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以来,四川达州外国语学校因不准带牛奶入校,两中学生被迫蹲在校门口连喝11包牛奶事件,引发热议。 经过记者的调查和采访,该学校确实存在禁止外来食品进入校园的规定,为的是管控校园食品安全,防止食物中毒等情况出现。这样的规定看似是合理的,但为何各地网友和学生家长们对这件事却持不同意见呢。 深入了解事件后发现,学校管控食品安全只是个幌子,真正的目的是让学生购买、食用学校内部食堂、小超市的食品。而这些商家,与学校个别领导存在利益输送的关系。学校个别领导为了保证这些商家的利益,于是就制定了防止外来食品,家庭自制食品进入校园的规定。 此外,既然学校有食堂和超市,学生们为何还要从校园购买牛奶呢? 其实想想就知道,一定是价格贵很多,并且很难吃,否则学生也不会大老远地跑到校外去购买。 为什么价格贵?因为有入驻费,或者承包费....这些已经是社会所公开知晓的事情了。 校园超市--并不是为了方便师生 校园食品安全固然重要,但不能打着这个旗号,干着捞好处的事情。 建议对于有类似情况的学校都进行一次深入的调查。校园原本是教书育人的地方,不应该成为个别人以权谋私的场所。 校园超市可以存在,也应该存在,因为它确实能为师生提供便利。但为何大家都持反对意见呢? 记得20多年前,自己上学的时候,学校也有食堂和小卖部,价钱也不贵。而且那时学校也没有禁止外来食品进入校园的规定。 为什么那时候没有这类奇怪的规定呢? 因为那时候,把食堂或者小卖部承包出去(卖出去),然后把校园一封闭就能赚钱的"模式"还没有出现。 在那个时候,学校还真的就只是教书育人的地方。 而如今,有那么极小部分的学校领导,把学校当成了自家的提款机。每天想的是怎么捞好处、怎么捞钱,而不是怎么提高教育质量、管理好学校日常工作。 这类学校,应该好好查一查了,这类学校的领导团队,也应该好好查一查了。 凡事有利益的地方,就一定会有人动歪脑子。 犹记得今年上半年发生的一个事情,如果没记错应该是发生在湖南某地,一所中学公开拍卖学校内部小卖部的经营权,3年期限,最终拍出320万的天价。 虽然这个拍卖已经被终止,拍卖结果也被行政否决。 但我们不妨以此来粗略计算一下,这320万买小卖部3年经营权,意味着什么? 首先3年总计是1095天,但学生可不是每天都在学校的,学生不在校园,当然不会发生购买行为,商家就不会产生利润。 学生不在学校的时间有:寒暑假约90天、全部周末约80天(寒暑假共计约3个月,约13个周末。而一年中约有54个周末,于是剩下约40个周末共计是80天)国家法定假期算10天好了。于是可得出校园超市一年的实际经营天数约为:365-90-80-10=185天,3年的实际经营天数总计约为555天。 3年经营权320万,除以555天约等于5765元。也就是说,小卖部每天至少要盈利5700多元,才不至于亏本。但想要盈利5700多元,需要营收多少钱呢? 假设利润率为50%的情况下,需要营收11400元.... 一间开在校园里的小超市,每天需要营收11400元才能不亏,我是觉得这个超市有点牛X的。毕竟校园超市面积不大,商品类型也相对单一,基本上只有食品和学习用品。 但有人敢出320万,就一定是经过考察和分析的,利润率或许更高。利润率高就意味着价格高,那价格高还得必须卖得出去东西,怎么办呢? 让学生只能在校园内买,不能出校园买呗。 那怎么才能让学生不出去买呢? 制定个规定,禁止外来食品进入校园咯。 这才"合情合理",这才符合"承包商"的利益。 这其中,谁获利,谁受损,非常明显嘛! 校园超市消费主力--未成人 另外,还想说一下关于为什么校园小卖部商品贵,但还能卖出去的另一个原因。 因为面对中小学这个群里,他们还都是孩子,对于一些食品、学习用品的价格高低,缺乏足够的判断和了解,因此即使校园超市商品价格远高于市场价,孩子们大多也都觉察不出来。并且由于是开在学校内部,没人知晓、没人举报,工商管理部门也是无法监管的。于是造就了这么一种"特殊性质"的超市存在。 所以,我才有了上面的说法:开在校园内的小超市、文具店,是时候好好地查一查了。 不是不让在校园开超市,也不是不让在学校赚钱,但要合情合理合法合规。 不能因为开在校园内部,躲进了监管和监督的盲区,来挣分辨力不足的未成年人的钱。 学校也不应该通过"校园超市"这样的事情,来获取不当的利益。因为这其中既然有人获利,肯定就有人受损。