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写了一篇思考阿里企业文化的文章,结果几个小时后,济南警方就发布了关于阿里性侵案的一份调查公告。 先说大家都明白的部分 图太长,下文只截取部分 排除了阿里方面强制出差、逼酒等问题。 以上信息并未引起太多争议。引发较多关注和质疑的是案件的定性以及受害女士周某和犯罪嫌疑人王某( 阿里员工 )、张某(济南当地合作方 )之间,发生的比较复杂,耐人寻味的互动。 首先,这份调查报告,定性是强制猥亵罪而不是强奸。 ps: 强制猥亵也属于刑事犯罪 。所以王某和张某难逃法律制裁。 其次,周某和王某张某之间有大量的互动( 作为同事和合作伙伴也正常 )。但很多人特别质疑一段情节: 第二天早上,周某主动电话张某回酒店 。 这段没有解释的白描引发了很多疑问和想象。 以上2个质疑,我也简单说一下自己的理解。 1. 为什么没有定强奸却定了强制猥亵? 这点我的理解是,强奸、强奸未遂和强制猥亵是三个不同概念。都需要不同的事实来证明。 其中,强奸和强奸未遂在法律定性上本质是一回事。只是强奸未遂的量刑有可能酌情降低一些。 比如某人违背另外一人的意志,脱去衣服强行按到她以发生性行为。这是强奸,但如果因为反抗或其他原因没能发生性行为,那就是未遂。 强制猥亵的范围就更广,比如强行搂抱、轻吻等,都可能构成强制猥亵。 这一案子的特殊又在于,是以强奸作为由头,最后变成强制猥亵,这种改变的理由交代的还是不太清楚。 很多人会由此轻率认为,如男女朋友二人出去喝酒,喝多了喝迷糊了搂搂抱抱,第二天女性可以直接反咬男性一个强制猥亵…… 这样的解读,一方面对此案有阴谋论的嫌疑,另一方面也淡化了司法的严肃性。 当然可以理解,警方出于保护当事人的隐私,不愿意多谈细节,但强制猥亵也是犯罪,也是很严重的事。 从让大众更尊重法律的角度来说,可以适当公布更多一些细节,让大众理解,为什么是强制猥亵。 举个例子,假设有这样的内容:通过录像监控等可以发现,犯罪嫌疑人在当事人反抗下,搂抱、亲吻当事人、触碰敏感部位等…… 如果有这样的描述,外界就进一步理解,为什么是强制猥亵,而不是猜测警方被民意绑架了之类。 还是那个问题,强制猥亵也是犯罪,也是很严重的事,因为严重,所以需要更多细节来解释。 2. 如何理解女性受害者周某和两位犯罪嫌疑人王某和张某之间那么复杂的互动。 这里我就不去开脑洞。我相信很多人已经有了自己的理解。但恰恰因为如此。有更进一步说明的必要,而不仅限于陈列他们进房了出房了带了避孕套了没用避孕套等等。 我们都知道,社会事件里,有一种常见情况叫做"荡妇羞辱"。集中于这个女的本身就有问题,他们原来就有男女关系,乃至仙人跳云云…… 我们正常看待问题,都希望回避至少跳出这种思维路径。 但另一方面,荡妇羞辱的相关想象,是不可避免的客观存在。特别是当所陈列的事实不清晰的时候,这种想象的空间就越大。 还是那个观点,能理解保护隐私的考量。但既然这件事已经有了极大的社会关注和争议,警方也有了相关的结论, 正是出于保护受害人考虑,把事情在一定范围内说的再详细一些,是有必要的,也可以让事情变得更公道。 其实在警方公布前,网上的各种真真假假的消息,也传得很广。而这一调查,恐怕难以消除掉这些传言,反而让很多人更加确信,事情就是这样的。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调查通告,确实和女方一开始的8000字公开声明,有不少地方存在较大出入。由此产生质疑女方的声音,有合理的一面。 但另一方面,正如前面所言,强制猥亵也是犯罪,也是严重问题。解释清楚,不是为了追求完美受害者,相反,更彰显司法公正与严肃。 这些年有一种感觉,随着互联网戾气日重,社会争议事件层出不穷,不同社会群体之间对立严重,司法调查越来越成为我们依赖乃至期盼的底线。正因为这样,也希望这个案子能够如之前一些前例如鲍毓明案那样,办成铁案,让人敬畏司法,让舆论能够更理性思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