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police)一词最早源出于古希腊,表示"秩序"、"社会和平"的意思。而中国开始使用"警察"之名则是始于清末。中国警察的前身 谈到中国近代警察的诞生,就不能不提到一个人,他就是清末维新人士黄遵宪,他和中国警察的有着莫大的关联。 1840年6月,鸦片战争中"日不落帝国"的坚船利炮敲开了中国的国门,部分觉醒的人开始"开眼看世界",黄遵宪就是其中一员。 黄遵宪,字公度。是我国近代历史上一位卓越的爱国诗人,也是一位有才干的维新派政治家和外交家。同时,也是我国近代警察的首创者。 戊戌变法期间,黄遵宪效仿日本和西方近代国家的警察机关,于1898年7月27日在湖南设立了湖南保卫局。不幸的是,随着新政的失败湖南保卫局也被腰斩,于1819年10月31日被裁撤。虽说湖南保卫局仅仅存活了三个月,但却是首开了中国近代警察史的先河,可以称为是中国警察机关的前身 。中国警察最早之雏形 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八国联军攻入北京,慈禧老佛爷带着光绪帝仓皇出逃,北京城内乱做一团,社会秩序一片混乱。八国联军为了控制混乱的局面,临时设立"安民公所"招募一些中国人去维持社会秩序,制止动荡骚乱。八国联军撤出的第二年,清廷模仿八国联军之制,又借鉴英法等国在租界设立的"巡捕房",开始在京城建立"善后协巡营",后又改名为"工巡总局",负责管理警察事务和工程事务,其实际上是管理市政、司法、警察的混合机构,算作中国警察最早之雏形 。 严格意义上的警察机构的出现 1901年清政府与八国联军签定了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西方列强在得到割地赔款同时,还妄图随时染指中国事务,在条约的第四条规定:"距联军占领之天津街市三十基罗迈当(公里)以内,中国不得置守卫兵。"第五条规定:"天津街市及督署所占境内,中国可设立警察,但不得过三千三百名之数"。这种规定实际上是剥夺清政府在整个天津市的驻兵权。 清廷把这个棘手难题交给了在山东因镇压义和团运动有功的袁世凯。 1902年5月,袁世凯从北洋军各镇中精选了3000兵士,进行短期的警察训练后,换上警察制服,开进了天津。这可以说是中国有史以来第一批现代化的警察队伍,这支强悍的警察部队,理直气壮地走进了天津城,变相收回了京津沿线主权。1902年袁世凯在天津创办的巡警,可以说是严格意义上的专门警察机构在中国出现了 。 中国近代警察制度的开创 袁世凯不是最早在中国创办警察的人,但他是最早使之制度化的人。1902年袁世凯在天津创办巡警,采取"拿来主义"的办法,参考西方的警察制度制定了中国的警务章程,从而使开创了中国近代的警察制度。 由于袁世凯在天津创办巡警"成效显著",慈禧太后下谕旨,要求全国各地都要效仿袁世凯建立警察制度,并于1905年10月8日,设立巡警部,从而统一了全国的警察机构,产生了中国最早的中央警察机关。这也标志着中国现代警察制度的正式确立。中国近代警察制度的完善 辛亥革命以后,北洋政府对清朝创立的近代警察制度进行了完善,并且更加注重学习欧洲特别是德国的警务模式,警察的职能更加明确,机构和警种设置也更加齐全。 中国人民警察的诞生 新中国成立后,警察被命名为"人民警察",这是世界上唯一被冠以"人民"之称的警察队伍。人民警察队伍是一支有着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的队伍,也是和平年代牺牲最多、奉献最大的队伍。长期以来,人民警察牢记使命、忠诚履职、不怕牺牲、无私奉献,用辛勤的汗水乃至宝贵的鲜血和生命,为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筑起了一道坚不可摧的铜墙铁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