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工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公司现象,这种试工一般都是公司单方面规定入职的新员工必须干够3到7天,之后才可以拿试工期间的工资,如果员工没有干够规定的试工期就走人的,试工期间就没有工资。很显然,公司对试工的规定违反了"按劳分配"的原则 。 不过对于公司而言,试工有一定的现实考量,所以非常受一些公司欢迎和认可;但从劳动法律法规上讲,试工有悖于法律规定,是一种不合理的公司行为,所以不被员工接受和认可。但囿于劳资双方处于不对等的地位,普通员工为了获得工作的机会,往往不得不接受公司不合理的试工规定。 那么对员工来说,有试工规定的公司能不能进去工作呢?就我个人在职场上的所见所闻来看,我认为员工最好不要进这样的公司工作 。具体原因如下。有试工的公司往往保证不了员工的诸多合法权益,所以最好不要进这样的公司 在我看来,要求试工的公司大多都不正规,对待员工比较苛刻,员工进了这样的公司工作,多少都要吃一些暗亏。公司连员工的试用都要搞出来一个试工的做法,完全只顾自己的利益,置员工的利益于不顾,所以员工其他的权益往往也不可能得到保障的,所以我说这样的公司不能进。 我就见过一家电子厂规定所有的车间员工都必须试工3天,如果3天内员工走人的,就没有工钱,如果员工干满3天试工期,试工过后才有试工工资。但除了这个规定外,该公司还不签劳动合同,如果员工找公司反映签合同的事,公司就跟员工签空白合同,并且回收不给员工发放,所以当员工出现劳动纠纷需要维权的时候,往往因为没有劳动合同而被劳动部门拒绝受理,员工的权益白白的受到损失。此外,该公司还规定加班不足半小时的没有加班费,至于年休假什么的就更没有的。所以我们可以通过公司一个不合理的试工规定就能够窥探公司可能还有其他的不合理做法,当这些不合理的做法集合起来的时候,就损害了员工的很多权益,因此我才建议员工不要进有试工规定的公司。有试工要求的公司往往员工流动性很大,新员工很难长期的干下去,所以从工作稳定性上讲,员工遇到公司试工最好不要进去工作 基本可以这么说,有试工规定的公司必然存在员工流动性大的问题,这是因为凡是那些喜欢实行试工的公司其工作内容往往繁杂且辛苦,很多新员工不适应这类公司的工作,员工只要上手做一下就知道工作的难度,所以容易干一下就跑了,这其实也是为什么公司要执行试工的做法。可正是因为试工的岗位工作不好做,即便新人进去工作,也很可能干不长久,一样留不住员工。与其如此,还不如从一开始就不进这样的公司工作,毕竟市场上绝大多数企业都没有试工的规定,找一份进去就有工资的工作比规定有试工的公司要好得多。从改善公司用工规矩上来说,员工最好要拒绝试工,这有利于规范公司的用工行为 虽然员工和公司处于不对等的地位,而且员工为了能获得工作,势必只能遵从公司的不合理的规定,但员工也有拒绝不合理规定的权利。而且从根本上来说,如果员工事事都听从公司的摆布,面对公司不合理的试工规定也默不作声,这样下去只会让公司觉得试工是理所当然的,会让公司更加的胆大妄为,因此员工必须要有所拒绝,不仅要一个人这样拒绝,还要有很多员工一起拒绝,当拒绝试工的人多了,公司就会重新考虑用工策略,就不会再有试工的规定了。所以从长远来看,员工拒绝试工,不进这样的公司工作是在潜移默化的改善公司的用工制度,对规范公司用工行为是有积极作用的。 在我看来,一些公司大搞试工的做法,一来是凭借公司的优势地位强行这样做,二来也是劳动部门管理不到位所致,才会让这种明显不合理的公司行为长期存在 。所以,当一个公司实行试工制度的时候,必然表明这样的公司存在苛待员工的做法,也表明公司缺乏人性化管理,所以这样的公司最好不要进。 一句话,我们都知道公司必须遵守劳动法律规定,而公司试工的规定是明显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所以员工明知公司违反劳动法律规定还要进去工作,那就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也是对公司的放纵。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公司和员工都必须秉承劳有所得的做法,既然员工为公司提供了劳动或服务,那么公司就天然的要给员工工钱,这是最基本的规则和道义,公司没有理由和资格不遵守 ,所以试工的叫法都带有偏见和歧视的意味,员工为什么还要进这样的公司工作呢! 公司这样做,都是被员工逼的。 的确现在很多公司是要试工的,特别是劳动密集型的公司,都是如此。但我说这是被员工逼的,也不是替公司说话,因为站在公司的角度来说,公司也有公司的难处。 刚毕业的时候,我在一家连锁企业工作,当时公司就有试工3天的规定,3天后如果员工对公司有意向,那么正式办理入职手续,如果员工和公司任一方没有意向,那就各回各家。 起初我对这样的制度也非常的疑惑,但后来人事主管跟我说出其中的原由,我又很能理解公司。 因为公司员工流动性太大,一个月都是一百多人的流动性,几乎每天都有几人入职,这其中入职的又有很多没有做两天就离职了,客气一点的就跟公司打个招呼,更多的是做着做着人不见了,你再追个电话过去问你怎么不见人了,他要么不接电话,要么来一句我不干了就挂掉了电话。这种做3天就离职的,在劳动密集型公司是常态,开始大家会在意,后来慢慢变成一个习惯,3天不见了,那就是不想干了。 这种试工几天就离职的人,并不是公司不给发工资,而是你想给他发工资,他还不想要,嫌麻烦。 因为一旦发工资又要提供银行卡,又要提供身份证,还要配合公司做考勤,更重要的是还要遵守试用期提前3天离职的规定,不遵守这个规定,公司也不会结算公司,所以工作不合适的员工分分钟就要立马走人,谁还要等3天啊,所以他们宁肯不要这份工资,也要快点离职。 经过大家的观察,发现能坚持3天的人,基本上能长期做下去,不能坚持的,可能2天、3天就做不下去辞职了。 因此,在公司内部,就慢慢建立了这样的一种约定俗成的规定,员工试工3天,给彼此一个机会,合适大家继续,不合适大家就散了。 要说不发工资也的确不应该,但一旦走发工资流程,很多员工又不乐意配合,最后就演变成了走了不发工资,没走就有工资的局面。 最终,都是互相选择的一个过程。公司也是没有办法,你说呢? 春风HR,专注分享人力资源和职场信息,如果对你有一点帮助,欢迎点赞、转发。 试工三天才能正式录用,有人可能觉得是件小事,但小事往往反映出了企业的格局。另外,这个现象本身所引发的思考非常的大,必须认真对待。 并且试工本身就不符合劳动法规定。这样的企业不去也罢。以下几点供参考。 01 有大格局的企业不会在乎两三天的工资 企业试工看似无奈,实则是一种推卸责任的行为。从企业角度来讲,每招聘一个人都需要经过严格的面试筛选。既然已经通过面试,那就说明基本能力是符合企业要求的。此时如果安排试工环节,就证明企业对自己的选拔是有所怀疑的。既然是自己的问题,为什么却要让求职者承担相应的风险? 可能有的企业是想通过试工来规避劳动法的相关风险,但这么做反而带来了以下风险: 第一,企业已经违反了劳动法;第二,试用期本身就是试工环节,为什么又额外再增加一个环节?只要试用期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一样,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这么做,无非是不想赔偿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金罢了。所以从这一点上来说,企业这种行为也是非常可耻的。更何况试工的时间还不给工资。这和明目张胆的"抢"有什么区别? 这样的公司为了自己的利益,将所有责任都推卸到了劳动者身上 ,可见公司的格局太低。格局太低的公司往往活不长久,考虑到这一点实际上已经没有去的必要了。 02 个人的妥协,只会让公司的恶劣行为更加变本加厉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企业之所以敢这么做,是因为员工接受了这种做法。既然员工愿意接受,那么就会有更多的企业效仿。 有些员工之所以会接受,是因为觉得这件事情"无伤大雅"。反正也就两三天的时间,自己也刚好可以借此机会了解一下公司。 只要觉得不合适,重新找工作也方便。不会因为受到劳动合同的限制,而被公司以各种理由阻拦。本质上来说,这也是因为求职者对劳动法并不了解,以为签了劳动合同就会受制于公司 。导致企业的这种做法,反而更加符合他的心意。 这种考虑实际上是非常多余的。劳动合同的存在只会更利于保障他的个人权利,不签劳动合同才存在问题。 这就是从求职者角度来说,对这种违法行为的变相支持,让企业心安理得地进行这种操作。 03 根本上来说,提高自己的能力,避开这些公司才是最终的归宿 当然不排除另外一种可能,就是求职者在求职的过程中非常的艰难,一旦有企业选择录用他,就算提出了过分的要求,他也会选择接受。 这种被迫的妥协本质上是自己能力不达标 所造成的。实际上像刚刚讲到的反向利用企业这种规定,来达成自己的某种小心思,本身也是能力欠缺的表现。因为如果对这些基础规范比较了解,也不至于会有这样荒唐的想法。 所以在纠结企业有这种行为,自己要不要考虑的同时,何不反思一下自己为什么陷入到了这种选择当中。我们不能指望每一个公司都是按照劳动法来,但至少要确保自己有足够的能力,可以避开这些公司。这或许才是我们更应该思考的问题。 所以总的来说,这个问题应该考虑的是三个方面。 第一,太过于纠结小利益的公司,不值得自己加入。 第二,不能保证别人不妥协,但要做到自己不妥协,只有大家都不妥协,企业才会更加规范。 第三,自己能力的提升,才是能够有选择权的关键所在。 这是变相的使用免费劳力的,一个人免费用七个工作日,说你不合适。一个人用四个就省了一个月工资! 之前我在头条里面也写过这个,一位网友的真实经历。 他面试上一家公司的仓管员,对方要试工三天,而且试工期间没有任何工资。他当时接受了。于是上到第四天,这公司人事找到他,说他不适合这工作,让他离职。 他很无语,自己辛苦在仓库里搬货,大热天的连个空调都没有。另外有天还加班了1个多小时,现在居然一分钱都拿不到。 所以题主遇到这样的公司,我的建议是不要去。为什么? 1、从劳动法来说,只要用人单位聘用了员工,就表示与员工建立了劳动关系。而劳动法里面就有了试用期的规定。为何公司还要另约试工期呢? 2、公司聘用了员工,表示与员工建立了劳动关系,按劳动法规定就必须为员工支付工资。所以这公司的作法很明显已经违法了。 3、另外试工期间无任何工资,无保险,这样对于员工个人一点保障都没有。万一上班期间发生了工伤之类的,这责任由谁来承担呢? 4、工作虽然难找,但不代表完全没有机会。像这种试工没有工资的工作,最后很大可能还是会竹篮打水一场空。还不如继续找其他合适的工作。 以上是个人的看法,希望可以帮到你。 一般来说,提出这样的要求的公司,不建议你去。 公司和员工是双向的选择的合同关系,在试用期内双方都是可以根据对方表现是不是不合适,来决定终止雇佣关系的,但是试工3天合适了才会给结算工资这种做法是不妥当的,这种一开始就有条件的试工对员工来说是显失公平的。你再试试其他的机会吧。 试工,这是一个不存在的词。不是法律概念,也没有法律依据。法律对试用期的规定是明确具体的。只有试用期的概念。试用期被人为地变种成各种不同的称谓,比如见习期之类就是此类。但性质都是一样,试用期。 试用期一开始,即为用工之始,劳动关系成立于用工之日,与签不签劳动合同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法律层面上,只要用工,主体适格,劳动关系即刻成立。成立之后,分两个阶段,试用期和劳动合同期。试用期含在合同期内。当然应当无条件按要求依法发放工资。 试用期工资以要从事岗位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为基准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双标准加以限制。 试工,如果不是题主表述有问题,那么该公司应该不是一个大点的公司,至少应该没有懂法律法规相关知识的人。要不然,也不会连最基本的概念也说不清楚。 【发哥观点】 可以考虑不去,试用期是有,但没有试工,试工没有工资,这更不能去,摆明了就是一个坑,还往下跳吗?试用期3天属于自己主动不干的,不给计算工资,这种到时很常见的。 这样的公司应该还是有些底气,否则的话,也不敢这么要求的。否则的话,恐怕难找到人的,今年除外的哦!不管怎么说,试工没有工资,是不合法的,不合法的要求能提出来,你还敢去工作吗?【问题分析】 1:试工三天合不合理 对于任何一个人,进入一个新的公司,新的岗位,试工是一定要的,对公司,对于个人,都是有必要,试工三天是合理的。试工就是要看看适不适合做这份工作,能不能做这份工作,通过几天的试工,就能知道适合还是不适合。 比如说:一个岗位,需要眼睛视力比较好的人,才能做好,那么有近视,视力有问题的就做不了;一个岗位,需要一直站在工作,对于一些人来讲,这个很难做到,一个岗位需要出一些体力,对于从没从事过体力活动人讲,就是不适合。 现在基本上用工单位用人,都有试用期,而且试用期工资都是比较低一些,试用期常见的有一个月(一个月试用期是合理合法的)。也有2个月,3个月,甚至6个月的试用期都有,根据劳动法规定: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入职时看清楚,问明白,试用期到底多长时间是合法的要知道。 试用期的确有必要的,所有的新手,是要经历过试用期,否则,对于用工单位来讲也是不合理的,因为肯定有人不适合做一些工作,肯定有人胜任不了一些工作的,不适合做的,不能胜任的,做着也辛苦,也累,通过试用期,双方相互了解是否满意的。 2:试工没有工资 试工没有工资,只有试工以后才有工资,这个是不对的,也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试工期也是在工作,有劳动付出 ,就有劳动报酬的,不要说法律规定,从常识来讲,道德人情来说,也是站不住脚的。 常见的有这样的要求,如果在试工期自己主动提出离职,试工期工资不给计算,或者工作没满多长时间(一个月,或者2个月,3个月),试工期工资可以不予以结算,而且这个都是事先说清楚的。 试工期没有工资的标准在哪?是说试工者没有产生实际效益,只是属于学习的过程,就如:很多工厂采取的是计件制计算工资,那么试工期,就是没有计件产量,以此为由不给工资。这种情况的判定,只是用工单位单方面的标准,是没有道理的。 试工期这个成本一般由用工单位承担,不是由劳动者承担,除非是特种情况,属于技术方面的,由劳动者自己提出来,先学习技术,学习试工期不用支付工资。如果劳动者不是自愿的,用工单位说试工期不给工资,是不行的。 而且上面问题中说的是,试工期过后,正式工作后不给试工期工资的,就更不合理的。试工期3天不合格,不给工资,就当是尝试一下,很多人也不会去计较不给工资,不计较但不代表不给工资是正确的。 大部分人是这样的想,就3天的工资,没必要花时间去计较了,实在不行就自认倒霉呗。有时间去计较,还不如去重新找工作的,浪费时间。所以,一般人不会为了3天工资去和用工单位计较的,没有就算了,用工单位就是抓住这个心理,这样不合理要求的。【问题总结】 现在找工作不像改革开放那时,那时候没有工作岗位可供选择,有单位用你就不错的,那时候是人找工作,找工作的大于用工需求,所以,那时候找工作面对一些过分的要求也没有办法,只能接受的。 现在情况发生了改变,一是劳动法加大保护力度,二是用工的需要大于找工作的(除开今年疫情影响)。在找工作时,面对过分的要求,可以选择投诉,可以选择放弃。不能因一时所迫,到时后悔也也迟了。 找工作现在可以先做一下调查的,现在网上很多渠道可以查找的,如:天眼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可以查看企业的信誉度,诚信度,有没有失信,有没有违规,有没有发生过纠纷,还有就是公司资产情况,都可以查得到的,不放心的话,用手机上网,电脑上网都可以查询看看企业的情况。 关注"发哥打工在线",分享打工话题和职场经验,更多的收获在评论区留言! 这个现象普遍是在规模不大的公司里面才会出现,而且这个公司的老板文化是用人比较谨慎的,不过并不代表这个公司不好不能够加入,我们从情、理、法三个角度来说明。 于法,不合法 根据我国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员工入职后当天就要计算工资,不管做1天、3天或者说7天后离职,按法律规定工资都是需要发放。 如果出现试工三天后不合适,然后辞退或者本人辞职,公司不予结算工资的,那么劳动者可以去当地的劳动纠察大队说明相关情况。 在这方面是站在劳动者这边的,企业这个钱是肯定要给,如果不给的话,那么劳动纠察大队的工作人员就会上门去核查情况,当然还会查其他的东西,这也是很多老板不希望看到的,所以一般闹到这一步,都会给。 于理,站位不同理不同 作为公司的角度,一个新员工入职三天后就走了,公司还要发工资,前面几天还要提供培训,这些都是属于经营成本,一旦新人离开,那也就是变成了沉没成本,也就是亏了。 于是乎,很多中国小企业为了能够长期的发展,都会定3天的试工期,属于双方相互磨合的阶段,也可以认为是双方相互承认的过程,同样也是为了避免经营成本的浪费,因为中小企业甚至是小微企业的企业主们都耗不起新人的来来去去。 在企业运营的角度出发,这个行为是合理的。 站在劳动者的角度,作为劳动者的我提供了3天的工作,企业理应算工资,不管你企业自己的计划是怎么样,但是劳动者提供了劳动是属于事实,那么在这个角度,企业一定三天的试工还不算工资,是不合理的。 于情,看个人怎么看待人与人的相处 我是公司做HR的,我们公司没有试工期,也是遇到过来上班几天就走了的,几乎大部分人都是没有要结算工资,因为这是他们自己对于这个职位的不满意,所以不会开口提。 即便是没有成为同事,那么我跟这些人还能当朋友,身边如果有其他HR朋友在招聘的话,也会给他们推荐类似同样的岗位,其实这是一个人脉的积累和运用的过程,聪明的人不回去在乎那三两百块钱的试工工资。 当然了也遇到过一个上班3天就辞职,在试用期也没有提前三天申请,说不来就不来,然后说要结算工资,按照我们的规定也是不予结算。 后来这个人就是了劳动纠察大队那边,劳动局的人也电话跟我说了几点: 1、像她这样的人,本身都是道德上面有问题,没必要去计较; 2、做企业的眼光放长远一点,没必要把时间花在这种事情上面; 3、法律还是保护劳动者的,这三两百快钱也不多,也没必要去浪费我们国家的法律资源去闹纠纷,不值得。 后面也是结算了,但是这个人的行为,捍卫自己的权利是没错,但是太过较真对她自己以后的职场道路来说肯定不是什么好事情,职场就是江湖啊,大家江湖上还是有机会再见的。 最后,有试工的工资不是说不能去,但是要跟公司确定好试工通过后试工的三天也要算工资,先把细节的说明清楚,看公司的反应再做决定。 不能用公司是否有试工规定去判断一个公司的好坏,也没必要去和大公司比,因为不是所有人都能去大公司。 讲完这些,希望我今年还在人事,如果喜欢的话就关注下呗。 试工是很多私有公司自己定下的制度,有违劳动法。但是我们改变不了现实,只能去适应环境。 一、站在公司的角度 对于公司来说,试工的目的是公司考量你是否符合岗位需求的考察阶段,如果试工过关,我相信大多数人都有机会通过试用期。为什么会出现试工现象呢?因为公司在面试的时候,没有做好或者没有能力做面试评估;对求职者是否符合岗位需求,没有底,只能抱着试一试的太多;我个人认为,试工就像是面试的一部分。 二、站在求职者的角度 对于求职者来说,如果你有能力胜任岗位,又没有试工期,对于你来说都没有影响,所以不必为有试工期而产生任何想法;我相信,只要你有对公司的忠诚度,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一定会通过试工期的。 三、试工出现的原因 试工期在中小公司中比较受欢迎,如果求职者在三天内就不干了,说明求职者很不认同公司和求职的岗位,当然也不会老老实实到公司办理手续;而且对公司而言,两三天也不会给公司带来效益,要支付工资,手续也不好办理;索性就想出来一个试工期。 所以,有试工的公司不一定不好,没有试工的公司不一定好,只有你身临其境,才有资格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