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3万存款不翼而飞,银行拒绝赔偿,岂有此理
存在银行的钱还能长翅膀飞了,这事儿是真的吗?
事实证明,还真的是!243万长着翅膀飞走了!
南京的李先生辛辛苦苦,历经10年时间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京江宁支行存的243万存款,被原支行行长时某挪用了!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李先生认识这个支行行长时某从2008年到2018年,这10年间李先生从第1笔135万到后期的陆续存款,总共在邮政储蓄银行南京江宁支行存款了243万元。
当时他也是为了帮助这个行长时某完成存款任务,顺便赚点利息,没有想到这个钱存到国有银行竟然也会被挪用。
当李先生要用钱的时候,去银行发现这个钱取不出来了,真的是晴天霹雳!原来他在银行的存款记录,除了第1笔135万是真实的,后面的所有存取款记录全部是造假的,是这个行长伪造的!
后续存款连同之前的第1笔135万,总存款243万都被时某挪用了!后来时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已经入狱服刑了。
但这个钱已经打了水漂,时某也赔偿不出来,也可能已经转移了。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吧,这钱要不回来了,李先生只能去找邮政储蓄银行来讨要说法。
毕竟石某是邮政储蓄银行的支行行长,出了问题也是在这个银行发生的,银行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银行是这么打太极的
这个邮储银行南京江宁支行,身为国有银行没有一点社会责任,在法院一审判决邮政储蓄银行需要赔偿李先生全部损失的时候,银行表示不服还上诉了!目前二审法院已经发回一审法院,要求重新审理。
邮储银行给出的理由是,挪用李先生243万资金是前行长时某的个人行为,并不是银行主观来操作的。如果说有过错的话,原告人李先生也有责任,他没有尽到经常查询余额的责任,也要负一定责任。
听到这个理由,我都想骂人了,这是什么理由?我在你银行存着钱,你们银行就有义务把我的钱保存好,储户就是上帝,有随时存取款的自由。我查不查存款那是我的个人自由,难道我要天天查一遍银行卡余额吗?我对银行的看法
如果你们银行内外勾结,想把储户的钱给挪用走,我就算是上午查了余额,你们下午可能就把钱转走了,查的意义又何在?
储户把钱存在银行里,就是图个放心,赚一点微薄的利息银行。银行把这钱拿出去放贷,能赚高额的利息,这就是银行的收入来源。
银行既然赚钱了,就应该保证储户的存款安全,这才是你们应该做的事情,而不是一有事情就踢皮球,推卸责任。
储户的钱在银行,通过正常渠道,存款办手续,最后钱被挪用了,银行给出的理由都是客户经理挪用,副行长挪用,行长挪用。
客户哪能知道你们这边员工是李逵还是李鬼?你们真正的员工把这个钱给挪用了,出了事情你们说是员工个人行为,银行不担责任,那我们储户的利益谁来保证呢,我们就该被坑吗?
现在某些银行就是这么来给储户打太极的,你给银行讲法律,银行跟你抬杠。你跟银行抬杠了,银行要跟你讲法律,储户权益真的是没有任何保障。
储户和银行之间如果是储户有错,银行的任何工作人员就代表银行来给你谈问题,你都必须履行。
但是如果是银行的错,那么银行就会找一个背锅侠说,这是某个员工或者某个行长的个人行为,和银行无关。你们好意思吗?就是这么来双标的吗?
你在银行,银行多给你钱了,你离柜台的话你还要负责。但银行少给你钱,你没发现,那就是离柜概不负责,就是双重标准。
近期,随着房贷利率的下降,很多客户都希望把贷款提前还清,当客户们去银行申请提前还款的时候,银行又不同意提前还款了。
他们要求储户排队少则两三个月,多则半年,人家不想让你那么早还款,要不人家怎么吃你利息呢?
你要是说投诉他们,人家说你随便投诉,投诉完了还得继续排队,拽的很啊。
老百姓赚钱很不容易了,没想到现在存款,取款还这么麻烦。存款的时候,超过5万块钱又让你提供各种证明,填写各种单子。
存钱还要说明这个钱的来源,5万以上就要说明,存个钱这么麻烦,我还不如不存呢。
大家对现在的银行服务有什么看法呢?银行这些年的服务有很大进步,但是关乎储户切身利益的一些事情,还是有待改进提高,真正为老百姓服务不是挂在嘴上的,而是做出行动来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