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传介入车晓婚姻前途尽毁,放弃演艺事业,她走上了维权之路
2014年,某媒体以"车晓离婚内幕"为题,爆料车晓在婚期内遭到第三者插足。
爆料中声称,李兆会捧程媛媛,花费千万为其买下女主角的位置。
随着爆料越来越多,网友发现,李兆会疑似是《黄金大劫案》幕后最大的投资方。而程媛媛在当年出席活动时,乘坐豪车的照片也被起底。七嘴八舌的爆料叠加,流言就越传越神似了!
流言爆发后,程媛媛本人的事业受到了严重影响,一夜之间跌到了谷底。
在此后几年时间里,甚至一直到现在,媒体与自媒体仍然不断还在流传她介入车晓婚姻的相关报道。
媒体报道还一度将她写成李兆会的二婚妻子......
直到2019年开始,程媛媛放弃一切演艺事业,开始走上了维权之路。委托律师开始起诉网络上的各种谣言。
2020年开始,程媛媛的起诉也算是小有一些成就,成功告赢了几家媒体和平台。
近日,程媛媛再次将山东大众报业告上了法院,结果也出来了,一起来看看。
程媛媛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
1.请求判令山东大众报业在其网站首页中均连续30日刊登、发布经法院审查的道歉信以向程**公开道歉;
2.请求法院判令山东大众报业赔偿程**精神损害抚慰金50 000元;
3.请求法院判令山东大众报业承担维权支出3000元。
程**认为侵权文章如下:
山东大众报业于2018年4月46日在其运营网站上发布文章《李兆会程**有何关系两人到底结婚没》,程**认为文章中构成诽谤的言论为:"李兆会被指是站在程**背后的男人。""李兆会另结新欢程**,斥资几千万捧程**,安排她当《黄金大劫案》主角";山东大众报业于2016年10月09日在其运营网站上发布文章《车晓怒斥网友找抽!与前夫李兆会结婚离婚内幕如今自己做老板》,程**认为文章中构成诽谤的言论为"离婚原因猜测:李兆会恋女星程**""对于离婚原因,虽然车晓一直保持沉默,但有媒体疑似挖出蛛丝马迹,称李兆会结交了新欢,对方是女演员程**。""女星程**被曝是二人离婚导火索"
……
程**认为上述内容虚构事实,程**与李兆会及演员车晓素不相识,无任何工作生活以及感情上的任何来往,程**出演的任何角色均与李兆会不相干,涉案文章虚构编造事实,会使公众误认为程**为人品行不端、人品较差、介入他人婚姻、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角色等无社会公德和无职业道德,严重降低程**社会评价,同时给程**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严重影响,给程**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山东大众报业的行为构成对程**名誉权的侵害,应当向程**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一审法院认为:
本案焦点为:涉案文章是否严重失实,使用侮辱、诽谤等方式,导致程**名誉受到损害。本案中,山东大众报业的网站发布的涉案文章,涉及程**介入李兆会和车晓之间的婚姻导致二者离婚、李兆会花钱为程**购买《黄金大劫案》的角色等言论。上述言论对程**的个人品行具有明显的诽谤意义,一旦不实传播足以造成程**的社会评价降低。
山东大众报业未提交相应证据证明上述言论存在事实依据或可靠消息来源,这些无事实依据的言论会导致一般公众的误解,造成程**社会评价的降低,侵害了程**的名誉权。山东大众报业辩称涉案文章系转载,即使其确系转载,在转载文章时也应承担一定的注意义务,涉案文章涉及程**介入他人婚姻及不当手段获取角色等话题,侵犯他人名誉权的可能性较大,山东大众报业仍转载则具有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山东大众报业应当针对涉案文章承担侵害程**名誉权的侵权责任。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程**要求山东大众报业赔礼道歉于法有据,一审法院予以支持,但赔礼道歉的方式和范围应当与山东大众报业侵权程度相适应。程**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本案予以支持。
一审法院判决如下:
山东大众报业(集团)有限公司向程**公开赔礼道歉,致歉内容须经一审法院审核,致歉持续时间不少于三日赔偿程**精神损害抚慰金9000元及维权合理费用3000元;驳回程**其他诉讼请求。
二审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