用拳头予以打击,属于依法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防卫行为。"
"谷某死亡的直接原因系冠心病发作,喝酒和外力作用是诱因……孟某的防卫行为没有超过必要限度,系正当防卫。"
这下子,孟某才终于摆脱了坐牢的噩梦,想想一个男人,居然只是为了保护女友,反击了骚扰的流氓,就引来了这样一长串的无妄之灾,真的很荒谬,也不知道如今女友还在不在。
媒体在这个时间点,大肆报道这样一条过去了3年的旧闻,而且重点放在"二审无罪"上,用意非常明显,就是想告诉大家"别害怕出手"、"正义总会得到伸张"。
但我看着,总觉得怪怪的。
孟某最终沉冤得雪了不假,但问题是, 这个冤本身就不应该存在。
不去关注别人白受了那么多罪的委屈,反而将二审无罪的结果当成是多么"正能量"的一件事,这不是丧事喜办是什么?
媒体的本意,是想鼓励大家勇于出手,但我看完案例之后,反而觉得不如苟着。说到底,当前社会还真没给大众提供一个安全的、可以勇于出手的环境。
所以别怪大家不爱见义勇为了,先检讨一下司法环境,是怎么对待真正见义勇为的人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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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区分正当防卫/见义勇为和故意伤害,其实并不难,按照罗翔老师的说法,就是以事前普通人的角度,而不是事后理性人的角度来看问题。
也就是说,孟某反击醉汉,合不合情理,夺砖后打那几拳(只造成轻伤),算不算过分,能不能预测他就特么会心脏病发猝死了。
只要他的行为是合情合理的,那也应该合法。
事实上,无论是人大还是最高检,都曾在今年发文力挺见义勇为/正当防卫的行为,想在法律的角度消除人们的顾虑。
然而理论和现实,总是有差距的。
现在每逢出点什么社会事件,总是有人感慨社会太冷漠了,但这种冷漠,并不是一开始就有的,而是在基层司法中被长期的血泪教训给虐出来的。
比如十来年前我读书的时候,摄像头还没普及,社会治安也没有现在那么好,小偷小摸现象挺多,于是全国各地都出现了治安联防队、反扒志愿队之类的组织。
然而没过几年,这些组织渐渐销声匿迹了, 倒不是因为队员们不热心了,而是热心的成本,实在是太高了。
2006年,武汉一名绰号"罐子"的反扒志愿者,在抓小偷的过程中,和小偷发生了肢体冲突,后来小偷家属称"罐子"用甩棍打了小偷的头部,但"罐子"本人和队友坚称没有。
总之,他们发生了肢体冲突,小偷当时也没事,然而28天之后猝死了,经检测,【可能】是因为脑内包块导致血管爆裂。(尸体验了一次就被火化了)
于是小偷家属大闹,坚称是"罐子"导致了小偷的死亡,"罐子"因此被警方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理由拘捕,还被羁押了7个多月。
虽然检察院最后以证据不足为由,放弃了对"罐子"的起诉, 但"无罪"从来都不等于"可以正常地生活"。
失去了好几个月的自由、遭受无端的舆论揣测、可能会被小偷家属报复和索赔等等,都让包括他本人在内的见义勇为者的热血凉下来了,从此这类志愿队伍渐渐分崩离析,不敢见义勇为的人也越来越多。
直到这两年,大环境其实依然没有根本性的改善,最魔幻的要数"强奸未遂打麻将,见义勇为十四天",指的是一名小伙看见流氓正在对女孩施暴,便飞身一脚踹了过去,就这一脚,把女孩救了,却让流氓受伤了。
流氓以小伙"故意伤害"为由报警,小伙被警察带走了,拘留了14天,因此错过了妻子的产期,还留下了案底。而流氓本人其实根本没啥大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还在打麻将。
要不是小伙及时通过社交媒体,将这事曝光了,迎接他的,很可能是故意伤害罪的起诉,当时警方已经发了起诉书,流氓也已经打电话要求索赔"和解"了。
当然了,这件事最后有了一个光明的结局,事件曝光之后,小伙被免除了起诉,之前交的保释金也退还了,还被授予了见义勇为奖。
但一切的沉冤得雪, 都是建立在"曝光"这个前提下的, 那更多的无法曝光的普通人,他们最后的结局如何了?
没有人告诉我们,除了极少数幸运儿之外,其他的不是故意伤害就是互殴,哪怕能够上诉昭雪,罪受了就是受了。
对于他们本人来说,又有什么值得"正能量"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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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开头的案子,让我们做个假设,孟某和女友在广场纳凉,遭遇醉汉骚扰,还拿砖头砸人。
Plan A : 拉着女友赶紧跑,边跑边报警。反正对方喝醉了,大体追不上来。
Plan B: 反击,把砖头夺了,顺便打他几拳让他不敢再造次。
Plan C:砖头夺了,但让他停下来之后就不回击,最好跟他讲讲道理。这个属于圣母+上帝视角的做法,一点都不实际,所以不予考虑。
所以只剩下两个做法,第一个做法挺怂,非常怂,极可能会引来女友的不满,可能会被骂个几句?但是不会造成实际损伤。
第二个是正常人的做法,解气,但是会有风险,要是对方因此受伤了,或者像这次那样极度倒霉,心脏病发死了,那么打的这几拳,就成了导致别人死亡的诱因。
那结果就非常难预料了,毕竟正当防卫、见义勇为、防卫过当、故意伤害等等,在实际判决中界限都是不那么清晰的,很大程度上要看法官怎么觉得,换句话说, 看运气。
这次的孟某,已经算是媒体口中的幸运儿了,毕竟二审无罪。但是从一审到二审,已经过去了好几个月, 那段时间显然是在监狱中度过的。
人进去了,工作自然也别想要了,而且就算二审之后出狱,用人单位会不会因为他这段经历就歧视他,让他求职更加困难呢?我觉得大概率会。
除了工作还有爱情和家庭生活,他女友怎样了?是被他的行为所感动,从此不离不弃,还是碍于他无工作没有现金流支撑,生活无法正常,直接和他分开了呢?
我们不知道,媒体也没有说,但可以肯定的是,那几个月,绝对是他人生中最黑暗的时期,如果他能选择重来,他会选Plan A还是Plan B?
希望媒体能够看清现实,报道一两篇丧事喜办的"正能量"新闻,并不能让大环境变好。
人们并不需要被鼓励见义勇为,当大环境合适的时候,人们自然会见义勇为;当大环境不合适的时候,人们自然会选择能躲就躲,怎么宣传都没用。
"见义勇为"不只需要勇气,还需要碰运气。
很多时候不是我们不想,而是我们不敢。
作者:毒哥&玉成
来源:毒鸡汤(ID:Du-JiTang)
别怪我毒舌,生活比我的话更刻薄。负能量也是鸡汤,只不过它更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