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的王刚在与山东队的比赛中受伤骨折,郭田雨要负主要责任吗?
我看了比赛,王刚是和守门员撞在一起的,当泰山队角球发出后郭田雨起跳争顶时王刚也跳起,恰巧和扑球的守门员撞在一起,王刚落地时手着地造成受伤离场,这事应该说郭田雨没责任,任何栽赃郭田雨的言论是不应该的,看看现场有录像就明白了。
合理冲撞。一点异议没有。
王刚非常倒霉,郭田宇在后面撞到王刚的后背,队友侯森前面接球又正面冲击使王刚倒地,王刚倒地时手臂扶地受力骨折。这在比赛中属于正常冲撞,不需要任何人负责。佩来、费来尼初来中超时经常被吹犯规,在欧洲联赛这些冲撞很正常。
我看了半场足球赛,正好看到王刚受伤的那一幕。我认为不能要小郭负责,两个人是争抢时犯规,属于合理冲撞,又不是恶意犯规,冲球不冲人,造成的不可避免的受伤,也不是队员的本意。要是都按恶意这样判罚的话,这球没法踢了。
竞技类比赛本身就在一定的危险!这个球王刚与守门员配合误,严格来说王刚有一个后肘击动作,郭田雨跳起来有一个自我保护动作。本场士裁判并未给出任何出牌只以说明郭田雨没有问题,所以说提出这种问题的人纯粹是在拉仇恨!
郭田雨不要负责,足球运动本身就是一项速度与对抗的运动,在合理的碰撞下受伤,对方球员是不要负责任的。在比赛中王刚与郭田雨争抢球时撞在一起后,又与国安守门员候深相撞,这是一次合理想撞,郭田雨是不负责任的。
比赛现场王刚是和国安的守门员直接撞上的,和郭田雨没啥关系,负啥责任啊?
此议题太险恶!王刚受伤和郭田雨一毛钱关系没有,你为什么硬提此问题?居心何为?
谁提问谁负责!
看8倍镜慢放首先是王刚右手有肘击郭田雨的动作,怎奈郭田雨身体太强壮,又有助跑起跳导致王刚右臂和守门员相撞!王刚属于偷鸡不成蚀把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