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常年GDP排名全国前三的山东省会有农村因为下雨道路泥泞而出行困难,这个事情你会相信吗? 如果说在山东农村一到晚上就变得漆黑从而极少有人晚上出来散步,这种事情你会相信吗? 山东人对于山东好坏的评价似乎只是来自于周围的环境,没有走出过山东的山东人并没有觉得自己的生活和外省的人有什么区别。农村依旧是中国千百年来农村固有的样子,鸡犬相闻,邻里和谐。遵循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耕作习惯。清晨是由鸡叫和犬吠唤醒,午后的蝉鸣很是悠长,晚上邻里会聚在一起扇扇子聊天,除了偶尔的婚丧嫁娶会引起大喜大悲,乡村的格调永远是宁静的。时间好像静止了,可我们逐渐远离的步伐和躁动的内心告诉我们,家乡真的距离我们越来越远。 当一个人背着包走在大城市满是路灯的街道上,回想起的仍旧是自己的故乡。回想起曾经第一次考上高中去县城的激动,回想起自己一个人走夜路的害怕,也永远忘不了每逢下雨天,家门口的泥泞小路和三轮车行驶过后留下的深深的车辙印。 那时候家里还很穷,虽然现在家里也很穷,但比当时好了不少,那时候家里院子里还是未开发的地面,有的小角落长时间没有人的踩踏,已经长满了青苔,绿绿的一层,大门上方也是很简陋的一个石棉瓦,每逢下雨天忘记了是小学几年级,只是依稀记得那是一个下雨天,我下午放学,赶巧没有带伞,对于许多同龄人来说,自从我上幼儿园开始家里人从来就没有接送过,于是乎下着雨我冒雨直接跑回家,赶巧的是,那次我妈妈去接我放学了,更不赶巧的是我和我妈妈完美错过了,我回到了家,我妈妈还在外面等我。等了好长时间,我终于听到妈妈回来的声音,我赶忙从屋里跑出去,激动的心情让我跑的很快,我没有注意的地面的湿滑,跑到了大门处,湿滑的地方让我直接摔到,右膝盖直接碰掉一大块皮,鲜血直流,疼的我根本不能站立。在妈妈的搀扶下,我慢慢地起身,两个人踏着泥泞去一公里外的小诊所去治疗。妈妈穿着雨靴,我穿着拖鞋,深一脚浅一脚,走到小诊所,脚上已经都是泥巴。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一大片的紫药水涂在人的皮肤上,我的膝盖满是紫色药水,刺痛的感觉真的很疼。十年过去了,我的右腿膝盖上仍旧有一大块疤痕没有消失,或许这辈子都不会消失,或许他在提醒我家乡的遥远。 对于小时候的记忆,似乎苦难总比幸福来的记忆深刻,家门口的大水坑一直是很深,很大,二十多年的记忆中只有几次被大雨灌满,浑浊的雨水让身为男孩子的我提起了很高的兴趣,很喜欢拿起一个大石块往下扔,大石头和水坑接触时的沉闷的声响很能激起心中某处颤抖,小时候顽劣的我似乎也很喜欢踩水玩,但我不喜欢下雨,因为那种不踩在水坑里就没办法过路的日子真的很憋屈。出门很简单,但是必然有大水坑。 其实我还是比较喜欢下完雨之后走夜路,虽然没有路灯,但可以借助依稀的月光反射水波纹来确认水坑的位置,走路慎之又慎,以至于现在,就算是在晚上灯火通明的大城市里,晚上走夜路我也会慎之又慎,也会下意识地不断地低下头看路,是否有水坑,是否有台阶,这种下意识这辈子恐怕也去除不了。 但现在不一样了,大概是伴随我上高中开始,家乡开始修建整理道路,肉眼可见的很多条小路都变成了水泥路,只有很少一部分在极其隐蔽的地方会有泥土路,但出行真的方便了太多,我也能想小时候梦想的一样出了家门口就是水泥路了。对于城市的孩子来说走路出行是水泥路太稀松平常,对于一个从农村走到大城市的孩子来说,家门口能有一条水泥路,真的很奢侈。仔细看着路尽头的功德碑,还有自己熟悉的名字,走在自己出钱铺设的道路上,真的很舒服。 对于乡村黑暗的记忆,大概是从晚上七八点钟开始,户户闭门,犬吠声都逐渐消去,整个村子因为没有任何光亮变得漆黑寂静。没有酒吧,没有KTV,没有夜市,一句话,没有夜生活。这就是真实的农村。那个时候的农村,青壮年都外出打工,家里只有老弱妇孺,让一些老人和孩子晚上出去遛弯而且还是没有路灯的情况下,这是根本不敢想象的,重要的是,十年前,农村并没有那么安全,一些游手好闲之人比比皆是,偷鸡摸狗的勾当也不少。没有路灯,似乎更加让他们肆无忌惮。 所以,手电筒,那个时候也算是超市里畅销品之一,家里一般都会有好几个,有的用了十好几年都不舍得扔掉。就算是晚上拿着手电筒外出,也是必须两三人一起。脑补一下,一个人深夜十一点外出,一个手电筒晃悠着,你不害怕?别人不害怕?那个时候书本上学习到的灯红酒绿真的只是书本上的灯红酒绿。那里的一切和我这个农村孩子没有任何关系,有的话,也是未来可能会有。 好像也是在高中开始,自己的家乡变亮了,晚上有了广场舞,农村很大,不存在扰民现象,敲锣打鼓的也不吵,有了夜市,远远的观望着,夜市灯下的人的欢笑,远远飘来的烧烤香味,有一种莫名的安心,歌舞升平莫过于此吧。也是因为路灯,我和小伙伴们也能够,也敢开始了夜跑,后来越来越多的人跑了起来,晚上终于有了一丝热闹的气息。 十年之前,我觉得家乡那个小村庄好大好大,一个人好小好小,根本不敢去逛很多地方,现在,我觉得家乡好小好小,但却是我的灵魂最安心处。 十年前,我觉得我家乡的人都好多好多,叔叔大伯一大堆,我好像也不会长大,现在,我长大了,叔叔伯伯很多人都打工离开去了好远的地方,虽然我知道他们有的距离我不远,两三个小时都能到达,但我还是喜欢定义为好远好远的地方。 十年前,我真傻,居然想着长大,现在我真想回到家,回到那个小地方,好像一回到那个小地方我就还是那个小孩子,身边也都是爷爷奶奶叫我的小名,虽然他们有很多人已经去世了,但那个熟悉亲切的感觉真的太难忘了。那种感觉,就连过年都没有过。 十年,家乡路平坦了,干净了,也陌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