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事实存在,但没有直接有效证据怎么办?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诉讼中的基本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皆为直接证据。 民事案件,真实事实存在,假若没有直接的证据,间接的证据亦行。将若干间接的证据形成"证据链"亦行,但是相对困难。 法律追求的事实是有证据证实的事实,即法律事实。假若没有证据证实的事实,人民法院不会采信。即使是所谓"真实事实"亦不会采信。 事实存在,没有有效的证据。 没有有效的证据即是无证据。即使"事实存在",因为没有有效的证据证实,人民法院亦不会采信。或者说所谓"真实事实"亦不存在。 假若"事实存在"(确实存在),没有足够有效证据证实的情况下,当事人大概率败诉。 司法看行为,公安看性质,法院看证据。 很多人都有一个误区,认为咱有理咱怕啥,可实际情况是,到了法院,证据才是最重要的,我国是大陆法系,虽然一直强调事实的重要性,但是事实只有你们最清楚,作为一需要做出裁决的法院来说,只能依靠证据来说话。而欧美法系讲的是程序合法,法官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只要程序合法,就可以依法推断。 所以如果你没有直接有效的证据,可以一些旁证,只要证据能行成证据链,也是可以作为重要参考的。如果什么证据都没有,那你怎么能证明事实确实存在呢? 还有一个办法,就是找一个专业打类似官司的律师,用人家的从业经验给你从头到尾分析一下,看看哪里对方哪里有漏洞。或者能帮你从那个方面入手,来寻找证据。 据你而言,各类民事纠纷对证据的要求各不相同,若起诉至法院,法官判案要依据生活常识、日常经验,结合法律规定作出判断,当没有直接有效的证据时,也可收集其他证据从而形成证据链,锁定案件事实,当然,具体你可就近咨询律师。也可参考下本人写的没有借据,也能打赢官司吗? 事实只有当事人知道,要想起诉你就得让法官知道事实,所以你必须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即使缺少直接证据,也可以搜集间接性的证据,只要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即可。例如欠债没有欠条,可以提供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等。 对方自认该事实存在的。可以做为证据使用。自认是民诉法八种证据的例外。自认是基于当事行使处分权而实施的一种诉讼行为。具有免除对方举的效力。处分权是财产所有八对其財产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最终行使的权利。 在所有的案件当中,只有证据是最有说服力的,所获取的证据是否有效和确凿,会直接影响到审判的结果,民事纠纷也是一样的,我们在日常生活当中,每天经历很多事情,发生很多事情,针对一些容易发生纠纷的事情,要有意的保留一些东西,例如:通话录音、微信截图等,这些东西至少要保留到事情完美解决无争议为止。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少有人会注意到这些,一旦发生纠纷诉讼,由于时间太久证据的搜集将会非常的困难,没有了证据,法律就会倾向于有证据的一方。像你说的这种情况,事实是有的,但没有有说服力的证据,这种情况处理起来将会很困难,你只有找当时的见证人,让她们出面作证,尽可能的去搜集有关这方面的证据,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办法的。 纠纷还不能升级为法律层面,法院要求有证据,但普通的民事纠纷以调节为主,让大家心平气和点了,不过分要求法律的介入,以情,以理,比如大家都是邻居或者亲戚朋友,低头不见抬头见,不能把事搞的像敌我矛盾一样,你们说对不对啊!,,, 有证据也胜不了诉,我就这样。 证据链,走访调查,旁引别证,道德良心社会的公序良俗,不畏惧黑社会黑恶势力,不畏权势,做到这些,基本就不会枉法判案 逻辑性不起一点作用,那社会就乱了。且是大乱。有关破案的电视剧都是扯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