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干身份提拔事业单位副科级以后还有晋升空间吗?
废话不多说,明确告诉你:聘干身份提拔事业单位副科级后,还有晋升空间。
我部门就有一个副部长(副科级)是聘用干部,在人事调整中,晋升到了正科级。
开发区(副厅级单位)建区的时候,他就来开发区,参与到征地、企业入园、后续服务等园区建设工作,可以说他是开发区建设的参与者,也是开发区发展的见证者。鉴于他对开发区的贡献,在大部制改革的时候,开发区领导把他提到了我们部门副部长位置。
虽然他是副科级干部,但是在待遇方面,比在编的副科级干部要少小2万块。
理论上,如果他还在我们部门的话,他的仕途就已经到头了,毕竟我们部门也是正科级机关单位,一把手不可能让聘用干部担任的。但在今年7月,在新一轮人事调整中,开发区领导把他调到下属一家国资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享受正科级待遇。
总的来说,聘用干部在事业单位晋升到副科级领导职务已经是一件相当不容易的事情了,如果还想晋升,一般来说只能去国资公司才有机会。在事业单位晋升一把手几乎不可能,在党政机关单位,更是没有半点机会。
我是@事业单位搬砖狗,关于体制内的那些事,有什么想了解的,欢迎提问、留言。
工人以聘干、代干、转干身份,提拔为副科级以上领导岗位的,在2000年以前是极为常见的现象。后经组织部门清理,要求行政部门的聘干、转干、代干身份的工人,要退出领导岗位,不能担任实职,只能享受已经取得的级别待遇。同时,这些人员也不能登记为公务员,不能晋升为更高行政职务级别,不能享受职级并行,不能享受公车补贴。
事业单位的聘干、转干、代干身份的工人,没有像行政机关哪样,要求退出实职,只是不能参公。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发展改革的趋势,是实行全员聘用制,工勤人员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参加竞聘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按干部身份对待。因此,不管是工人身份,还是聘干、转干、代干身份,在实行聘用制管理的事业单位,可以竞聘管理岗位,也可以正常晋升。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取消了行政职能,不再参公,包括聘干、转干、代干人员在内,工人也就不存在参公的可能性。即使行政执法依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可以参公,改革方案也明确要求,辅助人员不能取得参公资格,不能参与行政执法,因此工人也不能担任行政执法人员,不能登记为参公人员。
真宁腔调,贴心提示:
文章看点:1、行政单位的聘干人员不能担任实职,也不能再提拔任用;
2、事业单位实行岗位聘用制管理,工勤人员可以在管理岗位晋升提拔。
所谓聘干,顾名思义就是聘用制干部,是指除参公事业单位外的企事业单位通过聘任方式聘请本单位工勤岗位人员到干部岗位工作。聘任期间,执行干部岗位工资待遇。
在2006年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管理之前,工人聘干、以工代干、转干等现象在事业单位普遍存在,不少工人身份通过这种方式走上了领导岗位。特别是在2001年前,极少部分聘干、以工代干的工人甚至通过调任的方式直接进入参公事业单位或行政机关任职,补充登记为参公身份或公务员。后经组织人事部门专项整治,类似的聘干、以工代干行为在行政机关和参公机构被全面清理,已经登记为公务员并走上领导岗位的要求退出实职,只保留待遇,尚未进行登记的,退回原单位按事业身份安排岗位。事业单位直到2006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出台后,聘干被全员聘用制取代,允许管理、专技、工勤三种岗位之间符合条件相互转岗,类似的聘干、以工代干现象才算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简单解释,现在聘干在行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已经不允许存在,但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内部仍可交流提拔,只不过被全员聘用制的转岗取代,不再像过去那样唯身份论。
而按照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办法,事业单位工勤岗位人员符合条件可以转到管理或专技岗,享受相应的岗位待遇。比如工勤人员被聘用到管理八级(副科),在管理八级岗位任满两年后,也可以竞聘到管理七级(正科)岗位,并按岗位待遇办理工资、退休等。这在政策上没问题,且部分地区已经实现。只不过因为单位层级不同转岗难度不一。比如在县区,事业单位最高级别也就是正科,且副科以上职位都由组织部管理,工勤岗位人员别说竞聘正科,就是转岗提拔到副科岗位都有很大难度。而到地市级,很多事业单位都是处级机构,工勤岗位人员要转岗管理八级、七级岗位则容易得多。
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可以转岗,但转岗不转身份,其人事档案中的工人身份不会改变。这意味着工勤人员转岗后,至少有两点不能触及:
第一是不能参公 ,这在3月13日中组部和中央编办公布的新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审批办法第九条中已经明确:实行参照管理的,应当参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的规定对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第二是不能转公务员 。公务员必须是干部,工人身份的工勤岗位人员无法直接登记为公务员,不能晋升行政职务,因此也不能享受职级并行。和车补等待遇。
聘干在事业单位提拔副科级干部后,基本没有晋升空间了。组织部门对以聘干或工人身份提拔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群体曾进行过集中清理。不同地区执行政策的方式、力度不一,以我所在的县区为例:工人或聘干身份的副科级事业干部,允许交流,但不得再晋升高一级行政职务;县直单位聘干身份的事业干部不能提拔。但县辖乡镇内聘干可以提拔为副科级干部,其岗位为机构改革后成立的"七办五中心"中的副科级岗位。
2016年,山东省乡镇党委班子换届时,推出了"三类人员"政策,不少聘干或工人身份的乡镇干部提拔为副科级干部,并进入党政班子。2021年,又迎来五年一届的乡镇党委换届,如果该政策继续推行的话,目前乡镇聘干身份的副科级干部或许会被重用进入党政班子。
有关系当然就有上升空间,没关系就只能原地踏步。
聘任制干部,多数地区是从1984年乡镇机构改革开始的。连续几年招聘了一大批高考落榜生进入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担任助理级干部,有的很快便成为站所负责人。对于充实乡镇干部队伍、实现干部年轻化、加强农村基层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聘任制干部具有干部身份,多数又通过函授自学、党校培训等形式,取得了大专以上学历。在使用上与正式干部没有什么差别,工作能力强、表现好、政绩突出的,同样可以选拔为副科级、正科级干部。在当地,1984 1987年期间招聘的乡镇干部,被提拔为副科级干部的占到60以上,正科级干部在20%以上,当乡镇长、党委书记,甚至副县(市)长的不乏其人,个别的也有到达正县(市)级的。
因为聘干身份一旦成为副科级干部,其身份便由聘任转为正式,实现华丽转身。所以,聘任制干部提拔为副科级以后,还是有很大晋升空间的。
在事业单位依然可以提拔,河南省规定的工人身份转岗的人员最多可以提拔到6级职员副处级,聘任制干部不受限制,可以提拔至厅级
不是干部,本身就是聘任的,哪里还有资格提副科级呢???乱弹琴!!!!
2001年8月14日以前聘干的,在企事业单位任副科以上实职满两年,副科40岁以上下或正科45岁以下的,可以调任到参照公务员单位任实职,并补充登记参照公务员,但不能到公务员单位任职。2019年年3月机构改革后,参公单位取消,聘干也就失去了企事业单位之外的任何发展途径,以后只能在企事业单位发展,但企事业单位的职数范围内,仍可交流或提拔。
聘干身份提拔事业单位副科级,以后还有晋升空间吗?
答案是:当然有晋升空间!
事业单位聘干身份,提拔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可以有以下三个主要途径:
一、转岗工作
如果该聘干身份人员工作的事业单位,属于仍然保有行政级别的,转岗到副科级以上管理岗位工作,既可以实现提拔为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当然可以继续向更高级别职务晋升。
(一)2009年,事业单位进行人事制度改革,推行"全员劳动合同聘用制",人事管理完成"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干部身份转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员工,工人身份转为工勤岗位员工。
新中国成立以来,事业单位延续几十年的国家干部身份成为历史,国家干部身份转变成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员工。
(二)事业单位人事劳动管理制度改革的同时,设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工作制度;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为工作需要及本人实际情况,可以在管理岗位、专业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之间转换岗位工作。
实行转岗工作制度,为专业技术人员、工勤岗位员工,包括聘干身份人员,转岗管理岗位工作,提供理论上的支持,也就为这部分人员提拔为领导职务,打开绿色通道。
二、调任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调任党政机关担任领导职务。
(一)调任,就是国家公务员与国家公务员队伍以外的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的交流;实际上是让原来不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人变成国家公务员的一种方式。
调任适用于选拔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的非领导职务的人员,调任所适用的职务层次要比较高。
(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6号)文件,对调任有详细规定。
调任,是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
调任人选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具有与拟调任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拟任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专业技术人员调入机关任职的,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调入中央机关、省级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调入市(地)级以下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调任厅局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调任县(市)领导班子成员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调任其他处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调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调任的规定:
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和参照本法管理的工作人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和不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 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
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四级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层次的职级。
大家从媒体公开报道中可以看到,中国国家铁路有限公司、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企事业单位领导调任党政机关领导人,或从党政机关调来任职。
三、参加政权机关领导人选举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当然包括聘干身份人员,可以参加国家及地方各级人民政权机关领导人民主选举,取得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
如参加国家及地方各级人民政权机关领导人民主选举,当选为国家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领导人,自然成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综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在事业单位通过转岗到管理岗位工作,提拔为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
也可以通过调任党政机关任职,提拔为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
也可以参加政权机关领导人选举,当选为政权机关领导人而成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取得副科级以上职务,当然可以向更高级别职务晋升的啦!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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