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不到半年,房价就跌了三十多万,该怎么办?
能怎么办呢,只能当吃了个哑巴亏了。没有只赚不亏的买卖。谁不想低入高出,但是买卖就是这样的啊。有价有市。当时就是要那么多,你也不得不认可。你买了就是买了。别说30万,五十万你都没办法了。人家没有强买强卖。楼市也没有说:只涨不低。你刚好碰到了这个分界点上。你想知道怎么办,全中国的地产商们还更想知道。
不说楼价了,超市有时搞活动还不是一样。我们这附近有个超市,昨天我和老公去买米,昨晚买的还要2.98一斤,今天去买菜,它超市拉海报出来搞活动。居然只要1.88了。心里会觉得它坑人,但又没办法。当然米便宜嘛,和买楼不可同日而语我又买了几斤。但道理是一样的,心理会想早知道我迟点在买好了。多少钱买个早知道啊。
当时买楼也许你会庆幸自己还有足够首付的钱,感叹楼价的居高不下,现在楼市有了变动心里多少不平衡,但是合同已签,首付已付。交易早就完成。
不能怎么办了。
话说,前阵子看了关于对冲基金的一本书,就提到两个案例,都是跟房价有关。
先是索罗斯的英镑狙击战,最开始的苗头还真就是房价,当时的德国提高汇率应对通货膨胀,而英国不能提高汇率,因为民众还贷压力增加,会导致经济更加糟糕。这一组矛盾最后被量子基金利用,从中获利。
然后是美国的次贷危机,引发次贷危机的罪魁祸首就是被打包后的高风险等级债券,层层包装内的核心, 是家庭的房贷。危机爆发后引发了美国金融市场的海啸,大投行破产,政府不得不出手救市。
所以,不得不承认,蝴蝶煽动一下翅膀,真的可以引发一场海啸。
回到楼主的问题。不了解楼主在哪个城市啊。从目前公布的数据来看,一二线城市整体房价虽然没有暴涨,但也并没有下跌。楼主要说半年跌了三十万,那应该真是有特殊情形。
我想,应该可以从这样几个方面考虑吧。
1、如果是新小区,看看周围买房者的反应,如果是开发商短期内的降价,应该是可以去找他们要求一定赔偿的。毕竟房产是大宗商品。
2、如果您只是听说周围房价降了,觉得自己的房子不值钱,那其实可以再多了解一些情况,有些个案并不能反应真实市场。最关键是,如果您买房之前是经过反复调研的,且房子就是买来要住,不是为了炒房,那其实对价格的敏感应该很小才对。
3、 尽量不要选违约不还贷之类的过激方式。
4、如果决定要卖掉止损,那也最好综合权衡吧,关键是看所在城市。
总之,做任何觉得都还是需要多考虑,不要因为一时的仓促又做出让以后更艰难的选择。
既然房子已经下跌了30多万,那么只能接受这个结果,房子既然已经买了,那么再抛售是不划算的,因为亏损已经发生,再抛售的话还会亏损更多,更何况买房之后也会产生一定的感情,房子在这个时候也会主要起到居住的功能。
而房子下跌30多万元的背后是国家对于房价的调控逐渐加深,只要调控加深,那么未来的房价大概率还是会下跌,所以现在买房来说并非一个好的时机,这个题目本身出现的情况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在前几个月的时候,新闻上还有房子买了之后下跌而打砸售楼处的新闻,这也再一次说明了目前的房价的未来的趋势并不乐观,所以需要谨慎买房。房价未来还会上涨吗?
每个人都非常关心房价这个问题,那么未来的房价还会继续上涨吗?个人认为未来的房价不会上涨,国家对房价的态度已经十分简单简单明了,就是不能让房价上涨起来。
诸多的调控政策都之间指向一个目标:房住不炒。房价不能上涨已经成为政策的核心,明年的时候,房地产调控政策还会继续增多,市场上传闻非常久的房地产税可能会得到实行,那么这就会加剧房价的下跌。如何应对呢?
就我个人看来,房价暴涨的黄金时代已经过去,未来的房价的下行的压力会逐渐增大,换句话说,以后的房价基本上都会下降,而不是上涨,所以对于购房者们来说,尽量不要买房,对于之前已经入场的炒房客,应该尽早退出房地产市场,避免风险。
买房不到半年,房价就跌了三十万。在现阶段来说,这是很多买房者都会遇到的现实问题,并不算个例。
比如说我,我2018年下半年的时候也购置了一套改善性住房。当时房价为11000元/平,在我们四线城市来说已经算是极高的价格了,城市均价在8000元左右;但是,从临近2019年开始直到现在,房价一直在下降,均价最起码下降了500元/平。以住房160平为例,每平下降500元的话总房价就是跌了80000元!
虽说跌了8万元不如题主的30万元,但确实都属于自身资产受到了损失。尤其是房价下跌这件事情,对于不同群体来说影响也是不一样的:对于刚需者来说,房价是否下跌影响不大,毕竟再贵也得有房、最贵也不会卖房;对于炒房投机者来说,房价下跌意味着转卖的价格下降
、意味着投资失败。
综上所述,题主若是刚需者的话,那就努力摆正心态,毕竟你购置的房产是用来住的、而不是用来卖的,所以房价下跌只是暂时的,日后随着现金贬值总会涨到原来的水平;题主若是炒房者的话,那我只能说你的投机行为失败了,你可以继续持有现在的房产,有可能下跌、也有可能上涨,祝你好运吧!
这种情况在多个城市已出现过,从法律上来说,签合同买了房属于交易已结束。如果有个卖鱼的,同样的鱼在甲路边卖10元/斤,到乙路边卖6元/斤,谁也不会去找这个卖鱼的,市场经济,价格由市场自主调节,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但是楼盘不同,一是楼盘不可能一下子卖完,二是在同一个地点卖,更主要的是大多数业主买房不光用尽积蓄,还欠房贷。所以业主知道后,觉得显失公平,就聚集起来找开发商理论,或房产主管部门理论,这就带来了社会的不和谐因素,于是房产管理部门约谈开发商,大多都是不允许大幅降价,但也有开发商不理会他们的,照降不误。
到目前为止,好像还没听说过,能把降价前后的差价要回来的。我估计最多在物业上免除一部分,因为钱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