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死刑复核结果三选一,核准难如愿,真相或难以接受
备受关注的劳荣枝案如今已进入到最高院死刑复核阶段,如今距离二审宣判已经过去了3个多月,结局究竟会怎样?
根据现有信息,可以得出5点信息:
①对于重大刑事案件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最高院死刑复核一般会在3个月之内完成,法律并没有对死刑复核时间做出明确规定或要求。
一般情况下,那些重大事件在3个月之内就会被复核完,孙小果案从二审宣判到最高院裁定,用时不到2个月。
为何劳荣枝案死刑复核过去了3个月还没有要结束的丝毫迹象,与孙小果案相比,劳荣枝案存在大量疑点,这也必然会导致复核时限延长,不排除超过数月甚至一年的可能性。
②证人、导演、律师纷纷向最高院提交材料,或证实劳荣枝被控制胁迫,或认为一二审存在诸多不合理甚至违法程序。
从证人证词进行逻辑推理来看,劳荣枝的确有被控制和胁迫的可能性,但这并不能作为直接证据,但可能会影响最终的裁定结果。
导演和律师提出的审理程序违法的问题,将极有可能导致案件被发回重审,虽然发回重审并不意味着劳荣枝就一定会逃脱死刑,但却会给本案提供了很多未知。
③根据2013年到2016年之间最高院公布的数据,死刑复核的裁定核准率在98%,也就是死刑复核确定率是很高的。
法院对于死刑的判决是慎之又慎,没有极特殊的情况,最高院核定基本会维持二审的结果,于情于理,这都是一种非常正常的情况。
但再高的概率也有意外情况出现,但这种极低的概率能否救劳荣枝一命,还要根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④即使最高院核准死刑,劳荣枝仍然存在人为逃生的机会,甚至存在出狱的可能性。
很多人都认为最高院死刑复核裁定之后,被告人就一定必死无疑,实际上也有意外情况出现,具体被告人如何会在死刑复核裁定之后还能逃生,接下来会重点介绍。
⑤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与结论的有冲突,推理性证据存在质疑,主要是对劳荣枝的故意杀人罪的认定出现了极大分歧。
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一审和二审认定劳荣枝涉嫌故意杀人罪,但给出的证据与事实有冲突,在最高院进行复核的时候,可以以定罪量刑有质疑为由发回重审。
"最理想"的结果:核准死刑并执行
无论是从广大民众的情感上,还是从目前一、二审的审判结果上,劳荣枝被核准死刑的概率是最大的。
根据已知的证据来看,主要是以劳荣枝的口供、幸存者证言、物证等为主,这里面绝大多数都是以口供为主要证据,而劳荣枝本人的口供尤为关键。
但劳荣枝在二审的时候进行了翻供,虽然也有吴丹红这样知名的辩护律师为他辩论,就像吴律师说的那样,劳荣枝在一审的时候该说不该说的都说了,这给二审辩护带来了巨大的被动。
吴律师说这话的原因是什么?因为被告人的口供非常重要,劳荣枝什么都交代了,不管是真的还是他杜撰的,这些口供都对他非常不利。
劳荣枝二审时说她是被刑讯逼供的,被因为审讯人员呵斥她,她因为害怕才不得不签字。言外之意就是,她是被逼的,有监控为证,所以她不服判决。
吴律师也认为劳荣枝有被诱供的嫌疑,他们这么做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推翻劳荣枝之前的供述,但这种可能性几乎为零,毕竟话是劳荣枝自己说的,字也是她自己签的。
小木匠陆某原本是家里的绝对顶梁柱,遇害之后,他的家人在接下来的这20多年来,吃尽了苦头,更是常年寄宿在亲戚家里,三个孩子早早辍学,到了结婚年龄,因为条件差也耽误了。
他们也是目前唯一提出想要让劳荣枝赔偿的受害者家属,因为自从小木匠惨死之后,这个家庭一直没有缓过劲儿。
熊先生的弟弟更是气不打一处来,他放弃索赔,只想让劳荣枝以死谢罪,原本他们一家都靠着死者熊先生维持生计,毕竟熊先生生前的生意做的还是不错的。
可熊先生一家三口惨死之后,整个家族的生活也逐渐变得拮据,老母亲和老父亲也相继离世,这件事对于他们整个家族的打击是无法估量的。
对于绝大多数的人来说,也都无法原谅劳荣枝和法子英的种种恶行,大家更担心如果劳荣枝免于一死,将会带来非常严重的负面影响,将会给大家的生活带来非常大的威胁性。"虚惊一场"的结果:发回重审最终核定死刑
最高院在进行死刑复核的时候,基本上是围绕着犯罪事实是否清楚,定罪和量刑是否合理,程序是否合规 等方面进行复核。
在辩护律师的眼里,本案在很多方面都存在不确定性,甚至是违法违规的情况。
①故意杀人罪不合理。
在南昌案与温州案的证据中,都表明五个被害人被杀害时,劳荣枝均不在现场。那为什么还要认定劳荣枝为故意杀人罪?
法院给出的理由是,虽然劳荣枝并不在场,但在南昌案发生之后,他应该感觉到事情会很严重,可能存在严重伤害或杀人的情况,而且在之后的案件中,他应该能够感知到最后的结果会很严重。
也就是说,虽然劳荣枝均不在场,但法院认为他应该有这种感知法子英故意伤害甚至杀人的信号,也就是有更明确的认知。
其中在南昌案中,法子英杀害熊先生以及杀害熊先生的妻女时,劳荣枝均不在场,这里通过劳荣枝和法子英分别的供述也能够看出。
法子英供述称,在杀害熊先生时,他先把劳荣枝支开,而在杀害熊先生的妻女之后,他对在楼下等待的劳荣枝谎称说是家里面没人。
劳荣枝供述称,法子英杀害熊先生之前,让他先下楼,并说要和熊先生谈判。他并不知道熊先生一家究竟是什么下场。
所以在他们二人犯下的系列案件的首起案件时,劳荣枝并不知道法子英杀人了,但法院却说南昌案之后,劳荣枝应该对法子英抢劫杀人的事实有更明确的认知,这显然是没有事实依据的。
在劳荣枝的陈述当中,他说他"感觉后果很严重,隐隐约约感觉到法子英可能杀人了",法院以此来推定他知道法子英杀人的事实,这很显然只是一个逻辑推理,并不能够成为定罪的证据。
就像劳荣枝辩护律师熊达所说的那样,当他看到劳荣枝案的判决书之后,感觉就像是一部《封神榜》,因为里面的证据太过于玄幻,他认为这里面存在大量的推理。
如果故意杀人罪不成立的话,这就涉及定罪不合理的情况,必然也会被发回重审。
②程序上涉嫌违法。
吴丹红律师认为,劳荣是在一审期间接受审讯的时候,存在诱供的情况,而劳荣枝本人则说,审讯他的时候,办案人员对他进行呵斥,他因为害怕才在不认同的情况下签字。
同时二人都提到过,希望把审讯劳荣枝的监控呈现出来,可以通过笔录和监控进行比对,事实情况也就一目了然。
因为在监控当中,能够感知每一个人的表情和语气以及情绪,更能够判断是否存在诱供或刑讯逼供的情况。
如果最高院要求提供审讯时的监控视频,在经过和笔录卷宗的比对之后,如果发现有出入或异常,必然也会发回重审。
金牌律师杨名跨也给最高院上书,他对于二审期间存在的庭审程序违法行为进行了说明。
杨律师认为,对于像劳荣枝案这种重大刑事案件,应该采用七人合议庭,而不是由三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他认为这是涉嫌程序违法的,但二审法院则认为,他们有权利采取这种合议的方式。
③发回重审,最终核定死刑。
无论是哪种不合规或有明确质疑的情况出现,最高院都有可能发回重审,但发回重审并不意味着劳荣枝就能免于一死。
因为劳荣枝对于自己抢劫和绑架的罪名是认可的,所以重审法院也可以用更加精准的证据链和合法的程序让最终的死刑复核找不出任何疑问。
正常来说,最高院会发回二审法院重审,也就是江西高院,但也不排除安徽中级法院重审本案件的可能,毕竟法子英当初就是在那里被审判的,也有利于更全面更细致地审理此案。"最不想看到"的结果:免于一死
实际上,无论最高院的死刑核定是否批复,劳荣枝都存在免死的可能性,这个结果或许会让很多人想象不到,但这的的确确是个现实情况。
①证据不足,改判死缓发回重审
关于一二审时对劳荣枝判处的三个死刑,在很多人看来是对劳荣枝死刑判决的三保险,实际上,这三个罪行的量刑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存在。
为什么劳荣枝认可绑架和抢劫,却唯独不认可故意杀人,很多人都会认为,即使故意杀人罪免了,那两个死罪也能让他死两回了。
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一旦认定劳荣枝够不上故意杀人罪,也就意味着他没有杀人的主观意愿,甚至是压根不知情。因为他不在场,这个结果也将直接影响抢劫和绑架的量刑。
在发生在黑龙江七台河某废品回收站的一次恶性抢劫杀人案中,2名被告因实施了杀人行为被判处死刑,1名被告因没有杀人意愿和行为,被判了死缓不得减刑。
这说明,要是认定劳荣枝故意杀人没有确凿的证据,就不能认定她是故意杀人,而他绑架和抢劫的犯罪事实在劳荣枝这里就没有和被害有直接的关联性,劳荣枝完全可以逃脱死刑的惩罚。
由于法院在定罪、量刑时用了不少的推理性证据,这其实和劳荣枝的辩护律师以及证人等提供的证言证词有异曲同工之妙,既然法院可以靠推理定罪,劳荣枝也可以用推理性证据证明自己是被精神控制和胁迫的。
②最高院核准死刑后,出现特殊情况
首先就是在执行死刑前发现了判决错误,这种情况在本案基本不复存在,因为围绕着本案的种种证据以及可疑的地方,控辩双方已经进行了多回合的交锋,基本不可能存在判决错误的情况。
但也有特殊情况,那就是辩方能够提供新的能够推翻死刑的新证据,比如说幸存者作证,及其他新证据。
其次是劳荣枝揭发重大犯罪或重大立功。揭发犯罪的可能性并不大,否则在一二审期间就会揭发检举。
最后一环就是意外怀孕,表面来看这种可能性就更低了,但也不排除这种可能性。从人性黑暗和贪婪的角度来看,也存在买通看守人员的可能性。
③最高院推翻一二审认定劳荣枝死刑的关键证据。
正如之前所说,劳荣枝案的很多证据都是推理所得,即使是一些证人证言,其效力是否被最高院认定也是未知。
劳荣枝案之所以拖了这么久,最高院在面对如此重大刑事案件的死刑复核之所以还没有结束的动静,尤其是吴丹红律师最近没有了太多的发声,似乎预示着案件进入到死刑复核的最关键阶段。
毕竟律师是可以参与死刑复核程序的,这或许就是吴律师最近未发声的原因,律师可以在最高院当面反映问题,也会当面记录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类似于听证会的感觉。
在二审的庭审阶段,辩护律师面对的是江西当地的法院及控方,通过劳荣枝的证人曹先生的证词,他在二审期间被当地警方控制,法院也不允许他出庭。
据曹先生透露,控制他的民警曾说过不想让曹先生的一言之词毁掉他们20多年来寻找抓捕劳荣枝所付出的努力。这段话给人的感觉就是,当地在审讯和审理劳荣枝案,恐怕会带有感情色彩。
这是对司法的亵渎,也是对被告人的"迫害",所以辩方一直也希望发回到异地重审。江西方面的一些做法的确比较让人容易怀疑他的公平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