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社会,向来是"家国一体",皇帝代表国家,国家就是皇帝。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说的是以皇帝为代表、以全国人民为集体的全民所有,说是皇帝所有,其实是全国人民所有的。 而且,中国历史上的皇帝和欧洲的国王不同,中国皇帝向来受到科举出身的文臣集团、世家传承的乡绅集团、开国功臣等既得利益集团,甚至外戚和宦官等群体影响,皇帝也不是为所欲为,想干啥就干啥,政府的政策也是多方协商妥协的结果。 古时的"交皇粮",是每个人都应该承担的纳税义务。这个不独是中国,在古今中外都是一样。中国自古以来就"重农抑商",农业生产是社会财富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通过交皇粮来完成税收征缴是最简单、最直接、最科学,也最合理的方式。 税收的目地和作用,最重要的两点:一方面政府运作成本,一方面调节社会财富分配。农业税在国家税收的比重可以忽略不计,农业生产的财富增值远低于社会平均水平。两方面看,都不需要动用"恢复农业税"的手段。 目前,农业生产在社会财富中的比值非常低,第一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也不高,人民缴税的方式和渠道也是多种多样。 再看张捷的其他说辞: 现在的土地从来没有说过"属于自己",《宪法》明文规定,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城市土地归全民所有。 张捷教授说"结果是私分了私人占有",目前哪里的土地是私分了?哪里的土地被占有了?土地流转也是使用权的流转,而不是所有权的流转,张捷教授作为"著名经济学家",难道使用权和所有权也分不清吗?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为啥叫承包?"根据中国近40年的探索发现,因为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不能按照大锅饭的模式集体耕作,集体土地分散到每家每户更容易高效高产,更容易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和主动性,所以把土地以承包的形式分配到每家每户。农民承包的是土地使用权、收益权,是在为集体所有的土地付出劳动! "包产到户"的包产,体现在每家每户自行决定种啥、咋种、什么时候种,这个在八十年代初刚推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时候,就已经说的很明白,后来也以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张捷教授作为"资深专业律师",学过《宪法》《土地管理法》《物权法》等基本法,难道这个也不清楚吗? 继续看张捷教授的"狡辩": "国家对粮食的征税权",按张捷教授的逻辑,放个屁也应该纳税了! "粮食征税权"居然还能"保障供应和安全",我是看不明白啥意思?也没看明白啥逻辑?难道征税了,粮食的产量能提高?供应就多了?还是征税了,全球的粮食就会积极主动的跑到中国?还是说征税以后,全球资本就退出中国农业领域,我们自己干才更安全?好像都成立啊。 土地所有权在《宪法》、《土地管理法》、《物权法》中都有明文规定,这个毋庸置疑。责权发生制下的责任免除,也不会改变土地所有权,除非有人违法操作。 物权上的占有和处分,是集体所有人的权益,而非承包者的权益,即使是土地流转,也是使用权、收益权的流转,国家没有那条法律规定"土地流转包括所有权或处分权"。不知道张捷教授的这个结论来自哪里?或者哪条法规上有这种条款?如果真有这种条款,张捷教授应该向全国人大申请"该法违宪",而不是提交"恢复农业税"。 再说"土地兼并",中国历史上,一直有农业税,当然每个朝代或每个时期的征缴方式,一直在变,但是,兼并的问题却从来也没有解决过。征收农业税,从来不是解决土地兼并的手段。 只有在新中国,推出土地集体所有和全民所有的根本制度,才从根本上杜绝了土地兼并问题! 担心"土地私有"、担心"土地兼并"就是杞人忧天,痴人说梦! 土地私有的问题,不会发生、不能发生、也不允许发生,因为共产党不会答应,5亿农民不会答应,就是13亿全国人民中,绝大多数的人也不会同意! 没有土地私有,土地兼并就更无从谈起! 但是,利用"恢复农业税"的方式,去阻止"土地私有化",去阻止"土地兼并",就是给全国人民徒增笑料! 欢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