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过案底的人,找工作好多厂都不要,大家觉得这样会出现啥情况?
违法犯罪人员每年都在不断的增加,如果不实行前科污点消灭制度,这些特殊人群以及子女被影响限制得不到人权保障。将来肯定会有极大的社会反响抱怨,这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有句话这么说的,如果生活让你无路可走,你还有一条路,那就是犯罪。虽然这句话有点偏激,但是,想想,如果一个人被逼的无路可走,那他还有能做什么?现在保安需要无犯罪记录,开滴滴顺风车需要无犯罪记录,送外卖送快递,跑腿公司需要无犯罪记录,进工厂需要无犯罪记录,等等,你觉得在监狱里口口声明好好改造出来重新做人,出来后才发觉连做人连生存的机会都没有,社会积压太多这样的矛盾,到那时候你怕不怕?哪天你走在路上,碰到一个找工作找了几个月都没有找到甚至准备没饭吃的人,那时候就是火药桶,那时候就是地雷,你碰一下就炸。或者不用你碰他也会炸。国家早就应该改改这方面的制度了。不然,行走的负能量炸药太多,社会就像一个火药桶。
这样只会倒逼他们再次犯罪,对有案底的人和社会都不是什么好事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个观点:有案底的人不一定就是坏人,没有案底的人也不见得都是好人。
作为律师,我们接触过很多嫌疑人、被告人、犯人;可以负责人的说,有一大部分嫌疑人内心是善良的。有些人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进去的,有些人是一时冲动进去的,还有一些人是因为过失进去的(比如交通肇事罪)。
其次,我们也接触过一些二进宫、三进宫的嫌疑人。在这些人中,有一大部分是因为涉毒;也有一部分是因为出狱后无法找到工作、无法适应社会又再次犯罪。
最后,因为有案底的人在看守所或者监狱相互之间相处、交流之后会有一定的感情。如果出到社会后无法适用社会或者无法找到工作,他们又会相聚再一起,一旦消极情绪增加,再次犯事的可能性就增加了。
综上,我们认为工厂不能对有案底的人一刀切,社会也应该给他们多一些包容,给他们改过的机会,否则只会倒逼他们再次犯罪。
社会是有点不公平,比如一个交通事故车翻下山致一人死亡家属谅解了钱拿了,牢坐了出来不好找工作有案底儿子儿孙受影响不能当兵不能当公务员。
当年有很多资本家的子女或地主家的少爷小姐跟着领袖闹革命的,后来还成了领导的,这说明什么?这就是领袖的用人魅力和政治自信,军阀和起义的都敢重用这是多么的自信啊。现在国家强大了反而领导们不自信了,应该给那些有前科人员的后代一个机会,古人都说了祸不及家人。
这就是犯错成本吧。
一方面,一些人们习惯性地认为毕竟犯过事,怕不好管理,自己不找不自在。
另一方面,一小部分有案底人确实破罐子破摔,恶习不改,可谓一块臭肉坏了满锅汤。
公安、司法部门和社区、街道工作机构要做好对接工作,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积极帮助他们就业,使其自食其力、融入社会。
犯罪的人可能只能选择继续犯罪,对有案底的人不公平,但是公司又无法承担任用你,可能造成的隐患,所以还是不要选择犯罪这条路,努力生活,遵纪守法。
有过犯罪记录的人,找工作很难,关键是有些单位对有案底的人有抵触,多数都是由于单位工作性质决定的。有些单位工作性质要求应聘者政治可靠、文化素质高、保密性强、无犯罪记录的人。有案底的人,到这些单位工作肯定不行。有案底的人只能到一些出力多、重体力的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工作。有犯罪记录的人,如社会不接纳他,工作不好找的话,出于生活压力,他又会挺而走险,重新犯罪,危害社会。所以对这些人,出狱后,当地派出所、街道办事处都会协助其找工作,给他重新做人的机会。这也是派出所、街道办事处保持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啥情况不知道。
我们这儿有家生鲜超市,有人说里面有出来的人在里面当搬运工。这个无所谓吧,我们平时看他们干得挺卖力的。没案底的人也不见得有多高的素质。一个店,我在他们那丢了东西,想登记一下,其实就是掉在柜台底下了,用扫把就能扫出来,我也没找到扫帚,店员说晚上打扫找到给我让我登记一下。坐在服务台的女员工怎么说都不答应,还说丢东西不是他们的事儿。我就去找了店长,店长给我登记了。
最后虽然也没找到,但是女员工有点儿让人不舒服。
不好找工作是社会现象,也是社会认知之一,往往有案底的人如果在找工作时遇阻心里大,生活无保障就又会走老路甚至仇恨社会。最后导致对社会的二次伤害。最近发生几起重大刑事案件都是因为生活工作引起的。本人在监狱服刑时与同犯交流时不少犯人都有仇恨社会之心,并且想报复社会。期待国家给予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能在心理,生活,工作等方面关心与支持。其实大部分刑满释放人员懂感恩,有爱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