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多生孩子的好建议,为啥遭到批评?背后有哪些争议?
看点!鼓励多生孩子遭受的抨击,和学雷锋"高大形象"背后的争议
大家好!本文源自微信公号《攀岩的时代》。
看到这个标题,有人也许会"喷",你真能掰扯!"生孩子"和"学雷锋"能扯上关系吗?哎,别急,"这里的缘份非浅"呐!
以下是我亲身经历的一段十分有趣的故事,那还是我在上大学的时候。
三月份是"学雷锋月",当时我们班团支部组织同学们到长途汽车站做好事。大家别说有多高兴了,并做了细致的准备。
在当时,可没有窗明几净的高铁站,人们的出行工具主要还是公共汽车,而且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灰蒙蒙的汽车站。
到了汽车站,同学们把事先准备好的水桶、抹布、扫把等拿出来,动手擦拭汽车站的玻璃。您别说,玻璃上面的那个灰尘啊,足足有一毫米厚,真的!
最后同学们把玻璃擦得干干净净,整个候车大厅一下子亮堂了许多。做完这一切的代价是,同学们的脸上、手上、身上都占满了灰尘,不过大家的心里还是乐滋滋的。
但是,我们的这个"高大形象"却牵出了一段误会。
玻璃擦完了,还做点什么呢?大家一看,有一些旅客出门大包小包的,有的确实拿不动,不方便,这不正好吗?帮他们!
前面有个大爷拿着三个包呢,挺沉的,两个同学不由分说,赶忙上前要帮忙提包。
大爷不知道咋回事儿,眼前突然出现几个"黑不溜秋的小混混",大爷抓紧手中的包,就是不松手!
我们说是学雷锋的,帮您拿包,本来以为大爷会说"谢谢谢谢!",分给我们两包,让我们帮忙提着。
可是出乎意料的是,大爷连忙躬身护住他的三个大包,带着疑惑的眼神,看着我们,连忙说不要,不要!
这时候我们也缓过来了,大爷是不是误会我们要抢他的东西?再三解释,我们是学雷锋做好事的学生,特来帮他,可是大爷最终还是没让我们帮他提包。没办法,我们只能再去擦一擦车站里旅客坐的那些椅子。
通过以上亲历的故事,我联想到当前鼓励多生孩子的事情,这里确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大家知道,2022年我国的人口总数出现了负增长,狼终于来了!我们已经步入了一个人口老龄化的社会,这对中国社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带来许多已知和不确定的负面影响。
因此,鼓励多生孩子,无疑是一个正确的方向!最近,方方面面的专家也提出了很多建议,而且,有的建议已经在探索和试点中。例如:四川的政策,山东的补贴等等。
但是这些建议相当一部分遭到了批评和抨击,有人说话还很难听。
这就像上面学雷锋的故事一样,你是做好事儿吧,可人家"大爷"并不往这上面想。
这里有学生的问题,也有大爷的问题。学生的动作是不是过于鲁莽?而且没有解释好、沟通好,导致了误会; 大爷有习惯思维,也许认为世上坏人多,他戒心很重,不配合。
类似的情况是,为了鼓励多生孩子,专家们提出了许多建议,有的也许不够深入、全面,有的可操作性也不强。这就像医生开的药方一样,药可以治病,但是良药苦口,有的药还有副作用。
有一个建议很具典型性:那就是"取消生育登记限制,让非婚生子女平等享有法律权利",这一下子就炸开了锅!
专家说,随着社会的发展,有一部分经济独立的未婚女性,她们很想当妈妈,但是因种种原因,她们暂时没有结婚或者选择不婚。为了不错过最佳的生育年龄,他们选择了做"单亲妈妈"。
因此这位专家建议,将生育的决定权真正还给女性,包括未婚女性。由她们自己来决定是在结婚的状态下生育子女,还是在单身的状态繁衍后代。
这个鼓励"单亲妈妈"生孩子的建议是不是有些大胆,甚至"另类"?估计没有多年的实践沉淀,没有深入的调查研究,没有真实的数据积累,是提不出如此的建议的!这里应该有掌声!
然而,有人就偏偏把你往坏处想,就像我们遇到的那位大爷一样。
这不是鼓励不结婚就生孩子吗?这不是鼓励"私生子"吗?这不是鼓励养"小三"吗?这不是鼓励第三者插足吗?这不是鼓励滋生腐败吗?这不是错误的观念导向吗?等等等等,他会想得很多。
专家的本意是为了鼓励生育,为了照顾一部分特殊群体,为了"单亲妈妈"和所谓的"私生子"的合法权益。
以上"大爷们"的顾虑是不是有道理?仔细想想,确实有!有人真会利用这些政策干歪事儿!
也许那位在汽车站的大爷,曾经在公共场合被抢过东西,自我防范意识很强。无论我们这些学雷锋的学生是100%的善意,但是大爷他就是不配合,说到这里,可以理解吧?
其实,滋生负面想法的"大爷",他们忽视了一个最重要的、起主导作用的社会基本面,那就是宪法、刑法、民法和各种规章制度等党纪国法所起的约束作用,忽视了社会道德体系所起的规范作用。
包养小三、犯重婚罪的人自然由刑法来严惩,那些腐败分子自然由党纪国法来处理他们,第三者插足自然有法律和道德观念来束缚他们。
同样的道理,有人在公共场合抢大爷的包,自然会有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来管束他们,从而,不能因此而否定学雷锋做好事的善意。
从这个角度讲,专家们提出的鼓励多生孩子的建议,本身就值得鼓励,至于建议最终是否被采纳,这由管理层综合各种因素去考量。如果说采纳这些建议也可能带来一些负面的因素,那也没关系,我们可以在规则上、系统上做针对性的修补和完善,这不更好吗?
至于有人提出,为了确保二孩、三孩的实施效果,必须作出一些严格的、硬性的规定。例如,按收入来划分,达到某个收入区间的,必须生几个孩子等等。
这让我联想到"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的那个年代,为了对付"超生游击队",村长和妇女主任一旦逮住有超生意向的育龄妇女,会强制拉她们去医院做结扎或避孕措施。这样的执行力,那是没话说!
现在反过来,强制多生小孩,可行吗?显然,这是一个伪命题。
对此,有人提出了设想,我们必须对社会大环境做政策、法规的必要调整和完善,在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结婚、生子,含谁来看护孩子,孕妇职场待遇等等方面,采取一些切实的鼓励措施,包括上文这位专家提出的"取消生育登记限制"的建议等等。
如果以上社会环境逐步得到了的完善,二孩、三孩的目标是不是更容易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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