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型诈骗罪如何认定?与民间借贷有何区别?
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是: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导致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自己的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致使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判断诈骗罪的难点在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如何认定,以及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产行为如何认定。
民间借贷是公民之间、企业之间、公民与企业之间,出借人将自有资金借给需要资金周转的借款人,借款人到期还本付息的行为。判断诈骗罪与民间借贷行为的标准就是借款人是否以"非法占有出借人财产为目的",以及借款人是否"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出借人财产"。
理论上容易判断,但一遇到纷繁复杂的现实经济生活,无论是普通人还是司法工作人员,都极其容易出错。
判断借款人是否以"非法占有出借人财产为目的",主要从借款人三个方面行为进行客观判断。
——借款人借款后对资金的实际用途。实践中,借款人借到现金后,往往不是从事原来说的用于生产经营或者用作过桥资金偿还银行借款,而是主要用于借款人个人、家庭挥霍、打牌赌博甚至吸毒等。如果这样,基本上可以判断借款人的目的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成分。
——借款人借款时的财务能力与资产情况。借款人借款时如果个人、企业根本就没有还款能力,或者虽有少量资金、资产但已经将大部分甚至全部资金、资产转移他处,此时借款人却仍然将自己包装打扮成富豪或企业发达兴盛的样子,此时,借款人有极大可能属于根本就不想还款。这种情况下可以认定借款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借款人借款后隐藏行踪甚至潜逃玩失踪。借款人借款后,不是积极从事经营生产,以企业盈利的效益作为偿还借款的资金来源,即使一时偿还不了,但并没有躲避债务行为,而是说明情况,积极筹措资金,有偿还的意愿;相反,却携款潜逃,根本与出借人不联系、不说明情况。此时,就基本上可以判断借款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为了从出借人那里借到款项而编造、虚构各种虚假理由与事实,诱使出借人作出错误判断,相信借款人有能力偿还借款,从而自觉自愿将款项出借给借款人。这种虚构、编造的理由包括:企业新签订单较多,但没有现金订购原材料,无法生产产品,其实企业根本就没有接到订单;要归还银行前一笔到期贷款,但企业暂时没有还款能力,只要还款后,就又可以从银行新贷一笔贷款,到时用新的银行贷款偿还出借人借款,但实际上以上根本就没有这回事儿,完全是借款人编造虚构的事实。还有,借款人虚构担保物或者用一个虚假的根本没有财产的空壳企业做担保,企图从出借人那里借到款项。
坦率说,以上都是判断借款不还型诈骗与民间借款纠纷的常用方法,但这些方法并不是万能的,也不存在能够一清二楚分辨二者界限的灵丹妙药。实践中大量存在现状是:
不少企业或个人借款人一开始并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目的,但为了维持奄奄一息的企业生存下去,不得不虚构编造各种理由四处借款,以期待形势好转后再还款,但事态发展到出乎意料,借款人就开始赖账潜逃、玩失踪。此时,就由民间借贷纠纷转化为诈骗犯罪。如果此时借款人即使还有巨额欠款,但借款人仍然没有隐藏、潜逃或消逝,而是无论多少还在积极想办法还款,就不宜定性为诈骗,此时仍定借贷民事纠纷为好。
"借钱不还"型的诈骗罪,是指行为人通过借贷的合法形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
非法占有的动机决定了是经济诈骗而不是民间借贷。这是认定借钱不还型诈骗罪的要件。可以从行为人的借钱理由及用途、借钱时经济条件、是否掩盖真实身份或事后躲藏等来判断。如借钱理由和实际用途不符,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来骗取。本没有偿还能力还去借钱,借钱后大事挥霍,事后销声匿迹等等,就有可能涉嫌诈骗罪。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和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者的区别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主观意图不同
诈骗行为人的主观意图是非法占有,借钱不还。民间借贷人想积极还钱,未还上是因客观原因。
2.采取的方式不同
诈骗行为人的方式是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实际上是欺骗。民间借贷的方式是实事求是,述说事实。
3.对借款的态度不同
诈骗行为人借钱后不想还钱,躲避隐藏,肆意挥霍。民间借贷人想积极还钱,经济条件上有偿还能力。
诈骗犯罪和普通的民间借贷二者罪与非罪的界限不是十分明显的,需要司法机关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来准确甄别。
我国"刑法"中对诈骗罪的构成要件里没有你说的这种类型,"借钱不还"不构成诈骗罪,因为这"借钱"两个字本身就证明是借贷关系,而不是诈骗行为。前面有律师已经就有关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犯罪动机、主客观因素、所造成的后果等解释得很清楚,我不再复述。
借钱不还与诈骗行为存在本质的区别,最主要的是"罪与非罪"的区别,这个不能混淆概念。不能把借钱不还的行为当成犯罪行为,借钱不还就是一种民事纠纷,属于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说直白一点,借钱还了,就不会产生纠纷,正因为借钱不还,才有民事纠纷案件的发生。这就是民间借贷纠纷的一种类型—公民与公民之间(也就是自然人之间)发生的借款合同纠纷。
所以如果你遇到这样借钱不还的人,就应该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对方有财产,你可以申请诉讼保全或诉前财产保全。当然诉讼是有风险的,如果同你打交道的这个借钱不还的人是个赖皮、或者身无分文的人的话,打了官司你的钱也不一定能要回来。
我这一大通话是根据你的问题而来的,如果你的具体情况与问题有出入,也就是借你钱的人你确实怀疑他有诈骗的嫌疑,你应该去公安机关报案试试,不要耽误了你的事情。
我们经常在各种媒体上看到网络诈骗、电信诈骗、金融诈骗、各种保险诈骗、合同诈骗等等,你对照一下你的事情,看能不能对号入座。
你好,根据你提出的问题结合以往的经验,谈一下我的看法:
从大的方面一个是违法犯罪的刑事问题,一个是普通的民间经济纠纷,这个比较简单,相信大家在两者的定性上都不会有错,就不在详细分析,下面重点说一下"借钱不还"型诈骗罪与民间借贷这两者在行为关系上的区分。
第一,"借钱不还"型诈骗的本质是借款人从一开始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来向出借人借钱的,也就是说,借钱只是一个幌子,有借有还的借才叫借,存心不还,但是嘴上说是借钱,这是骗而不是借。而民间借贷就是冲着借去的,借的时候心里想着也是要还的,并非一开始就打着借后不还钱的注意。
第二,要实施诈骗行为。其实借钱不还型诈骗的行为,就是借钱的这个行为。诈骗罪的行为的方式是,犯罪人通过实施诈骗行为,让受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受害人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了自己的财务从而遭受损失。"借钱不还"型的诈骗,就是以借为名来骗取出借人的钱财,当以借钱的方式表现出来时,出借人不会想着对方不还的,如果一开始知道不会还钱,估计没有一个出借人还傻傻的借钱出去,因此都是基于出借人觉得借款人能还回来的错误认识来出借了自己的财务,从而导致了财产的损失。
而民间借贷就不会,在民间借贷关系中,通常是要评估有无还款能力或者以其他财务作为抵押而进行贷款的,因此,在借钱时一般不存在还不上钱的可能,借款人也并不会借了就不还(之后因为情景有变导致还不上的不算此列,这是想还而没钱还,并不是有钱也不还,或者压根就不还)。
第三,在实务中的案例就有一个认定依据是,明知自己没有还款能力仍继续借贷的行为就属于诈骗,而民间借贷大部分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其实越是细节的地方争议就比较大,很难一句话或几句就可以概括出来,具体的案件还应具体分析。
以上就是我的看法,如有不当敬请见谅,谢谢。
如果欠钱成老赖不入刑,一切等于零
借钱不还是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本身就属于民间借贷的一种形式,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法处理。如果借钱后故意逃避债务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可以按照刑事案件报警,由公安机关侦查。
"借钱不还"型诈骗,即借贷式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借贷的形式,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方式。认定此类案件的关键是其在借款时就知道自己根本没有偿还能力,但仍然向他人借款。即虚构了自己有偿还能力或隐瞒了自己无偿还能力的事实。 借贷式诈骗和民间借贷之间的区别:
1、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不同
诈骗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即行为人在借钱时就具有不归还的意图。诈骗罪以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作为主观构成要件的,诈骗人"借钱"只是其虚构的幌子,主观上根本没有归还的意图。而正常的借贷人在借款时却具有归还的意思,往往只是因为客观原因造成债务不能及时归还。
2、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的行为不同
诈骗人在借款时都会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手段,导致被害人产生错误的认识,如虚构借款用于某种投资或营利性的活动,又如虚构自已良好的财务状况,使被害人误信其有归还的能力。而正常借贷中,借款人往往会如实的告知其实际情况。
3、行为人对钱款的态度不同
诈骗人在骗得财物后不会考虑归还财物,因此在财物的使用上毫无顾虑和节制,直接造成财物的灭失,如将借款用于赌博、吸毒或个人挥霍;而民间借贷中,借款人本身具有归还借款的能力,或者将借款用于可产生合法收益的途径,以保障归还借款。
只要是借钱,不算犯罪
借贷型诈骗认定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问题是还不还,真想还假想还是主观的,司法机关认定也有主观性,认定的难度大,往往有风险,谁愿担风险?相对的合法占有能成立吗?这个罪的认定实践中是个马虎账,弹性很大。该罪的认定条款必须完善,即到期不还,又不主动勾通协商,躲避超一定期限的,就应完全认定为非法占有目的成立,可立即进入刑事程序。
现在的人道德沦丧了,借钱不还好像成了天经地义的事情,要一下就成催债了,觉得自己更有理了,奉劝那些借钱的人,如果约定的什么时候给人家,即便是到时候再难都要想办法给人家,这叫有借有还,再借不难,记住谁也不欠谁的,在你困难的时候别人帮你忙是情分,别人不帮你是本分,别人的钱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借上钱人就消失的那些人,不要把自己的路越走越窄,如果借的人家的钱有利息,实在给你了就把本金给人家,这是底线,可是现在很多人连本金都不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