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正当全国人民都在热热闹闹办年货,准备喜气洋洋过大年的时候,山东平邑县平邑街道同太村却传出灭门惨案:林某某一家六口惨遭毒手,五人当场死亡,一人在送往医院抢救过程中死亡。 犯罪嫌疑人刘某在行凶之后畏罪自杀。 据知情网友透露:犯罪嫌疑人刘某和被害人林某原本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都是做大理石生意的。也许是生意上的经济纠纷吧,林某欠刘某6000元(有说欠十几万的),刘某多次上门讨要未果。案发前一天,刘某听说林某从苏州回平邑县老家过年了,便置办了粉皮(当地特产)和酒等礼物去林某家讨债,结果不但没有讨回欠款,反而被林某打了一顿。 鼻青脸肿的刘某回家后,越想越气:本来那笔钱已经欠了好几年了,好心好意带着礼物上门去讨债,欠钱不还也就罢了,还仗着人多势众打人,这行为实在是欺人太甚!气愤当中,刘某对老婆说要灭了林某全家,刘某老婆以为刘某是在说气话,没有在意,结果刘某真杀了林某全家。 欺人不可太甚,狗急都会跳墙 从知情网友披露的情况来看,林某欠刘某的钱已经好几年了,刘某多次讨要都没有结果。区区6000元钱,在当今社会,那就是几条烟几瓶酒钱,对普通打工者来说都不算什么,更何况是做生意的人了,那就是稍微紧一下手的事,为什么就要拖欠几年呢?几年时间里连6000块钱的债都还不了,那还做什么生意?很显然,不是林某还不起6000元钱,而是其中必有内幕,要么就是两人之间有纠纷没扯清,要么就是林某想霸占了这笔钱,此其一。 其二,从刘某带着礼物去林某家讨债这一行为来看,刘某当初只是想通过和平的方式将欠款讨回去,并没有任何暴力倾向。但林某却将前去讨债的刘某打出了林家的门。由此可见,林某在刘某面前一向都是飞扬跋扈的,估计在这之前仗势欺压刘某多次了,否则不可能将讨债人打出家们的。 "伸手不打笑脸人",刘某带着礼物去讨债,这说明刘某是抱着平和的态度去的,只是林某的行为太恶劣,激起了刘某压在心底的怒火。所谓"狗急会跳墙,兔子急了都会咬人",说的就是不要欺人太甚的意思,而林某却偏偏要将刘某逼急,所以,惨案就发生了。 冲动是魔鬼,一念之差酿血案;手段太残忍,小孩都不放过,天理难容! 作为旁人,我们不知道刘某经历了什么样的痛苦,所以无法理解他当时的心境, 或许他确实已经被逼得无路可退了——这从他杀害6人后,没有选择逃离,而是结束了自己的生命的行为可以看得出来,他早就知道"鱼死网破"的结果。但不管刘某内心有多苦,也不管林某拖欠他的那6000元钱有多么重要,暴力杀人是绝对错误的,杀人时连4岁的小孩都不放过,这就天理难容了。 所谓一人做事一人当,林某与刘某之间的经济纠纷,那只是林某个人与刘某的矛盾,与林某的父母妻儿有何关系?就算讨债时,林某的父母妻子帮了林某攻击了刘某,林某的父母妻子也罪不至死啊?两个孩子就更加无辜了!连孩子都杀,暴行令人发指! 发人深省:四个大人为什么敌不过一个暴徒? 从目前媒体所报道的情况来看,平邑县的灭门惨案中,受害者共6人,其中4个大人,2个小孩。为什么4个大人敌不过一个歹徒呢?除非歹徒手机有枪,否则,4个人怎么会敌不过一个人呢?就算是歹徒趁其不备,突然下手,最多也只能占一个人的便宜,第一个被杀的人的惨叫,必定会激起另外三人与歹徒拼命的。双拳难敌四手,更何况是在拼命的时候? 警醒:在自己、家人、亲友受到不法侵害时,可以采取正当防卫措施,可以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将非法侵害者制服,以避免或者减少非法侵害。 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采取制止其不法侵害的行为,防卫者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属于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则属于无限正当防卫,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