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田代言虚假广告该罚,但相关部门是不是更应当被处理
景田这件事情是去年的,我想关心这件事情的人都了解了。
景甜该不该被罚?应该,这个毫无疑问。
这家广州的公司,请景甜为代言其生产的"果蔬类"食品广告。
这就是一个普通的食品代言广告,但是在代言中变成了所谓的减肥药品。
这是明显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同时也触犯了我国的相关法律。
明星在接广告的时候,不是乱接的,他们都有自己的法律顾问把控。
对于广告中有明显违法行为的行为,明星是有义务进行甄别拒绝的。
这个是非常好辨别的,以前也有过很多类似的案件。
所以,粉丝就别喊冤了。
有的粉丝还说什么明星没有能力去甄别产品的质量和监督代言公司的能力。
我国的法律也没有让明星去鉴别这些,或者是监督代言公司的经营行为。
汪涵代言了老坛酸菜,老坛酸菜质量出了问题,相关部门处罚过汪涵么?没有吧!
因为汪涵代言的老坛酸菜手续齐全,他为其代言之后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不必负法律责任。
我们的法律是讲道理的。
就像是景甜被罚,是因为明知故犯。
我不知道她的团队是咋想的,怎么会干出这么愚蠢的事情。
这里面我觉得需要注意的是,仅仅是罚明星是不够的。
这个广告出来之后,相关的部门是怎么审批?
为什么不对他们进行处罚?
还有最近的沸沸扬扬的人教版教材事件,这件事情的影响足以被放入重大历史事件中。
到了现在除了被全网认为根本就是"轻描淡写"的两分说明之外,什么调查也没有。
刘洪斌、王志金、李炽明、高振宗这四大神医广告播了多少年?
还有碧生源减肥茶的广告在"大台"上播了多少年?怎么审核的?追责在那里?。
我觉得现在有个现象很不好:就是最该担责的隐身,甚至是转移矛盾。
就跟国足一样,我国的足球现在这个局面,仅仅是球员的错么?
希望以后在处理相关案件的时候,对于那些在工作中犯有渎职或者是腐败的人一起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