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央视在报道唐山打人案件时,直呼陈继志全名,已经说明了严重性! 6月10日发生唐山打人案,6月19日舆论依然在发酵当中。 在过去的一周多时间里,大众关注的焦点究竟发生了哪些变化? 案件刚发生时,人们最关心的就是九名嫌疑犯的下落; 九名嫌疑犯落网之后,人们最关心的是案件能不能得到公正的审判; 案件交给廊坊警方后,人们最关心的是唐山市的集中举报风波; 唐山公安局承诺"清仓见底"后,人们最关心被打女孩的安危; 医院澄清女孩死亡的消息后,人们最关心家属会不会和解…… 大大小小的舆论归纳一下,大概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案件本身,二是唐山这座城市的治安情况。 对于后者,只能交给有关部门来处理;对于前者,公众则有监督的权利。 也就是说,人们始终担心被打女孩的身体情况,以至于谣言四起,不明白有关部门为什么不对外界公布被害者的声音,消除猜忌。 而女孩的伤势,直接关系到那九名嫌疑犯会受到怎样的惩罚。以及家属如果选择和解,他们是否会因此减轻量刑。这是该起案件的舆论焦点。 九名嫌犯,不多不少,一个都跑不了。用主犯陈继志举例。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到,央视在报道唐山打人案件时,态度已经发生微妙的变化。 一开始沿用警方通报里的说法,用"陈某志"来代替全名;之后,央视则直呼其名,"陈继志"三个大字赫然出现在电视屏幕中,此举很不寻常。 电视媒体不同于其他媒体,是面向于全国老百姓的最大媒体平台,代表着官方的态度。舍弃了新闻报道中隐去某一个字的习惯,改用全称,已经说明了案件的严重性。 不单单央视媒体,其他官媒,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媒体也纷纷采用全名。一般来说,隐去名字中的一个字,是为了保护嫌犯的隐私,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 在国际司法习惯中,哪怕是死刑犯都有最基本的人权;而区区一个"暴力犯",却不配享受"人权"? 主要是因为两点:一,案件在法律概念中并没有那么恶劣,但社会影响极端恶劣;二,在案情瞬间传遍全世界的前提下,陈继志这个名字早已烂大街,媒体无需再多此一举。 需要保护和要不要保护是两个问题,不管陈继志这个名字是否被所有人知晓,作为官媒也应当按照规范行事,这次没有按照规范行事,足以证明这不是一般的案子,需要特事特办。 我们再回到一开始的那个问题,网友担心女孩的安危,担心嫌犯会因为和解被轻判,又担心如果重判嫌犯女孩得不到嫌犯家属的赔偿金。 如果是一般的案子,这些担心是有道理的,毕竟有河南谭明明案在前。关键这不是一起普通的案子,所以网友大可不必担心。 假设,被打女孩选择了"和解",打人者家属支付高额赔偿,嫌犯将会如何判刑呢?不妨再退一步,假设嫌犯不承担这次打人事件的责任,那么嫌犯的累累前科,也足以使他被重判。 另外,嫌犯被重判,嫌犯家属是必然不会支付赔偿的,而如今没有连坐制度,如果嫌犯名下无财产,强制执行民事赔偿也将是无意义。 什么意思呢?法律无权让嫌犯家属支付给女孩赔偿金。 所以现在的问题是,被打的女孩如果不能得到民事赔偿,以后该如何好好生活?仅仅惩治罪犯就够了吗? 还是那句话,特事特办。这起案件不能按常规思路理解。唐山市作为风暴的中心,不排除会为此承担责任。 换句话说,公安系统或将为此次事件承担民事责任,因为这或许是消除民愤、挽回公信力的有效手段之一。这是后话,也是一种猜测,后续究竟会如何发展,请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